德国社会学家卡尔·马克思的这部著作系统地分析了17世纪中叶以来经济学家关于剩余价值的理论。马克思的分析是从评论18世纪中叶英国的J.斯图亚特的观点开始的。马克思认为重商主义者最早在利润形式上考察了“剩余价值”,而“斯图亚特是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体系的合理的表达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第13页)。马克思在后来又补充研究了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形成过程中起重大作用的W.配第、J.洛克(1632~1704)、D.诺思(1641~1691)、J.马西(?~1784)和D.休谟(1711~1776)的观点。

中文名

剩余价值理论

作者

卡尔·马克思

外文名

Surplus Value

定价

65

语言

中文

出版社

人民日报出版社

开本

16开

出版时间

2010年10月1日

ISBN

9787511501356

内容简介

理论结构

在写作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过程中,马克思重新研究了自己的经济学著作的理论结构,决定以《资本论》为总标题,把全书分为四册:

①资本的生产过程;

②资本的流通过程;

③总过程的各种形式;

④理论史。

按这个计划,1862~1863年上半年间写的《剩余价值理论》就成为《资本论》第四册(卷)的草稿。

理论经历

马克思生前没有来得及修订和出版《剩余价值理论》,所以,这部草稿就成了《资本论》第四卷的唯一草稿。马克思逝世后,他的朋友德国哲学家F.恩格斯编辑出版了《资本论》的第二卷和第三卷,但恩格斯没有实现出版《剩余价值理论》的宿愿就与世长辞了。

爱琳娜

恩格斯临终前将马克思的全部经济学手稿都交给了马克思的幼女爱琳娜(全名正译:艾琳娜·马克思)。后来,《剩余价值理论》草稿转交给K.考茨基。经考茨基编辑整理,于1905~1910年间分三卷出版。考茨基在出版此书时,没有按照马克思的计划,把它作为《资本论》的第四卷,而是把它作为与《资本论》并立的独立著作。

俄罗斯中央

这部著作的第二个版本是俄罗斯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编辑的《剩余价值理论》。这个版本以马克思的原稿为依据译成俄文,基本上按原稿的顺序把全书编为三册,先后于1954、1957、1961年出版。此后,又于1962~1964年作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26卷Ⅰ、Ⅱ、Ⅲ出版。

两国合编

俄罗斯和德国合编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新国际版第二部分第三卷,分6册全文发表了马克思的《经济学手稿(1861~1863)》,其中,第2~4册就是《剩余价值理论》,是完全按照马克思的原稿发表的。

学说史

这部著作的第一个中译本《剩余价值学说史》是郭大力依据考茨基整理的版本翻译的,于1949年分三卷由实践出版社出版。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2版第26卷翻译了《剩余价值理论》,于1972~1974年出版。

重农学派

剩余价值理论

马克思考察了18世纪中期以F.魁奈为代表的法国重农学派对剩余价值的来源问题的论述。重农学派认为社会财富不是在流通领域,而是在农业生产部门中创造的。这样,他们在政治经济学史上就第一次把关于剩余价值起源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到了直接生产领域,为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奠定了基础。重农学派还研究了资本在劳动过程中借以存在的物质要素及其构成,研究了资本在流通过程中所采取的形式以及资本流通过程同社会再生产过程之间的联系。马克思高度评价重农学派的这些重大贡献,称他们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真正鼻祖”,把魁奈在《经济表》中对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分析,誉为当时政治经济学“所提出的一切思想中最有天才的思想”(同前,第26卷Ⅰ,第15、366页)。但是,重农学派混淆了价值和使用价值,并在使用价值形态上研究“纯产品”来源及生产,因此认为只有农业才是唯一的生产部门,而地租则是剩余价值的真正形式。法国重农学派的另一个重要代表A.-R.-J.杜尔哥一方面把地租(剩余价值)解释为对别人劳动的占有,另一方面又把它说成是“自然的赐予”。

重要作用

马克思指出,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A.斯密对古典经济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在他那里,“政治经济学已发展为某种整体,它所包括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同前,第26卷Ⅱ,第181页)。斯密第一次把价值归结为一般社会劳动,并从这一观点出发,把利润和地租看成是对工人所创造出来的价值的扣除,被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无偿地占有。这说明他已认识到了剩余价值的真正起源。不过,在斯密的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中有正确见解。由于斯密不能区分“劳动和劳动力”,因而无法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说明“利润如何从劳动与资本的交换中产生出来”,他又提出了价值由收入决定,即工资、利润、地租三种收入是价值的源泉,把利润和地租解释为对资本和土地的自然报酬。他还提出了社会年总产品的价值是由工资、利润、地租构成的错误教条。此外,马克思还研究了斯密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理论。斯密指出,同资本相交换的劳动是生产劳动,同收入相交换的劳动是非生产劳动。斯密又用是否生产物质产品来区分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

赋税原理

在本书中,马克思详细地分析了D.李嘉图的主要经济学著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对李嘉图的地租理论、费用价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利润理论,以及积累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李嘉图抛弃了斯密价值理论中自相矛盾的解释,对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一规定作了透彻的表述和发挥,并在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论述了工资和利润的关系以及利润和地租的对立,“揭示并说明了社会阶层之间的经济对立,……这样一来,在政治经济学中,历史斗争和历史发展过程的根源被抓住了,并且被揭示出来了”(同前,第26卷Ⅱ,第183页)。李嘉图十分重视对地租问题的研究,并正确地把地租理论同劳动价值理论联系起来。但是,他错误地把级差地租的产生同所谓“土地收益递减规律”联系在一起,而且还认为不存在绝对地租。李嘉图否认绝对地租的存在,其根本原因是把生产价格与价值混同起来。他没有对利润向平均利润的转化、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化做出正确的说明,也没有在价值规律基础上说明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这个事实。马克思在详细地分析了李嘉图地租理论上的错误观点的同时,还批评了德国经济学家J.K.洛贝尔图斯-亚格措夫(1805~1875)的新地租理论,并且批评了李嘉图用土地收益递减规律来说明平均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的错误,以及否认市场经济必然发生普遍生产过剩危机的错误。

马克思考察了19世纪30~50年代实证主义经济学的出现、古典经济学瓦解的历史过程,揭示了实证主义经济学的科学性。

马克思首先批判了英国经济学家T.R.马尔萨斯的经济学理论。马尔萨斯认识到李嘉图由于无法正确说明劳动与资本的交换与价值规律的矛盾、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与价值规律的矛盾所造成的混乱,抨击并推翻李嘉图的劳动价值理论。商品的价值由商品所能支配或交换到的劳动量决定,而利润则来自于商品交换。为了实现利润,必须有不是卖者的买者,也就是必须有土地所有者、年金领取者、牧师以及他们的家仆、侍从等一切非生产的消费者。马克思认为,马尔萨斯的价值理论,是“公开为土地所有者及贵族的利益辩护的”。

马克思还分析了R.托伦斯(1780~1864)、J.密尔、J.R.麦克库洛赫、S.贝利(1791~1870)、J.S.密尔等人的理论,深刻地揭示了古典经济学派瓦解和实证主义经济学派形成、发展的过程。马克思认为,李嘉图学派的解体“是在这样两点上:(1)资本和劳动之间按照价值规律交换。 (2)一般利润率的形成。把剩余价值和利润等同起来。不理解价值和费用价格的关系”(同前,第26卷Ⅲ,第259页)。

在古典经济学瓦解和实证主义经济学形成的历史时期内,还出现了一些从左翼立场出发,以李嘉图学说作为依据,批判现代化生产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如英国经济学家P.雷文斯通(?~1830)、T.霍吉斯金(1787~1869)等人。他们利用李嘉图的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论证企业经营者对劳工阶层的“剥削”,论证现代化生产的不合理。马克思肯定了他们理论中的基本论点,同时也认为,他们并没有克服李嘉图学说中的混乱。这个时期,虽然古典经济学已处在瓦解过程中,但仍有几位经济学家在某些论点上发展了古典经济学。马克思分析了英国经济学家G.拉姆赛(1800~1871)和R.琼斯(1790~1855)、瑞士经济学家 A.-E.舍尔比利埃(1797~1869)的著作,认为他们在区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问题上、在分析资本有机构成作用问题上做出了一定贡献。

重要意义

马克思围绕经济学市场经济部分的核心问题即剩余价值理论,系统地研究了17世纪中叶至19世纪50年代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史,详细地分析了经济学各派的理论观点,肯定了他们在科学理论上的贡献,批评了他们的谬误,评价了他们在经济学说史上的地位,阐明了经济学的科学化过程,揭示了实证主义经济学产生的历史条件和理论基础。《剩余价值理论》是《资本论》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有关经济学史的经典著作。马克思分析经济学说史所运用的方法论,以及评价各个学派、各个代表人物的原则和依据,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剩余价值理论》是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史的重要文献。对经济学家的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促进了马克思自己的经济理论的发展。马克思在研究斯密和魁奈的理论时,建立了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基本原理和关于生产劳动的理论;在研究李嘉图学说的过程中,建立和发展了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绝对地租理论和生产过剩危机理论。

地位作用

剩余价值在社会生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多少是衡量社会生产力水平高低,人生价值大小及国家财力强弱的重要标尺。

第一、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多少是衡量社会生产力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尺

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多少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高低成正比。社会生产力水平越低,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便越少;而社会生产力水平越高,则劳动者创造的剩余 价值便越多。故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多少是衡量社会生产力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尺。

以农业生产为例,一个劳动力一年的产出,原始社会,养活自己及家人尚感吃 力;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产出虽有所提高,也不过除养活自己及家人外还能多养活几个而已;而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因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其产出养活几十、几百 人也不成问题,现代发达国家,百分之几的农业人口便能满足全国人口的粮食供应,便是明证。在这里,农业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不断增长便标志着农业生产力 的不断发展,由其数量的多少便可判明农业生产力发展到什么水平。

第二、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多少是衡量人生价值大小的重要标尺

什么是人生价值?对其具体解释虽纷纭不一,但人的贡献大、影响显,则人生价值便大,却是人人都同意的观点。而人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价值越多,则贡献便越大,影响便越显著,故人生价值便也越大;相反,如人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价值越少,则贡献便越小,影响便越轻微,故人生价值也越小,如不能为社会创造任何剩余价值,则人生便毫无价值。这样,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多少便成了衡量人生价值大小的重要标尺。

各类人中,正常人都能创造价值,但痴呆人、植物人却不能,故其不但不能创造剩余价值,反而需要靠他人供养而生活,因而其人生不仅可以说毫无价值,甚至可以说是“负价值”。正常人虽都能创造价值,但某些人,如历史上 的一些贵族、奴隶主、土地使用者及现代社会的一些纯粹“食利者”却不去创造,自己却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因其不但没为社会创造剩余价值,反而消耗社会的剩余价 值,故其人生也不仅毫无价值,而且为“负价值”,与痴呆人、植物人一样,纯粹为社会的附赘悬疣。

创造价值的正常人,其创造的总价值包括自用价值和剩余价值两部分,人创造的总价值多,剩余价值自然也多,在价值总量一定的情况下,自用价值多则剩余价值少,自用价值少则剩余价值多,二者成反比关系,人生价值的大 小便也随剩余价值的多少一同变化。如,魏征、包公、海瑞等历史上的仁人志士及焦裕禄、孔繁森、周总理等大批人员,公而忘私,先人后己,为社会作出巨大贡献,自己及家人生活却非常俭约,其自用价值非常少而剩余价值非常多,故其人生便很有价值,倍受人称颂、敬仰;而和珅、胡长清、成克杰等贪官污吏,损公肥私,虽说自己也创造价值,但因其通过贪污受贿把其创造的价值变为自用价值,剩余价值的量便很小,甚至成为负数,故其人生便毫无价值,被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被人唾骂。

有的国家机关、文教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摆脱不了传统教条的束缚,认为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才创造剩余价值,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 动者并不创造剩余价值。故强烈反对笔者的这一观点,认为他们自己没有创造剩余价值,按笔者的观点,他们的人生便没有价值,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其实他们没有理解,价值不过是表示有用性,即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的范畴。任何人创造了社会需要的东西就都创造了价值,创造的价值不光能满足自己及家庭的需要,还能满足其他人的需要,就都创造了价值,绝非因你不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就没有创造价值、剩余价值。国家机关、文教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工作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其效益远大于自己所需,远多于社会为自己支付的各类工资总额,怎么能说自己没有创造剩余价值?

第三、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价值总量是衡量国家财力强弱的重要标尺

如何衡量国家财力(注意:这里指国家财力,而非指综合国力)的强弱?目前,往往是用国民生产总值或人均国民收人来衡量,这远不如用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价值总量衡量准确。这是因为:

国民生产总值虽确实与国家财力强弱密切相关,但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国家的大小,国家很大(如旧中国),即使经济落后,国民生产总值也会相当多,但因国民消费量也大,国家财力实际十分弱小,根本办不成什么大事。

人均国民收入虽可准确反映国民的富裕程度,但如国家太小,即使人均国民收入很高,国家财力也不可能太强,办不成什么大事,仍会受制于人。如1990年海湾战争时,科威特虽人均国民收入很高,十分富有,但因是个弹丸小国,故国家财力并不强,无力抵挡人均国民收入比自己低得多的伊拉克的侵略而一度亡国。

而剩余价值总量实为国民生产总值减去国民消费总量所得之差,可准确反映国家掌握及可以调度的财富数量,可准确衡量国家财力的强弱。

综上所述,通过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剩余价值”概念的准确解释,便可使这一概念的理论价值大大提高,不仅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而且适用于其他社会,可解释、解决经济问题,而且可解释、解决人生、社会等一系列问题。

《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学说史的经典著作·剩余价值理论(缩编典藏图本)》内容简介:《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阅读前人著述留下的读书笔记和思考提纲。其中必有马克思写作《资本论》的整体思考和逻辑架构。可以想见,在第四卷尚未问世抑或人们根本不知道还有第四卷的一个世纪之前,单凭第一卷所形成的解释框絮,怎么能够解释清楚或真正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呢?

《剩余价值理论》是《资本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史的重要文献。

剩余价值理论被认为是马克思的“最伟大的”两个发现之一,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经济理论的基石和核心。是“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基本理论根据,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是在批判地继承古典终济学的研究成果和他所创立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经过长期的考察和研究逐步建立起来的。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9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19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的基本形成阶段:19世纪60年代后期至80年代的全面确立阶段。俄罗斯的列宁高度评价说:“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石。”

作品目录

摘编者序第二册第三册
总的评论第五章第十四章
第一册洛贝尔图斯新的地租理论(插入部分)托·罗·马尔萨斯
第一章第六章第十五章
詹姆斯·斯图亚特李嘉图和亚当·斯密的生产价格理论李嘉图学派的解体
第二章(批驳部分)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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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手稿

德国社会学家K.马克思

1861~1863年所写社会学手稿的一部分,《资本论》第4卷。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关于经济学说史的经典著作。

出版经过

19世纪50年代,马克思计划把他的社会学巨著《政治经济学批判》分作六个分册。

第一分册资本包括四篇,第一篇研究资本一般。1859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只包括这一篇的前两章。

从1861年8月到1863年7月,马克思写了这一篇第三章草稿,现称为《经济学手稿(1861~1863)》。这部草稿的第一部分《资本的生产过程》共分五节,前四节阐述了马克思自己的剩余价值理论,第五节即《剩余价值理论》,“批判地”分析了剩余价值理论的历史。

作者简介

李善明,经济思想史学教授。1933年8月生,四川大邑人。先后在四川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从教40年。主要讲授中外经济思想史。曾兼任全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史学会副会长,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资本论》研究会理事。四川省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会长等职。已发表个人论著200余万字,主要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产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立》、《<剩余价值理论>概说》(第1-3册)、《马克思恩格斯经济学创建纪略》,以及《论政治经济学史的方法》、《论<剩余价信理论>手稿的研究起点》、《后期墨者关于价值与货币的思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