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锦田小学,位于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南路七号,东临万佳百货商业城,南接文锦广场,西连嘉多利花园,北靠深圳中学初中部,始建于1993年7月,前身为“深圳市锦田中学”,1997年9月改制为“深圳市锦田小学”。学校占地13057.7平方米,建筑面积1381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86%。

中文名

深圳市锦田小学

别名

简 称:锦田小学

校训

勤、严、实、活

类别

小学

所属地区

中国,深圳

占地

13057.7M2

建筑面积

8818M2(1994年)

创立时间

1994年

简称

锦田小学

简介

锦田小学自改制以来,先后经历了两任校长的领导和管理。首任校长何伯安,率先在全市创建健康促进学校,建立了开办学校来的教学基础。校长郭文政,2002年8月来到锦田小学。郭文政校长是教育界一位有知名度的校长,他懂教育、善管理、开拓创新、敬业务实,有清晰的办学思想,有教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具有强烈的时代意识和改革创新的精神。他在全市率先提出“办健康学校育健康新人”的办学理念,学校以“办健康学校,培养健康人”为宗旨,将创新教育与健康育人有机结合,办学理念先进,目标明确,致力于特色学校的建设,致力于素质教育探索与实践,已初步形成自己的特色。学校坚持科学民主管理,以德治校,教风端正,学风优良,改制六年来成绩斐然。

师资力量

锦田小学

学校占地13057.7平方米,建筑面积1381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86%。2007年有3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562人,在职在编教职员工81人。男教工16人,女教工65人;中共党员30人;中学高级称职3人,小学高级职称59人;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学历50人,大专学历23人,大专以上学历教师占教工总数的97.5%,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学校现有特级教师1人,国家级培训的骨干教师2人,省级教坛新星1人,市级学科带头人1人,市级中青年骨干教师1人,区级学科带头人2人,区中青年骨干教师6人,校级学科带头人7人。学校教师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学科结构合理。

办学思想

锦田小学

锦田小学正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全国区域性特色教育示范区为目标,进一步凸显健康育人优势;以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优化人力资源,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活教育资源,重视培养一支年轻骨干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效率;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全面落实课堂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文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推进书香校园,科研校园,不断丰富学校精神文化;以责任意识为保障,强化教学常规管理,确保健康和谐发展。朝着健康、和谐、人民满意的优质学校大踏步前进。

学校校长

叶小锋,男,广东河源人,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教育硕士。 1984年7月参加教育工作,中学高级教师, 深圳市小学自然学科中青年骨干教师、罗湖区自然学科带头人、市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第二职称评审委员、全国现代小学数学实验研究会第二分中心理事、中国教育学会实验研究会会员、深圳市小学自然教研会会员。

学校发展

学校围绕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开展递进式的教育教学活动:从“做健康人”的层面加强学生的心理教育,学校开设的心理健康课被学生称为“心灵广播操”;将课程改革和创建健康促进示范学校有机结合,开设健康人生综合实践校本课程。学校组织编写了《新世纪健康儿童行动》、《健康促进学校教师指导手册》、《家长指导手》,《学生指导手册》等一批校本教材;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加强做人体验,举办小能人露一手、科技节、运动会张扬学生的个性;举办形式多样面向教师、学生、家长的教育活动、宣传活动,使健康理念走进家庭、走进社区

荣誉

学校坚持科学民主管理,以德治校,教风端正,学风优良,改制六年来成绩斐然。

校风校训

校风:

文明、勤奋、健美、创新

校训:

勤、严、实、活

教风:

善教、爱生、严谨、求实

锦田小学

学风:勤学、好问、乐读、精思

班风:

活泼、守纪、尊师、争优

队风:

诚实、勇敢、活泼、团结

交通情况

公交:翠竹万佳站、田贝四路站、田贝站;

1路(东湖客运站-火车站)、33路(水贝-沙嘴村)、203路(环线:渔农村-新永站)、209路(松坪山-水贝)、212路(环线:下沙-东昌)、212路快线(环线:经济大厦-东昌)、238路(市民中心-盐田四村)、320路(东湖客运站-西乡碧海湾)、322路(东角头-水径村)、333路(莲塘-四季花园)、371路(环线:人才大市场-南岭村)、371A路(环线:市民中心-南岭)、401路(环线:皇岗口岸-布心总站)、422路(内环:布心金稻田路-沙尾)、441路(环线:竹子林-水贝)、447路(环线:东湖客运站-下梅林)、452路(东湖客运站-银湖汽车站)、475路(内环:东湖客运站-银湖汽车站)、531路(南岭村-火车站)、542路(东湖客运站-四季花城)。

地铁:龙岗线田贝站、翠竹站。

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

职责

少先队学生会、少先队组织建设
教科室学校教育科研事务
德育处德育管理
安全办管理学校安全事务
办公室人事校务协调及管理、学校信息传送、办文办会等行政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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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入学

本地生源招生范围及规定凡年满六周岁,在罗湖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规定凡年满六周岁,在罗湖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1、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2、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当年招生计划本学年度我校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为6个班,共计300人,根据当年预报名情况,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作适当调整。
报名时间4月1日—13日网上报名
报名地点“罗湖区教育局”网上预报名系统,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或 “罗湖社区家园网”—“学位申请”栏目, 按指引进入“罗湖区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所需提交材料按照市有关政策规定,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向学校交验如下证明材料原件(不用提交复印件): 1、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全家户口本。(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并实际居住。 2、非深户籍儿童 非深户籍儿童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交验如下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计生管理部门不再出具纸质的《计划生育证明》,招生系统将直接在网上与计生管理系统比对申请儿童家长的计生状况。家长务必提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完善和核对计生信息,以免影响学位申请和入学资格审核。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2)居住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②父母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新)或有效的旧居住证(需满一年以上)。(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缴交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卡和参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完整纳税证明。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台、港、澳及外籍儿童 (1)台湾籍儿童:①区教育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凭《台胞证》到教育局教育科办理);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和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并实际居住。 (2)港澳及外国籍儿童:港澳籍适龄儿童请到港人子弟学校或其他民办学校申请学位,外国籍适龄儿童请到国际学校或其他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购房。 2、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等能证明房产确属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①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②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并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③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3、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实际居住在一起,户籍在同一个户口本。 4、住房属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所住职工(集体)宿舍应属所在单位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由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居证明材料,并提供实际居住证明,同时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在本市没有房产的《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地址:罗湖区北环大道1022号金湖文化中心大厦)。按租房处理。 5、2016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6、租房居住的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6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7、租房居住的必须出具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打印的,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房产的《房屋产权查询证明》(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地址:罗湖区北环大道1022号金湖文化中心大厦)并实际居住。在本市其他地方有房产的,原则上不受理申请。 8、租住在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军产房和其他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房屋租赁凭证》(红色封面)的,应到租赁管理部门开具《房屋租赁信息》(蓝色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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