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恒,汉族,黑龙江省安达市人,1961年3月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大学文化,工程硕士。

曾任大庆师范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1]

人物简介

1983年毕业于大庆师范专科学校化学专业,1985年至1988年在东北师范大学化学专业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1999年至2002年在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历任大庆师范学校团委书记、学生工作部部长、校企公司经理,大庆师范学校工会副主席、主席,大庆师范学校副校长,大庆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2003年5月任大庆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2006年10月至今任大庆师范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同时担任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常委,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大庆市心理学会会长、理事长。

刘恒同志长期以来主要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研究。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先后承担科研课题10余项,出版专著2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获得省市各级奖励7余项。

2021年4月9日,大庆师范学免去刘恒的大庆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退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