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本协会开展的义工服务活动;(三)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六) 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二)

协会简介

一、中华祈福协会简介

中华祈福协会是在中国正源文化教育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与社会各界的爱心资源,本着“中华祈福 世界平安”让社会更加和谐美满的原则与理念!重点开展针对需要帮助的人群改善和关怀,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心祈福活动。同时做为学习传统文化的一个交流平台,探讨人生哲学与生活的艺术瑰宝!

二、协会性质

纯民间爱心祈福团体。

三、协会宗旨

中华祈福 世界平安

四、协会原则

民间性:保持民间组织的自主,自发、自愿、自由。

公益性:保证协会以爱心祈福为先的性质,不图物质报酬。

开放性: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原则性:义工在保障本职工作和家庭生活基础上参与活动。

五、协会构架

为了更好的让协会健康运作,组织设立了理事会常务理事委员会:研究决定协会事务和发展方向。

六、协会财务

协会的善款全部来自社会各界爱心单位和人士的捐赠;协会坚持财务透明的制度,接受政府相关部门与民间人士的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章

第一条 本组织全称:中华祈福协会

第二条 中华祈福协会是民间公益性机构,在各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下,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是不分民族、不分种族、不分男女、不分老少,不分宗教信仰的社团。

第三条 中华祈福协会的宗旨:中华祈福 世界平安。

第四条 中华祈福协会主要活动地域为中国行政区域。

第二章 附则

第五条 本章程由常务理事会通过生效。

第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中华祈福协会。

协会会员

第三章 会员

中华祈福协会实行会员管理制度:会员是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愿从事义工服务,承认中华祈福协会章程,注册加入中华祈福协会。

注册加入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自愿加入或者退出本协会;

(二) 参加本协会开展的义工服务活动;

(三) 参加义工服务所必需的培训;

(四) 请求本协会帮助解决在义工服务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六) 会员及家属可优先得到协会帮助;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 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 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

(三) 不得向服务对象借钱、借物和谋取其它利益;

(四) 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

(五) 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

(六) 不得以义工或者本协会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

(七) 宣传本协会的宗旨,维护本协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本协会的社会影响。

(八)会员有违法行为,或者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经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