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民,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山西省岚县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6月毕业于北京体育大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获教育学博士学位,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安体育学院副校长。[1]

人物经历

1981年9月-1985年7月,山西大学体育系体育教育专业学习;

1987年9月-1990年6月,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体育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获教育学硕士学位

1999年9月-2002年6月,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部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教育学博士学位。

1985年7-1987年8月在山西省岚县中学教师;

1990年6月-2004年6月,西安体育学院社会体育系体育理论教研室教师;

2004年7月-2010年6月,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主任;

2010年7月-2015年5月,西安体育学院教务处处长;

2015年5月至今,西安体育学院副校长。[1]

社会职务

陕西省普通高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学校体育学》负责人,陕西省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人员;全国体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委员,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学校体育分会第七届委员会常委等。[1]

主要成就

主持及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五项、省部级科研课题十余项,在专业核心类学术期刊上独立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撰写学术著作及主编参编教材十余部。先后荣获第二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名师、两次荣获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陕西高等学校优秀党员”(2006年、2014年)等荣誉称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