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贿
02-10
所谓“公贿”,即公款行贿,指党政机关、国有及集体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为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小团体利益,用公款对用得着、攀得上或者有一定权力的单位和个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发布的信息表明,在经济犯罪案件中,“公贿”案件不仅占很大比例,而且呈上升趋势。这种行贿行为的出发点虽然是为了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公众利益或经济发展,但它所侵犯的是国有资产,腐蚀的是国家公务人员,污染的是社会风气,具有十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其进行深入剖析和揭露,也就格外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