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高价采购”是指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内外勾结、以次充好、慷国家之慨的违法乱纪采购行为。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采购规模持续扩大,也出现了“高价采购”“豪华采购”“指定采购”等采购乱象。部分代表委员建言尽快遏制采购“三乱”。“一些地方政府采购竞标,比的不是价格、不是质量,而是关系和公关”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史贻云如是说。

正文

建言

斩断“雁过拔毛”的“黑手”

两会上,“高价采购”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如果说背后没有猫腻,谁信? ”一位参与了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大代表说。

“要打破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单一行政监督”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张凤宝认为,应充分引入社会监督、网络监督机制,采购部门和监督机关要及时、无偿地将政府预算、决算细目和采购各环节信息毫无保留地向社会公开。当然,这应加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弥补法律盲区,建立采购价格常态化对比监管机制,加大对政府采购的过程监督和违法违规问题的惩处力度。

不少代表委员表示,制度漏洞是主要原因。例如,政府采购实施范围过窄,不少购买性资金游离于集中采购监管之外,国企的公共采购并未纳入《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一些部门为规避集中采购监管采取“化整为零”购买办法而体外运行。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认为,目前在政府采购立法上,对应该采购什么、采购多少、为何采购等缺乏明确规定,对各类政府采购人的需求缺乏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