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号侯,封爵名。以名号所定之侯爵,有封号而无食邑。东汉建安二十年(215)置名号侯以赏军功,爵十八级,关中侯爵十七级,皆金印、紫绶;又置关内外侯十六级,铜印、龟纽、墨绶。皆不食租。魏、晋、南朝多沿袭。

正文

《历代职官表》引《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二十年始置名号侯至五大夫,与旧列侯、关内侯凡六等,以赏军功。”裴松之注:“魏书曰:置名号侯,爵十八级,关中侯,爵十七级,皆金印紫绶;又置关内外侯,十六级,钢印环钮,亦墨绶,皆不食租。与旧列侯、关内侯凡六等。臣松之以为今之虚封,盖自此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