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三大要素之一:定义域,值域,对应法则。一般地说,在函数记号y = f(x)中,“f”即表示对应法则,等式y = f(x)表明,对于定义域中的任意的x值,在对应法则“f”的作用下,即可得到值域中唯一y值。

中文名

对应法则

外文名

corresponding rule

应用学科

数学

适用领域范围

高中函数

表示方法

公式法、图像法、列表法

属于

函数三大要素之一

定义

函数概念的核心是变量y与变量x之间的对应法则。表示这种对应法则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通常有公式法、图象法及列表法。但为了对函数进行一般性的研究,我们用记号 y=f(x)表示变量y是变量x的函数,其中字母“f”就抽象地表示变量y与变量x的对应法则。

简单地说,自变量x可通过方法f(所谓对应法则)“变成”了因变量y。

因此,“f”是使“对应”得以实现的方法和途径,是联系x与y的纽带,从而也就是函数的核心。

可以用一句话、一张图表、也可以是一个解析式表示。

特别地,f(a)表示自变量x=a时所得的函数值,是一个常量;而f(x)称为变量x的函数,在通常情况下,它是一个变量。

应用

在确定两个函数是否为同一函数时,定义域和值域都相同不一定就是同一函数,对应法则f为关键要素。

可以运用化学的知识理解y相当于生成物,f相当于反应条件或者是催化剂把反应物x变为y。

由函数奇偶性的定义我们知道,判断函数的奇偶性,首先,应看其定义域是否关于原点对称,其次,需判断f(x)与f(-x)的关系,而f(x)与f(-x)的关系离不开对应法则的应用。奇偶性的判别方法,可归纳为3种:①利用奇偶性的定义;②用和差判别法,即考察f(-x)±f(x)与0的关系;③用求商判别法,即考察f(-x)/f(x)与±1的关系。

举例说明

例如,在函数式中对应法则这时相当于运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