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依据有关法规和行政指示,制订武器采办管理的政策和规程,主要包括:国防部5000.1号指令《国防 美国国防部长负责国防采办管理的决策,有三个咨 划、计划和预算问题向国防部长提供决策建议;国防采办委员会,由国防部主管采办与技术的副部长主持,负责

基本内容

美国国防部 将武器装备采办(或称国防采办)定义为:武器系统或其他系统供应品、劳务(包括建筑)的方案探索、立项、设计、研制、试验、签订合同、生产、部署、后勤保障和退役处理等一系列活动,旨在满足国家防务需求。

在美国,国防采办是指获得与使用新武器装备全过程的活动,其中包括三大部分:科研(研究、发展、试验与鉴定),生产(采购),使用与维修保养。“采办”与“采购”的含义不同,采购procurement)是指“购买产品或劳务的行为”,是采办过程的一部分,不包括科研、使用与 维修。国防部依据有关法规和行政指示,制订武器采办管理的政策和规程,主要包括:国防部5000.1号指令《国防 采办》,为国防采办计划的管理规定大政方针与指导思想;国防部5000.2号条例《国防采办管理政策和程序》,详 细规定实施5000.1号指令的具体政策和办法;国防部5000.2号手册《国防采办管理文件和报表》,说明有采办管理工 作中如何拟制和应用各种必备的文件资料,包括它们的格式。美国武器采办的宏观管理体制大致分三层:第一 层是国会和总统,国会负责审批国防预算(包括重大采办项目预算)和制订国家安全目标,由总统下达防务决策指 示;第二层是国防部,它依据国会核准的预算和总统下达的指示,负责编制国防政策指南,领导全军科研装备工作,并就核武器和军用航天系统等事宜分别同能源部和国家航空航天局协作;第三层是军种部,在国防部统一指导 与协调下,负责制订、实施和管理本军种的武器采办计划。美国国防部长负责国防采办管理的决策,有三个咨 询机构为他提供决定建议。这三个机构是:国防规划与资源委员会,由国防部常务副部长任主席,负责就防务规 划、计划和预算问题向国防部长提供决策建议;国防采办委员会,由国防部主管采办与技术的副部长主持,负责 重大采办计划监督委员会,由参谋长联席会议副主席领导,负责审定军事需求,为计划项目上马或继续推进提供 决策依据。三个委员会的成员均包括国防部长办公厅、三军和参谋长联席会议的主要负责人,这有利于他们之 间的相互沟通与配合。国防部主管采办与技术的副部长以国防采办执行官的身份负责监管全军采办的实施,并 指导军种采办执行官的工作。重要的武器采办计划,一般要经历五个阶段,即方案拟订、演示验证、工程研制、生产部署和使用维护。除最后一个阶段外,在每个阶段完成进入下个阶段之前,都要经过阶段审查,认为条件 成熟才转入下一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