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2016年9月要求地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中考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改革目标是逐步建立一个“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前高中生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7]

中文名

中考改革

外文名

Examination reform

改革内容

北京

北京中考改革

总体看来,着眼于扩大公平,无疑有着积极意义,但由于这是在集中录取制度框架下进行的调整,有些做法限制了学校的自主招生,同时亦强调了分数在录取中的作用,因此需要进一步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升学考试制度改革思路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

北京市中考新政对考试公平的推进,具体表现在取消择校生招生、减少各类特长生招生比例和优质高中名额不再推优上。早在2012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明确要求“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而特长生招生和优质名额分配推优,也被质疑为存在“暗箱操作”,搞权钱交易。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在减少特长招生比例、取消优质名额分配“推优”后,高中招生更强调中考分数在录取中的作用,这无疑会引导初中、小学教学关注相关中考科目的分数,包括获得名额分配的普通初中学校也是如此,这实际并不利于形成鼓励学校培养有个性特长学生、引导学生多元发展的教育环境。

另外,北京扩大优质高中的名额分配比例,意图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引导家长不要在“小升初”时追逐名校,但名额分配政策本身也有着局限——这不是学校招生,而是行政(确定分配名额)招生;鉴于初中学校实际上存在的办学质量不均衡,通过名额分配渠道进优质高中的学生,学习水平参差不齐,学校将其独立编班,涉嫌歧视,不独立编班,跟上进度很难,需要引起教育部门的重视。

要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该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到的升学考试改革思路——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改革,将特长生招生、名额分配都纳入高中自主招生的多元评价体系之中。具体来说,学生的特长可作为学校评价学生的一方面表现,而学生毕业的初中学校也可作为学校评价学生的一个指标——在美国,大学录取时实行多元评价标准,就包括统一测试成绩、学生中学学业成绩、学生特长、地区教育因素(学生求学的地区、学校)、家庭教育因素等,往往来自教育薄弱地区、贫困家庭的学生会获得加分评价。

如此建立的多元评价体系,是不是既保障学校的自主招生权,又引导学生关注自身的个性,同时也校正了不均衡因素?这应该比由行政取消特长招生、进行名额分配更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改观,也更能真正把学生从应试教育中解放出来。上海的高中学校近年来就在自主招生方面积极试点,从2012年起,原来实行名额分配的高中四大名校取消了名额分配,并将其用于自主招生(也被称为“提前招生录取”),这四校的自主招生名额占招生计划的50%,美中不足的是,自主招生还与统一中考挂钩,还没有真正形成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

当然,对于推进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很多人都担心这会导致考试录取更不公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向改革要答案,而不是就此拒绝改革。具体的改革包括,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改革,明确政府对学校依法进行监管的职责,同时限制权力干涉学校包括招生在内的教育事务,要求学校公开所有招生信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对中小学实行民主管理,在校内建立教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教师委员会的教育管理、决策作用,发挥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评价、监督的作用。这些改革都在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到,关键在于落实、推进。落实这些改革,中国的升学考试制度,不但可让基础教育摆脱应试教育,还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公平、公正。

2021年5月6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政策解读。今年,北京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中招录取总分为660分,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2021年,初三年级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化学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6日,具体考试安排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4]

2021年5月21日,北京市教委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从2022年起,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每一类特长生招生计划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4%以内,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3%以内。同时提出各区各学校要严禁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5]

甘肃

2018年8月,《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这标志着甘肃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改革后的甘肃中考将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改革后,甘肃省将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12门初中课程全部列入考试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此举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每门课程,避免学生严重偏科,并克服一些科目教学中“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

改革后的甘肃中考在成绩呈现方式上,将按参加考试人数划分A、B、C、D、E共五个等级,适度减轻学生考试压力,避免学生分分计较、过度竞争。在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将采取“4+6”招生录取计分模式。“4”为语文、数学、外语、体育;“6”为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在考试方式上,“6”学科可以采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合卷的方式,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1]

在考试时间安排上,甘肃将采取“学完即考”方式,避免在毕业时集中安排考试,分散学生备考的压力。原则上,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的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进行;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学科的考试在九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约在6月中旬)进行;体育与健康、艺术考试则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进行。[1]

根据《实施意见》的安排,甘肃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于2018年在兰州(含兰州新区)、嘉峪关两市秋季入学七年级启动试点。2019年,张掖、金昌、白银、天水、平凉五市秋季入学七年级进入改革实验。2020年,酒泉、武威、定西、庆阳、陇南、甘南、临夏七市(州)秋季入学七年级进入改革实验。[1]

四川

2021年3月,成都市将实施中考制度改革。其中三个重要的变化是:

1、生物学科将首次进行实验操作考试,生物实行纸笔闭卷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满分为100分(卷面85分+实验操作考试15分)。2、物理化学实验考试增加到15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将由10分调整为15分。3、体育与健康考试升学成绩分值从50分增加到60分,中考升学成绩总分也将由700分增加到为710分。[3]

内蒙古

2022年6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内蒙古将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启动中考改革,到2025年全面实施。2025年开始,实行自治区中考统一命题。[6]

时间进度

中考改革

为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中考改革,保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意见》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

一是加强省级统筹管理。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统一要求;选择有条件的地市进一步扩大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制订中考改革实施意见,2017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

二是以地市为主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般由地市组织实施,要求地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中考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是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现在的初中在校生、非试点地市仍执行原来的考试招生办法不变。哪些地市进行试点由自己确定。

四是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改革任务

中考改革五大任务

中考改革

1、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重视对有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的考查。改进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加重学生备考负担。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统一要求,一般由地市组织实施。各地可针对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具体的考试方式和方法。

2、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

综合素质评价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统一要求,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

3、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进一步扩大综合改革试点,各省(区、市)要选择有条件的地市学习借鉴一些地区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试点地区要改革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部分科目作为录取计分科目,除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外,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确定其他具体科目及数量,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要将体育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科学确定考试分值或等级要求,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门科目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计分科目的机会,发挥学科优势,促进学生发展兴趣爱好。试点地区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试点之外的其他地区,可以继续按照现行的招生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各省(区、市)要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4、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

要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中考变化

中考改革

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