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国民待遇是指中国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外商直接投资高于本国国民投资的待遇,如中国对外资企业一直采取税收优惠、投资优惠、外汇管理优惠等许多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在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后,专家表示,这标志着外资企业在华享受20多年的超国民待遇走向终结。

中文名

超国民待遇

定义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优惠措施也渐渐削减,国家有步骤将外企的政策拉入国内企业同等位置后,这种所谓超国民待遇也将付诸历史。

外资超国民待遇取消

超国民待遇也指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打着保障性住房的名义,以各种形式为公务员建实物型住房。住房保障体系应当覆盖公务员群体,但公务员住房保障不应当享受“超国民待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说,公务员住房上的超国民待遇危害极大,不仅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导致尖锐的社会矛盾,妨害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价格的稳定性,而且会对形成健康文明的住房消费模式起到恶劣的负面示范作用。

公车私用的超国民待遇

种类

超国民待遇,有形形色色的双轨制,比如退休双轨制,住房双轨制,医疗双轨制,甚至丧葬双轨制等等。

取消

2010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规定,中国对高科技产业、服务业、节能和环保产业的海外投资表示欢迎,但对重污染和高能耗及产能过剩的产业的投资则受到限制。合格的外资公司甚至可以在华上市,发行公司债券或开展中期票据业务。《意见》是一份标志性文件,意味着“过去那种无条件的‘外资优先’时代结束了。”

国务院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我国将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至此,内外资企业税制实现了全面统一,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享受的“超国民待遇”被彻底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