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

根据《大藏省设置法》规定,其主要职权如下:

(1) 负责编制国家预算草案,管理预算开支;

(2) 制定税收政策和税收具体方案;

(3) 制定财政投资计划,发行国债,管理国库、国有财 产,发行纸币;

(4) 监督国家各级金融机构,制定对外汇兑政策等;

(5) 制定国家财政政策

重要性

大藏省不仅在金融、财政及税收上起主导作用,而且在制定国家财政政策上也占有重要地位。它还通过分配经费、审批各省的年度预算方案等途径,牵制和影响各省的活动。大藏省与日本垄断财团有密切联系,在制定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及资金使用上都受到财界的很大影响。而大藏大臣是大藏省的主要负责人,由内阁总理大臣任命,其主要职责是:主持省内一切事务,向国会作财政报告,编制年度预算提交国会审查、核定,并负责制定和协调经济政策,监督财政支付。大藏大臣是内阁中重要的大臣,是内阁总理大臣管理财政方面的头号助手。大藏省设两名政务次官和一名事务次官协助大臣工作。政务次官一般从国会议员中任命,参与制定政策和实施计划。大藏省有关财政方面的重要政策和活动,均由政务次官负责与国会、政党联系。在大藏大臣出访或生病时指定一名政务次官代行其职权。事务次官辅助大藏大臣处理省内的事务,监督一切所属部局和机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