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贡体系,是自公元前3世纪开始,直到19世纪末期,存在于东亚、东北亚、东南亚和中亚地区的,以中国中原帝国为主要核心的等级制网状政治秩序体系。雍正皇帝认为:“凡臣服之邦皆隶版籍。”清末编纂的中小学校历史教科书中,周边的册封国家沦为欧美各国及日本的殖民地,或被纳入其版图的过程,并非作为世界史,而是作为“中国(本国)史”的一部分被描写的。孙文等人认为,较之帝国主义的挟武力胁迫屈服、建立殖民地,宗藩关系不诉诸武力即可使对方诚服更显文明。有关中国在21世纪经济快速发展的讨论也是对这一观点的沿袭。

常与条约体系、殖民体系并称,是世界主要国际关系模式之一。

中文名

朝贡体系

外文名

Tributary system

特殊政治体

日本(游离于朝贡体系)

开始

西元前三世纪

结束

西元十九世纪

主体朝贡国

越南,朝鲜,东南亚诸国,琉球

次要朝贡国

北方游牧诸国,中亚诸国

宗主国

中原

畿服制度

朝贡体系的雏形是古代中国(大陆地区)的畿服制度。即中原王朝的君主(或君王)是内服和外服的共主(“天子”),君主在王国的“内服”(中心地区)进行直接的行政管理,对直属地区之外“外服”(边缘地区)则由中原王朝册封这些地方的地方统治者进行统治,内服和外服相互保卫。由此形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世界共主的“天下”概念。在历史发展和文化传播过程中,中心“内服”统治区域不断扩展,许多“外服”地区在接受“内服”地区的社会组织和思想文化观念后,慢慢变成“内服”的一部分,而不断形成新的“外服”地区。在这种内外服之间的不断转化就变成所谓的“华夷之辨”。

商朝

早在中国商朝时期,统治者便已建立了“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的内外服制度,在这个制度当中,中国中原王朝的君主是内外服的共主。君主在王国中心地区(内服)设立行政机构,进行直接管理。在直属地区之外外服,则由接受中原王朝册封的地方统治者进行统治,内服和外服相互保卫。根据《尚书·大禹谟》的记载,九州之内的各地区,还负有进贡的责任。

周朝

周朝取代商朝之后,将这一制度细化,进一步发展出了五服、六服和九服的概念。特别是在《周礼·秋官·大行人》中,详细规定了各服的贡期和贡品的种类,还第一次提出了“九州之外,谓之番国”的概念,试图将这一制度推广到更广阔的中原王朝尚未实际掌控的地区去。

商朝的畿服制度带有强烈的原始部落军事联盟色彩,而周朝由于确立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世界共主思想,将这一制度系统化和理想化,试图作为已知世界的准则。但是,由于周朝采用分封制度,后期又陷入诸侯纷争,所以这一制度基本仅停留在纸面上。

册封制度

汉委奴国王印

公元前221年秦朝统一中原地区之后,建立起了严格意义上的中央集权制帝国。当时,在整个东亚和东南亚地区,除了匈奴之外,并不存在可以与秦以及其后继的汉朝政权全面抗衡的政权。因此,除了以“敌国”身份对待匈奴之外,中原帝国便开始将先秦时期的畿服体系推广至已知的世界中去。

汉委奴国王印在汉武帝击败匈奴,开通西域之后,由于在已知世界中不存在可以抗衡的对手,以中国中原王朝为中心的朝贡体系正式得以确立。在这时期的朝贡体系中,中原政权和其他诸国以“册封”关系为主。即各外国需要主动承认中原政权的共主地位,并凭借中央政权的册封取得统治的合法性。中央政权对各地方政权往往直接封为“某某国王”,如“汉委奴国王”、“南越武王”、“疏勒国王”等。各受封国对中原政权按照不同的要求负有进贡和提供军队等义务。

据《汉书》卷6《武帝本纪》记载,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以其地为武威、酒泉郡”。《汉书》卷6《武帝本纪》颜师古注曰:“凡言属国者,存其国号而属汉朝,故曰属国。”《后汉书》卷118《职官志・百官五》又云:“属国,分郡离远县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可见“属国”是中央王朝为安置归附的边疆民族而依缘边诸郡设置的一种行政建制,“主蛮夷降者”,与郡同级。从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到汉末为止,北、西、东三边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为、广汉、蜀郡、张掖、居延、辽东都有属国的设置,大者领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割边远县置属国,如割广汉北部都尉所治为广汉属国,割蜀郡西部都尉所治为蜀郡属国,割犍为南部都尉所治为犍为属国,割辽东西部都尉所治为辽东属国。小郡则属国置于本郡之内,不另标名称,如龟兹属国只作为上郡的一个县而存在。

属国设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译令,又有属国长史、属国且渠、属国当户等官。各官由汉人或内属胡、羌、夷等少数族的首领充任。属国都尉秩比二千石,与西域都护同一级,直属中央,其治民领兵权如郡太守。

属国官掌属国兵,称属国骑或属国胡骑,又称属国玄军(玄军即铁军)。张掖属国有精兵万骑。

值得注意的是,汉朝仅仅册封其有能力控制或者自行前来投附的地方政权,政策相当务实。对于其认为在可以控制范围内的政权,如若敢于挑战汉朝的共主地位,就会遭到军事打击,汉武帝就因此先后击灭南越、朝鲜、并远征大宛。而在其控制范围之外的国家,如安息(即帕提亚,今伊朗高原地区)、大秦(罗马帝国)等,汉朝都承认其独立地位,并不试图进行册封。

羁縻制度

唐·阎立本 职贡图

公元291年,西晋爆发八王之乱,其后中原王朝崩溃,北方游牧民族大量进入华夏民族的中枢地带,原有的册封体系随之崩溃。直至589年隋朝重新统一之后,朝贡体系方得到恢复。但是,随着唐朝的崩溃,辽、宋、金、元等朝代相继而起,整个朝贡体系再次陷入混乱之中。网状特征

在这一时期内,往往同时有多个政权均声称自己是中华正统天下之主,要求周边诸国朝贡,各小国往往也同时向多个大国朝贡,更有一些国家一边接受朝贡,一边又向更大的政权朝贡。这都使得这一时期的朝贡体系呈现出多元的网状特征。即便是在唐朝国力鼎盛之时,日本、渤海等国也力图成为次级的朝贡中心,甚至互称对方的使节是“贡使”。

同时,这段时间内中原政权往往采取“羁縻”政策取代原有的册封制度,最主要的特点是,封赐的不再仅仅是王号,而是和直属官员相同的官职,比如南朝宋顺帝就曾封百济国王为“镇东大将军”,封日本为“安东大将军”。唐太宗时开始,更普遍封赐各内属的地方首领官职,设立羁縻州、县,以体现其“华夷一家”的思想。如渤海被封为“忽汗州大都督”、疏勒被封为“疏勒都督”等等。

唐朝

值得注意的是,唐朝羁縻制度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在唐朝军事力量笼罩之下的地区设立的羁縻州、县,其长官由部族首领世袭,内部事务自治,并进行象征性的进贡,但是负有一些责任,如忠于中原政府、不吞并其他羁縻单位和内地州县,以及按照要求提供军队等等,实际上中原政权将其视为领土的一部分,文书用“敕”;一种是所谓的内属国,如渤海、疏勒、南诏、契丹等,一般封为都督或郡王,有着自己的领土范围,但是其首领的政治合法性来自于中原政府的册封,不能自主,中原政权将其视为臣下,文书用“皇帝问”;一种是所谓的“敌国”和“绝域之国”,如吐蕃、回纥、日本等,虽然可能亦有册封,然多为对现实情况的追认,其首领的通知合法性并不依赖中原政权的册封,中原政权的文书多用“皇帝敬问”。

宋朝

宋朝之后,进一步加强了对第一种情况的羁縻州、县的控制,在部族首领之外,加派中原政府任命的监管官员,到元代逐渐演化成土司制度,实际上将其纳入了中原政权的领土之中。

朝贡制度

元朝

元朝时,中国地区的皇帝名义上是全蒙古帝国的共主,国势空前强盛,但四大汗国中除了不接壤的伊利汗国从始至终承认其共主地位外其他汗国直到元成宗才重新奠定大元为四大汗国宗主国。元朝除了交趾行省、占城行省、缅中行省、征东行省、暹罗、琉球、真腊、菲律宾(吕宋、麻逸、三屿、苏禄)、马八儿(印度)、俱兰(印度)、彭亨、吉兰丹、丁加奴、狼牙修、爪哇(满者伯夷)、三佛齐、日本。

明朝

永乐十二年榜葛剌国进贡的麒麟

1368年,明朝建立,1371年明太祖朱元璋明确规定了把朝鲜国、日本国、大琉球、小琉球、安南国、真腊国、暹罗国、占城国、苏门答剌、西洋国、爪洼国、湓亨国、白花国、三弗齐国、渤泥国等15国列为“不征诸夷”,写入《祖训》,告诫子孙:这些蛮夷国家如果不主动挑衅,不许征伐。他并且确定了“厚往薄来”的朝贡原则。由此最后确立了朝贡体系成为东方世界的通行国际关系体制。在这个体制中,中国中原政权成为一元的中心,各朝贡国承认这一中心地位,构成中央政权的外藩。

东非某小国随郑和船队在公元1414年(永乐十二年)进贡的长颈鹿。15世纪前期,随着郑和强大宝船队对印度洋的巡航,以及永乐帝朱棣对北方蒙古势力的扫荡,朝贡体系达到了它的巅峰,在明朝陆海军的“威逼”和“厚往薄来”政策的“利诱”之下,向明朝政府朝贡的国家和部族一度达到了65个。在此同时,日本对琉球、朝鲜;朝鲜对女真,越南对占婆、南掌等国,也都提出了朝贡的要求,形成了数个次级的朝贡中心。

韩国迎恩门

这个时期,除了同明朝有直接接触的朝鲜、越南、缅甸等国外,在厚往薄来政策引导下,其他的一些国家对于明朝的朝贡,逐渐演变成了一种贸易往来,尤其是明朝中后期的海禁政策,使得朝贡几乎成为这些国家同中国进行贸易往来的唯一手段,这之中最有名的就是中日之间的勘合贸易。清朝

1644年,清朝建立了对中国大陆地区的统治,保留了明朝的朝贡体系,只是要求各国缴还明朝的封诰,重新领取清朝的封诰。清朝明确将和周围部族的往来分为理藩院和礼部分别管辖。蒙古、西藏等地与内地的往来视为国家内务,由理藩院管辖;朝鲜、日本、俄罗斯等国的来往,视为独立的外国,由礼部管辖。

作用影响

在朝贡体系影响下,东亚地区逐渐形成一个以汉字、儒家为核心的东亚文化圈。文化圈内,强调文化上的华夷之辨。日本江户时代即有所谓华夷变态之论,李氏朝鲜则甚以“中华”自居,视清朝为蛮夷。越南阮朝也自视为“中国”,别人为“夷”,自称“中国之于外夷,治以不”、“先王经理天下,夏不杂夷,此诚杜渐防微之意也。红毛人狡而诈,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可听其居留”。这里“中国”和“夏”就是越南,不是清朝。越南并在印度支那半岛全力“改土归流”、“以夏变夷”,强迫柬埔寨国王接受汉姓和将夷名“柴棍”改名“嘉定”(今胡志明市)等。

朝贡本质

利玛窦《利玛窦中国札记》:“尽管中国人拥有装备精良的部队和海军,要征服邻邦,轻而易举。但皇帝和人民,都不曾考虑,对外发动反侵略战争。从这个角度看,中国人和欧洲人真是截然不同。欧洲人成天只知道对外扩张。老想着获得至高无上的权利。但是利玛窦也发现了中国人的世界观存在着致命的畸形。中国幅员如此辽阔,边界线如此悠远绵长。但他们缺乏认知和见识。对天朝之外的事物一无所知。以至于,人人都认为,天朝上国,无奇不有。”

对于朝贡本质,当时有个意大利“中国通”利玛窦,一针见血地指出:不是世界向中国朝贡,而是中国向世界朝贡。

利玛窦是个传教士,在中国前后逗留了28年,对中国国情可谓驾轻就熟。

一踏上中国的土地,利玛窦就强烈感受到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中国中心论,“他们把自己的国家夸耀成整个世界,并把它叫做天下”。正如他所指出:“中国人声称并且相信,中国的国土包罗整个的世界”。顾及素来秉持天圆地方说的中国人“深信他们的国家就在它的中央,他们不喜欢我们把中国推到东方一角上的地理概念”,在献给明代皇帝的世界地图中,利玛窦特意把中国置于世界中央,照顾了一下中国中心论的虚荣心。

在利玛窦看来,正是这种中国中心论,导致中国人“对海外世界的全无了解却如此彻底,以致中国人认为整个世界都包括在他们的国家之内”,而对绝大多数外国,“完全没有察觉这些国家的存在”。据他的观察,“与他们国家(指明帝国)相邻接的少数几个王国,———在他们知道有欧洲存在之前就仅知道这几个国家———在他们的估计中几乎是不值一顾的”,这些不值一顾的邻国,包括朝鲜、日本、安南、占城等。

以外人的眼光看中国的症结,往往切中要害。利玛窦的冷眼旁观,外国朝贡体制纯粹是中国中心论妄自尊大、凸显中心的外在政治形式需要。他发现,在向明朝纳贡的国家中,“来到这个国家交纳贡品时,从中国拿走的钱也要比他们所进贡的多得多,所以中国当局对于纳贡与否已全不在意了”。

利玛窦在他的著述中写道:“所谓进贡倒是有名无实的”,“中国人接纳来自其他很多国家的这类使节,如交趾支那、暹罗、琉球、高丽以及一些鞑靼首领,他们给国库增加沉重的负担。中国外交官知道整个事情是一场骗局,但他们不在乎欺骗。倒不如说,他们恭维他们皇帝的办法就是让他相信全世界都在向中国朝贡,而事实上则是中国确实在向其他国家朝贡。”

如果说朝贡体制从制度层面支撑了中国中心论,那么中华文化优越论则从精神层面满足了中国中心论。利玛窦说:“总的说来中国人,尤其是有知识的阶层,直到当时对外国人始终怀有一种错误的看法,把外国人都归入一类并且都称之为蛮夷。”他说得一点不错,中国人“偶而在他们的著述中,有提到外国人的地方,他们也会把他们当作好像不容置疑地和森林与原野里的野兽差不多。甚至他们表示外国人这个词的书面语汇也和用于野兽的一样,他们难得给外国人一个比他们加之于野兽的更尊贵的名称。”中国历代正史的《蛮夷传》与《外国传》,可以为利玛窦的观察提供充足的证据。

在利玛窦看来,这种超过阈度的中华文化优越感,使得当时中国人“不知道地球的大小而又夜郎自大,所以中国人认为所有各国中只有中国值得称羡。就国家的伟大,政治制度和学术名气而论,他们不仅把所有别的民族都看成是野蛮人,而且是看成没有理性的动物。他们看来,世上没有其他地方的国王、朝代或者文化是值得夸耀的。”他批评中国人,“他们的骄傲是出于他们不知道有更好的东西以及他们发现自己远远优胜于他们四周的野蛮国家这一事实。”据利玛窦的实地考察,当时中国人“为了表示他们对欧洲人的蔑视,当葡萄牙人初到来时,就被叫做番鬼,这个名字在广东人中仍在通用。”尽管过了4个世纪,“番鬼”这词至今仍在广东话中流行。

与中华文化优越感如影相随的,就是当时中国人对外部世界抱有盲目的疑惧与反感,以致“从不与他们国境之外的国家有过密切的接触。”正如《中国札记》所说,“中国人害怕并且不信任一切外国人。他们的猜疑似乎是固有的,他们的反感越来越强,在严禁与外人任何交往若干世纪之后,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利玛窦认为,中国人“不是出自任何个人考虑才起来反对外国人的,他们声称他们的动机是基于保全国家的完整,维护他们祖先的法制。”明朝这种誓死捍卫“祖先法制”的做法,不啻是当今某些鼓吹者的异代知音。

利玛窦发现,正是出于这种超阈度的文化优越感,“中国人是那样地固执己见,以致他们不能相信会有那么一天他们要向外国人学习他们本国书本上所未曾记载的任何东西。”在他看来,这种对外来文明的顽固拒斥,使得“他们甚至不屑从外国人的书里学习任何东西,因为他们相信只有他们自己才有真正的科学与知识”。

利玛窦来华的年代,正是西方文明迅速反超中华文明的关键时期。由于拒绝外来文明中的先进因素,以推动中华文明的与时俱进,中国在世界之林中的地位自此以后日渐低落,利玛窦也成为中华帝国文明夕照的最后目击者之一。他在华长达28年,以外人的眼光看中国的症结,往往切中要害。这里列举的,只是他对明朝人中国中心论与中华文化优越感的细微观察,已让400年后的国人有入木三分的感慨。

《中国札记》英译本序言指出:“古老的文明可能走到一定的尽头,但是无论在中国建立什么样的政体,或者强加给它什么样的政体,这个民族的基本特征是不会改变的。”这一论断,褒贬俱有。从贬的角度说,却让人如芒在背。难道在超阈度的中国中心论与中华文化优越感上,利玛窦所擿发的痼疾仍会旧病复发吗?但愿国人不要让这段话不幸而言中!

朝贡心理

纵观各朝史书记载,中国皇帝最得意最荣耀的一句话,大约就是“八方来贡,万国来朝”。即便是亡国之君,也喜欢在这方面大做文章。譬如隋朝亡国之君隋炀帝杨广,他在位时,“朝贡式贸易”搞得轰轰烈烈。每到大年正月,总要在都城大肆铺张。陪都洛阳大演百戏,招待西域商人,前后达一个月之久。所有店铺都用帷帐装饰,让西域的商人们免费吃饭,免费住宿。

中世纪以后,虽然中国在政治文化上于世界渐渐失去影响力,但“朝贡”却一度发展到高峰。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就迅即派出使者出使周边邻国,如:朝鲜,占城,安南等国,通知诸国明继元统,宣扬大明国威。朝鲜等国纷纷遣使进呈贺表以示臣服,一时间出现了“大明统一万方,天子文武圣神,以仁义礼乐君师亿兆,故凡华夏蛮貊,罔不尊亲。际天极地,举修职贡。自生民以来,未有如今日之盛者”的局面。

明成祖朱棣时,郑和七下西洋,出访国家遍布亚洲和非洲,中外交往盛极一时,大明国威“声闻四海”。据《明史》记载明朝时来华朝贡的国家多达150多个,中国式“宗主国—附庸国”体系在地理范围上达到了最大。但是,就像有人看穿隋炀帝“朝贡贸易”的本质一样,大明所谓“万国来朝”也都是中国皇帝“陪赔本赚吆喝”的面子工程,其实质是“假朝贡、真赔钱”。史书记载,隋炀帝免费招待“万国宾客”,这些费用一旦皇家结不了账,就要落在店家头上,这简直是皇帝拉着店家一起“赔本赚吆喝”。他死要面子让百姓活受罪,只为换得“名义上的尊重”而毫无实际利益,结果得不偿失。

利玛窦揭示中国式朝贡的本质,已经失去“宗主——藩属”的实质意义,那不是领导世界的组织,而是“夕阳国家”最大的面子工程。

然而,都知道中国皇帝“好面子”,不惜重金铸造外交“面子工程”,但他们这么做的原因在哪里呢?仅仅用“面子文化”能解释全面吗?

像朱棣这样的中国皇帝,并不像如杨广那般“智商”有恙,为什么也喜欢“假朝贡”、对外“倒贴”呢?他应该知道,外国对他没有什么实际的帮助,为什么还是大把银子砸在外国人身上不心疼呢?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一个人花谁的钱不疼?一是花别人的钱,二是花祖先的钱(中国民间有句谚语:崽花爷钱心不疼)。而这两种心态,中国皇帝全占。

中国虽是“家天下”,但国民在皇帝眼里,绝对不属于家庭成员,准确定位是“家蓄”,在皇帝眼里,与其说子民向皇帝纳税,不如说是他们向皇帝上贡。“取之于民”是真谛、“用之于民”是胡扯。至于“爱民如子”的说法,其含义与“鳄鱼的眼泪”差不多。

在“家天下”体制下,真正的“出活儿”、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上贡者乃是家蓄家奴,这才是中国君主的食物链下线,至于国外,大多是处在食物链上层的野兽,中国君主安敢寄望名副其实的朝贡呢?

从“夷狄”的角度设身处地想一想,“假朝贡”也在情理之中。这个一贯奉行“尚德抑武、不治夷狄、不干涉他国内政”大国,从未真正征服过我们、只是名义宗主国,我们何必诚惶诚恐“奉献”、真正纳贡呢?给足他们虚荣,换来我们的实际经济利益,你情我愿,一拍即合。

花别人的钱,交自己的友。出于这种心态,中国历代皇帝对于“假朝贡”乐此不疲。打肿脸充胖子,打肿的是“家畜”的脸,“光耀”的则是自己的颜

崩溃

中西碰撞

1648年,随着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签订,条约体系逐渐成为欧洲国家之间的主要国际交流体系。同时,殖民体系成为欧洲国家在与其他弱小部族交往时的主导体系。

随着欧洲国家逐渐同东方世界直接接触,这几种国际关系体系之间的冲突便开始发生。1653年,俄罗斯沙皇派遣使节,要求顺治皇帝向其称臣,成为俄罗斯的殖民地。这种要求理所当然地被中国的统治者拒绝,而反过来要求沙皇前来北京朝贡。经过长期的武力冲突和外交斗争,中俄双方都开始认识到对方的实力,最后于1689年,两国按照欧洲国际公法的惯例,签订了尼布楚条约,之后又在1727年和1728年相继签订了布连斯奇条约和恰克图条约,实际上确立了两国的平等地位。

同时,欧洲势力逐渐蚕食了中国周边的各小国,使得朝贡体系内的成员大幅减少。清朝中期,朝贡国减少到七个:朝鲜、越南、南掌、缅甸、苏禄、暹罗、琉球。

但是,这并没有动摇朝贡体系的基础。因此,直到1793年,随着英国乔治·马戛尔尼使团正式到访中国,条约体系和朝贡体系方才发生了全面的碰撞。马戛尔尼提出的互派使节、签订通商条约等要求,均被乾隆帝以“不可更张定制”为由拒绝。

高峰事件

在鸦片贸易上,两种不同体制之间的摩擦终于达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终于导致了鸦片战争的爆发。1842年,中国政府被迫与英国签订了中英南京条约,首次以文字规定了中国和外国平等往来,朝贡体系的基础遭到了不可挽回的动摇。

彻底衰败

在接下来的数十年中,朝贡体系被一个又一个条约削弱。1871年,中国清朝政府虽然一再以“大信不约”为借口拒绝同日本签订平等条约,但是最后仍然被迫签订了《中日修好条规》,朝贡体系开始破裂。随着中法战争和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中法新约和马关条约的签定,朝贡体系内最后的成员越南和朝鲜也脱离了这一体系,朝贡体系彻底崩溃。

曾向中原王朝朝贡的政权

今中国境内:

中国东北:

卫氏朝鲜

乌桓

鲜卑

肃慎

扶余国

高句丽

渤海国

新疆:

楼兰

大宛

高昌

月氏

于阗(和田)

龟兹

疏勒

焉耆

回纥

突骑施

青藏高原:

吐蕃(641年-670年)

吐谷浑

云贵高原:

南越国

夜郎

南诏

大理

今中国境外:

日本

蒙古

匈奴(前33年-11年)

南匈奴(48年-304年)

柔然

突厥

薛延陀

琉球

北山王国

中山王国

南山王国

琉球国(第一尚氏王朝、第二尚氏王朝)

越南

瓯雒国(瓯貉)

万春国(野能)

大越、大瞿越、大虞(吴朝、丁朝、前黎朝、李朝、陈朝、胡朝、后黎朝、莫朝)

大南(阮朝)

林邑(唐代以前)、占城(宋代以后)

朝鲜半岛

百济

新罗

后高句丽

后百济

高丽

朝鲜王朝

文莱

渤泥

柬埔寨

扶南

真腊

马来西亚与印度尼西亚

狼牙脩(狼牙脩)

满剌加(拜里米苏拉)

末罗瑜(末罗游)

三佛齐(室利佛逝)

旧港

满者伯夷

菲律宾

吕宋

苏禄王国

古麻剌朗

泰国

暹罗

老挝

不丹

锡金

尼伯尔

喀喇库木

尉犁

乌孙

波斯

贵霜

博罗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