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鼻龙类(学名:Ceratosaurus)又名刺龙或角冠龙,是晚侏罗纪的大型掠食性恐龙,化石在北美洲的莫里逊组(Morrison Formation)、坦桑尼亚、葡萄牙被发现。它的特征是大型的嘴部、像短刃的牙齿、鼻端的一个尖角、及眼睛上的一对小角。

角鼻龙科

亚门

脊椎动物亚门

蜥臀目

拉丁学名

Ceratosaurus

亚纲

双孔亚纲

动物界

角鼻龙属

角鼻龙

亚目

兽脚亚目

脊索动物门

简介

它的前肢短而强壮,前肢有4指。荐骨及骨盆均固定在一起,就像现今鸟类的综荐骨。在它的背部中间有一列小型的皮内成骨(Osteoderms)。

物种特征

角鼻龙是种典型的兽脚类恐龙,具有大型头部、短前肢、粗壮的后肢、以及长尾巴。

与身体相比,角鼻龙的颅骨相当大。每块前上颌骨有3颗牙齿,每块上颌骨有12到15颗牙齿;每块牙齿骨有11到15颗牙齿。鼻角是由鼻骨的隆起形成。一个角鼻龙的幼年标本,鼻角分为两半,仍没有愈合成完整的鼻角。除了大型鼻角,角鼻龙的每个眼睛上方有块隆起棱脊,类似异特龙。这些小型棱脊是由隆起的肋形成的。

角鼻龙的背部中线,有一排皮内成骨形成的小型鳞甲。尾巴相当长,将近身长的一半。尾巴窄而灵活,神经棘高。

体型构造

角鼻龙的模式标本身长约5.3米,但不清楚这个标本是否属于完全成长个体。在1985年,大卫·诺曼(David B. Norman)估计角鼻龙的身长可达6米。一个于60年代发现于克利夫兰劳埃德采石场的大型标本(编号UUVP 81),身长可能达8.8米。在1884年,马什认为角鼻龙的重量相当于异特龙的一半。在1988年,葛瑞格利·保罗(Gregory S. Paul)在他的掠食恐龙书籍中,估计角鼻龙模式标本的体重约524公斤。另外,葛瑞格利·保罗根据一个发现于克利夫兰劳埃德采石场的大型股骨(编号UUVP 56),估计这个体的体重为980公斤。在2000年,詹姆斯·麦迪逊(James H. Madsen)与Samuel Paul Welles将这个大型股骨建立为新种,C. dentisulcatus。在2007年,专门研究莫里逊组的John Foster重新计算这股骨的体型,提出角鼻角鼻龙的体重为275公斤,而C. dentisulcatus的体重为452公斤。

物种发现

角鼻龙的化石是在美国犹他州中部的克利夫兰劳埃德采石场,及科罗拉多州的干梅萨采石场所发掘出来。模式种是角鼻角鼻龙(Ceratosaurus nasicornis),是由奥塞内尔·查利斯·马什(Othniel Charles Marsh)于1884年所描述、命名,并由查尔斯·怀特尼·吉尔摩尔(Charles W. Gilmore)于1920年所重新描述。在2000年,两个另外的物种被描述,分别是:大角角鼻龙(C. magnicornis)及C. dentisulcatus。两者与角鼻角鼻龙相比,较为强壮、更为衍化,年代也较年轻。在2006年,从葡萄牙发现的化石被归类于C. dentisulcatus。其他的物种,包括有:硕大角鼻龙(C. ingens)、斯特乔氏角鼻龙(C. stechowi)、及梅里安氏角鼻龙(C. meriani),皆为较不完整的化石。

物种分类

角鼻龙的近亲包括锐颌龙、轻巧龙、以及阿贝力龙超科的食肉牛龙。角鼻龙以及其近亲的分类,最近都备受争议。角鼻龙有其独特的特征。如果角鼻龙属于腔骨龙超科,则太过先进、太类似基础坚尾龙类,也过于大型、晚期;但作为肉食龙下目则在很多方面很原始。角鼻龙的近亲似乎是白垩纪的阿贝力龙超科,不过在没有下白垩纪化石证据之下,这些相隔数千万年的恐龙间的关系仍然是一个谜。以往角鼻龙、白垩纪的阿贝力龙类、及原始的腔骨龙超科都是分类在角鼻龙下目中,是一类在兽脚亚目中较接近角鼻龙多于鸟类的恐龙。近年的证据显示较后期、大型及高等的角鼻龙下目与早期的形态(如腔骨龙)有很大的分别。在与鸟类比较下,角鼻龙及它的近亲都较似鸟类,且跗骨甚至较异特龙更像鸟类。若要更清楚它的演化及亲缘关系,则需要更多的化石来提供资料。

古生物学

角鼻龙与异特龙、蛮龙、迷惑龙、梁龙及剑龙生存在相同的时代与地区。它的体型较异特龙为小,角鼻龙的身长只有约6-8米长,2.5米高,体重约500公斤到1公吨;而异特龙身长约9米,最多可成长至12米。角鼻龙可能有着与异特龙完全不同的生态位。角鼻龙有着比例较长及更灵活的身体,尾巴左右较扁,形状像鳄鱼。这显示它比异特龙更适合游泳。在2004年,一项研究指出角鼻龙一般是狩猎水中猎物,如鱼类及鳄鱼,不过它亦可能猎食大型的恐龙。这项研究亦指出,有时成年的角鼻龙及幼龙会同时觅食。当然这个论点仍有争议的地方,而在陆地的大型恐龙上常发现角鼻龙的牙齿痕迹,因为它很有可能也以尸体为食。

在1884年,马什提出角鼻龙的鼻角是种攻击、防御的武器。在1920年,查尔斯·惠特尼·吉尔摩(Charles Whitney Gilmore)也同意这个意见。但这个理论现在多不被采纳。大卫·诺曼认为这个鼻角不可能是用来攻击或防御,而是在物种内的打斗行为派上用场,例如求偶。葛瑞格利·保罗也认为这鼻角是用在同一物种之间的非致命打斗行为。在1990年,嘉克斯·高斯特(Jacques Gauthier)则认为,角鼻龙的鼻角只有视觉展示物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