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是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意见》称,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中文名

非农业户口

别名

城市户口

产生背景

计划经济下的产物

没有权限

土地分配权和使用权

产生背景

农户与非农户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商品粮的因素),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最主要的区别是非农户口不再享有土地分配权和使用权。

最新政策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中的最大亮点,莫过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作古,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积极作用

1.户籍制度改革·目标-2020年实现1亿农业人口城镇落户

2.户口迁移政策·落户-建制镇和小城市全面放开大中城市门槛也相对降低

3.特大城市上海广州等--

实施

积分落户制度

4.居住证制度·教育-积极推动随迁子女

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

5.居住证制度·社保--缴社保一定年限可落户

有助农民工参保

各省改革

河南

2014年11月12日河南省制订印发的《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2]

非农户口

新疆

2014年10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许泰志,就自治区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要创新新疆人口管理。主要内容是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在设区的市对流动人口实行居住证制度,有条件地享受当地部分社会公共服务。[3]

贵州

2015年5月18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从2015年6月1日起,在“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