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皮士(英语Hippie或Hippy的音意译)本来被用来描写西方国家1960年代和1970年代反抗习俗和当时政治的年轻人。嬉皮士这个名称是通过《旧金山纪事》的记者赫柏·凯恩普及的。嬉皮士不是一个统一的文化运动,它没有宣言或领导人物。嬉皮士用公社式的和流浪的生活方式来反应出他们对民族主义和越南战争的反对,他们提倡非传统的宗教文化,批评西方国家中层阶级的价值观。[1]

他们批评政府对公民的权益的限制,大公司的贪婪,传统道德的狭窄和战争的无人道性。他们将他们反对的机构和组织称为“陈府”(theestablishment)。

嬉皮士后来也被贬义使用,来描写长发的、肮脏的吸毒者。保守派人士依然使用嬉皮士一词作为对年轻的自由主义人士的侮辱。

中文名

嬉皮士

外文名

Hippie或Hippy

出生年代

1960年代和1970年代

普及者

赫柏·凯恩

作风

颓废派作风

主要特征

爱与和平

反抗

习俗和当时政治

主要人群

年轻人

基本介绍

60年代,从垮掉的一代中演化出嬉皮士,同时从布鲁斯音乐演化出摇滚乐。

在美国东海岸的格林威治村年轻的反文化者称他们自己为“hips”。许多来自纽约市区的失望的年轻人聚集在那个村中,他们穿着他们最旧的衣服。第一个用嬉皮士这个词来描写这些穿着旧衣的中产阶级子女的媒体是一个广播电台。

1965年9月6日旧金山的一家报纸首先使用了“嬉皮士”这个词来描写这些年轻的波西米亚主义者,但其它媒体在此后两年中几乎没有使用过这个词。

影响

嬉皮士

当时的嬉皮士想要改变他们的内心(通过使用毒品、神秘的修养或两者的混合)和走出社会的主流。远东的形而上学思想与宗教实践和原著部落的图腾信仰对嬉皮士影响很大。这些影响在1970年代演化为神秘学中的新纪元运动。来源

hipster(七分裤)hippie(嬉皮士)

20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美国的垮掉的一代称爵士乐音乐家为“hippie”和“beatnik”,同时这两个词也被用来称呼围绕着这些艺术家而出现波希米亚主义似的反文化。

社会运动

旧金山海特·亚许柏里地区的嬉皮士是以一个叫做Diggers的团体为中心。这个街头剧团体将即时性的街头剧、无政府主义行动和艺术表演结合在一起,他们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自由城市”。他们受两个不同的运动影响:一方面受波西米亚主义的、地下艺术的、剧团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左派的、民权主义的、和平运动的影响。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杉矶也有一个非常活跃的嬉皮士社团。1967年夏许多年轻人(警察估计有七万五千人)聚集在海特·亚许柏里分享他们的新文化的音乐、毒品和反抗。

60年代末嬉皮士运动达到其高潮。1976年7月7日《时代》杂志将嬉皮士运动作为其封面故事:《嬉皮士:一个次文化的哲学》

花童

由于许多嬉皮士在他们的头发里带花或向行人分花,因此他们也有“花童”的外号。

很多嬉皮士来自白人富裕家庭,他们抛弃富裕,来感受并赞美贫穷,体验简单而随意的生活。

正因为这些富家子弟享受过主流的中产阶级的舒适生活,才有可能成为这种虽然舒适但扼杀人的创造力的生活的反叛者,也只有真正感受过主流文化的人,才有可能看到它的弊端,从而对它进行批判。

反主流文化

1969年,青年反主流文化的代表人物罗斯扎克发表了《反主流文化的形成》一书,该书明确指出,反主流文化是对现代技术社会的一种反思。

反主流文化的参加者们不屑于像新左派和学生运动的参加者们那样,用参与性民主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他认为只要客观意识的观念还在控制着社会,技术对社会的控制、专家对社会的统治就不会结束。

嬉皮士们认为,美国是一个被惯例和陈规所充斥的世界,它已经成为压制人的个性,迫害个人自由生活的陈规陋习的总和,只有逃离这个社会,摆脱与现实社会和现实文化模式的种种联系,才能使个人和美国社会免于走进死胡同。

回到史前

为了有效地反抗这技术高度发达、物质极端丰裕、但人的精神受到控制的社会,他们提出“回到史前”的口号,希望在史前时期寻找精神力量。

他们特别欣赏“无为而治”,认为只有无为而治的简朴社会,简单生活,才能保证公民个人的尊严和自由。因此,他们从生活做起,掀起“生活的革命”,来反抗主流的、精英的、技术的、物质的社会。

社会面貌

他们没有宣言或领导人物,他们只用用公社式的和流浪的生活方式来表达他们的理念。传统的宗教文化屡次遭受他们的嘲笑,西方国家中层阶级的价值观在他们眼中不值一钱。

他们批评政府对公民的权益的限制,他们憎恨大公司的贪婪,感叹传统道德的狭窄,反对战争的无人道性。但他们却无能为力。他们只能在他们的和平运动、游行中发出他们的呐喊;只能在他们的头发里带花或向行人分花,“向枪管里插上鲜花”;只能用流浪的摇滚音乐、伤感音乐表达他们的不满。

马丁·路德·金发表的“我有一个梦想”演讲,约翰·肯尼迪总统遇刺,越南战争,人类登陆月球,赫鲁晓夫扬言要消灭美国……美国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注定是一个复杂、深刻、严肃、迷惘的时代。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生活问题的不断出现,两者的交缠让美国青年在生活的百无聊赖和社会责任感的日益增强中渐渐迷失了自己。他们隐约感到生命和爱,他们隐约触摸到理想和未来,但快乐与痛苦的交织,理想与现实的冲突,能力与目标的错位,自身追求与社会要求的矛盾,终于使他们信仰崩溃了。在摇滚乐的催化下,年轻人开始融合这些双重矛盾,最终形成了那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文化现象——一种完全自发而纯粹精神性的运动——嬉皮运动。一个迷惘与理想的集合体——嬉皮士终于诞生。美国青年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独立思考和反叛尝试;开创了自己的生活空间……今天人们仍然喜欢用“纯真、激动、伟大”这样的字眼来形容60年代,不单单是为了回味那遥远的过去,更是源于一种感情的回归。

原因有很多,但越南战争最终成为嬉皮运动全面爆发的导火索。战争中数以万计的美国青年被派往前线冲锋、杀戮、流血、死去……违反民意的越南战争,在年青人当中引起了极大的反思。在全美校园里,一浪又一浪的反战游行示威此起彼伏。此后不久发生的多宗国民警卫队枪杀游行学生的事件无疑再火上浇油。嬉皮运动最终全面升级。在1967年那个被称作summeroflove(爱之夏)的夏天里,“MakeLoveNotWar”(要爱情、不要战争)成为了最有号召力的嬉皮口号。而嬉皮士也在这个夏天成长、呐喊。

什么是嬉皮士?嬉皮士不是留长发的青年,嬉皮士不是嬉皮扮相的青年,更不是迷幻药、性解放的提倡者!——那不是嬉皮士的真正面貌。虽然有一些为了逃避现实而大量吸食毒品,开始疯狂——那只是苦闷的发泄!不是他们的初衷。那真正的嬉皮士是绝对排斥暴力的,他们只是消极地制造着自己的世外桃源,在“爱与和平”的思想下,用纯粹精神对抗社会既成的价值观念。怀念简单原始的群居生活,在乌托邦中寻找心灵的归属,在头上插上象征爱与和平的花朵,崇尚纯精神、热爱生命和大自然、与人为善的本性——这才是嬉皮士的真面目!

但很多人误解、甚至故意丑化他们。支持越战的军火商、压制自由的政府官员、传统的宗教信徒、在压制下丧失自我的人、为政府充当唱手的哑子、看到所谓光明的盲人、听见圣音的聋子……对这些青年感到了恐惧!他们害怕,害怕这些青年自我意识的觉醒,害怕这些青年对传统的反抗,害怕这些青年对他们统治的颠覆!于是他们千方百计攻击、丑化、分化这些在寻求自我救赎的青年。“嬉皮士吸食毒品”“嬉皮士是同性恋”“嬉皮士不过是一群社会渣滓”“嬉皮士反对进步”……一个个恶谥,一个个罪名向他们奔来——只要嬉皮士有一点问题,秩序的捍卫者就能将他变成罪行、比原罪更不可原谅的罪行。而一些无聊的阿飞,藉着嬉皮士的名义,做一些与嬉皮士精神完全背道而驰的事情,没有社会责任感,没有影响力,只有在玷污这个名字。庞克摇滚出现后,具迷幻色彩的轻摇滚乐、宣扬爱与生命的赞歌被歇斯底里的狂吼和无意义的尖叫代替。在我们的时代,还有多少人能真正理解嬉皮士精神?

嬉皮士

没有。为了维护自身统治,政府不允许嬉皮士得到正面的评价;为了传统秩序的荣光,宗教信徒宁愿嬉皮士世世代代被唾骂;为了金钱利益,军火商希望不再有反战游行!于是他们抓住嬉皮士的任何一点问题,将之无限夸大——一群吸毒者、独立特行者、社会败类。一方面,他们不断打压嬉皮士,用最邪恶的方法——向嬉皮士们兜售毒品,使之堕落。用教育的方法,让嬉皮士游离于社会边缘,远离人群,迫使嬉皮士们屈服。他们成功了,在正统人士眼中,嬉皮士意味着危险,意味着离经叛道,意味着堕落、肮脏和丑恶。嬉皮士——不愿参加社会活动,缺乏社会义务感和缺乏卫生感的人;陈腐的、无聊的或讨厌的人。这就是他们给予嬉皮士的恶谥!而老嬉皮士的继承者,新世纪的嬉皮,已忘却了他们的目标,忘记了自己“花之儿子”这个名字,忘记了他们的使命,忘记了他们的宣言,在政府、宗教、别人、自己搭筑的塔里迷失了自己!将自己降低到阿飞的品格,自甘堕落成为一个社会败类。时间,你们在侮辱一个伟大的时代。当约翰·列侬在狂热的战争分子的枪口前倒下时,当“花之儿子”被铺天盖地的物欲狂流掩埋时,当庞克摇滚最终将《Imagine》的歌声掩盖时,当这些青年在运动中依然迷惘和苦闷时,他们的离去成为了必然。

六十年代那段日子里,他们几乎天天举行各种抗议活动和示威游行,种族主义、贫苦、妇女权利等等问题经常成为嬉皮声讨的对象,在音乐和越南战争介入后,通过JoanBaez、BobDylan、ArloGuthrie等抗议歌手的参与,音乐凭借流行性很快把嬉皮思想传递开来,尤以BobDylan为最,他横跨60、70年代,领导着美国摇滚内在思维的进行和发展。直到今天,他的存在仍在思想内涵的领域上发生着重要作用,然而他最巨大且具决定性的影响。60年代中后期,超大规模的露天音乐演出造就了嬉皮运动最辉煌的时期。朴素思想、爱、和平、性开放、迷幻药、反战呼声和几十万嬉皮共同出现在演出台前,一切混乱、疯狂、肮脏在嬉皮伟大的质朴情怀下显得高尚起来。

辉煌是短暂的,它或许也该如此,在1969年Woodstock音乐节达到顶峰后,嬉皮运动逐渐开始衰落,在政府反对中,在传统的鄙夷下,在内部人员的自甘堕落里。

80年代是嬉皮士的坠毁年代。里根执政期间,美国在和前苏联的各种竞争中的屡屡胜出,经济发展带来的巨大优越感,使人们已经开始习惯用个人角度考虑问题,而嬉皮运动一直依靠的是集体力量,这种从“我们这一代”到“我这一代”的巨大思想转变最终使嬉皮们丧失了存在的前提。这个阶段为“我这一代”年青人瞩目的竟然是先前为嬉皮不齿的“种族主义”。3K党抬头、白人至上主义的膨胀,竟成为了标榜前卫的一种手段——“爱与和平”的旗帜就这样被人们扔到了阴沟里。“回到史前”的口号,逃离这个社会,摆脱与现实社会和现实文化模式的种种联系,在社会发展的自信与盲目中丢进了历史洪流中。

如今,美国已经没有真正的嬉皮士;而中国,永远不希望嬉皮士的出现。在各国政府的丑化下,吸毒者、特立独行者、社会败类成为常人对他们的形象判定。

嬉皮士经常参加和平运动,包括反越战的游行和争取人权的游行。青年国际党是嬉皮士中特别政治活跃的亚群。

从2005年的观点来看,嬉皮士性别歧视相当大,但实际上嬉皮士很快就接受了女性主义和平等主义的原则。

一开始嬉皮士对同性恋不十分容忍,但随着运动的发展他们越来越接受同性恋。

嬉皮士也通过“落出”社会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政治愿望和实现他们所寻求的变化。回到农村去、合作企业、替代性能源、新闻自由运动和有机农业在嬉皮士运动开始时都受到青睐。

毒品

许多人认为嬉皮士滥用毒品的程度被支持越战的人夸张。他们用这个借口来反驳嬉皮士反对越战的理由。但实际上的确有许多嬉皮士使用毒品。他们尤其希望利用毒品所产生的幻觉来达到内心的修养。尤其大麻和其它能够产生幻觉的药品如LSD和裸盖菇素。虽然也有许多嬉皮士不用毒品,但毒品往往被看作是嬉皮士的一个标志和他们不肯遵从社会守则的原因。

使用毒品至今被看作是嬉皮士文化的一个中心内容。

许多人认为嬉皮士不抽烟,因为他们认为抽烟有害,但当时的照片显示许多嬉皮士抽烟。

遗产

1970年许多嬉皮士的生活形式进入了主流文化,但其下的实质却很少被主流文化吸收。媒介渐渐丧失了对这个次文化的兴趣,年轻人对它也丧失了时髦感。随着朋克摇滚的出现,嬉皮士甚至成为年轻人的反感形式。但也有许多嬉皮士保持了他们的生活方式,甚至在主流文化中保持他们的生活方式。直到2005年全世界到处依然有嬉皮士的社群点,有些人随着他们喜欢的乐队流浪。从1970年代初开始出现的为和平祈祷的彩虹聚会今天依然保持,其它聚会和音乐节则致力于生命或爱。

特征

长发,大胡子。许多美国人觉得长发是一种冒犯,因为它代表不整洁或女性。

色彩鲜艳的衣着或不寻常的衣饰。

听一定的音乐,比如杰米·亨得里克斯和杰菲逊飞艇的幻觉性的摇滚乐、詹妮斯·乔普林的布鲁斯、斯莱和斯通家族、ZZ顶级乐队、死之民乐队等的音乐。

偶尔自己演奏音乐,一般吉他,一般在家里与朋友一起,或在公共绿地上或节日上。自由恋爱,公社式的生活。

新嬉皮士

新嬉皮士是对21世纪的嬉皮士的称呼,他们恢复了一些1960年代嬉皮士运动的观点,比如他们也强调自由,穿他们愿意穿的衣服,做他们想要做的事。与1960年代的嬉皮士不同的是新嬉皮士一般不政治性,而1960年代的嬉皮士实际上是一个政治运动。

贬义用法

保守的主流人士用嬉皮士一词来指吸毒的人,尤其吸大麻的人,以及不愿参加社会活动,缺乏社会义务感和缺乏卫生感的人。庞克摇滚次文化的人士则使用嬉皮士一词来指陈腐的、无聊的或讨厌的人。

反面

雅皮士有着较优越的社会背景,如较高的社会地位,丰厚的薪水等等。他们不一定年轻,但他们对奢华物品、高级享受的追求依然热情十足。他们与现行社会体制也不会构成太大冲突。他们工作勤奋,追求物质享受。

雅皮士(Yuppies)是youngurbanprofessional的缩写,这个词在上个世纪80年代诞生于美国,指的是那些受过高等教育、住在大城市、有专业性工作而且生活很富裕的年轻人。他们去高档的餐厅、喝上等的酒、穿名牌的衣服、用顶级的化妆品、开豪华的轿车,总之就是衣食住行一律求名牌、赶时髦,比小资还小资。

随着中国中产阶级的崛起,“华人雅皮士”(China'sYuppies)逐渐成为媒体、高端消费的热门。为此,国外媒体甚至还新创了一个词“Chuppies”(由“China'sYuppies”组建而成)来形容中国新一代拥有良好教育背景、收入不菲的年轻人。

雅皮(yuppies),一般是指都市里较追求时尚生活的“唯美”男士。他们思想前卫、懂得享受,虽能容易接受新事物,但缺乏离经叛道的精神,小主意不少,大主见不多,更没有励志创新和冒险的意识。从这个意义上讲,程乃珊说高仓健比中叔皇“多一份雅皮之情”绝不是功名成就的理由。因为“雅皮”从某种意义上说就带有阴柔的稚气,像人们所说的风度翩翩、绅士风度、有理有节、白马王子之类,或多或少地都带有雅皮的倾向,这种倾向不是不可有,而是应该在不失男人阳刚气度的前提下适度的个性化补充。问题是,许多男士对雅皮却一往情深,无限地扩大雅皮对整体形象作用的效果,甚至有的人可以没有阳刚,但却不可以没有雅皮,以为只要有了雅皮,就足可以“傲视群阳刚”了。这就使得他们性格倾向在自觉不自觉间趋于懦弱继而脱离了男性所应有的阳刚本质。

雅皮士是美国人根据嬉皮士(Hippies)仿造的一个新词,意思是"年轻的都市专业工作者"。雅皮士从事那些需要受过高等教育才能胜任的职业,如律师、医生、建筑师、计算机程序员、工商管理人员等。他们的年薪很高。雅皮士们事业上十分成功,踌躇满志,恃才傲物,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与嬉皮士们不同,雅皮士们没有颓废情绪,不关心政治与社会问题,只关心赚钱,追求舒适的生活。雅非士意为"都市中失败的年轻人"。他们虽然觉得自己的生活无法与雅皮士的生活相比,但又不愿意有失落感,并发誓要找到自己的归宿。

所谓的雅皮士和嬉皮士都是70年代产生的。嬉皮士基本上是家庭富裕、衣食无忧的中产阶层,他们反对任何权力,甚至不惜用恐怖、暴力行动迫使政府就范,结果被尼克松为首的美国政府以严厉的手段镇压下去。

从职业分布来看——雅皮士是属于行政管理系统,比如:首席代表,创意总监、广告策划、高级文案、外文翻译、行政助理、资讯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

从工作性质来看——雅皮士表现为“人际关系”,包括沟通、联络、咨询、协调、接待、推广……

雅皮士他们整天拎大号公文包,脚步匆匆地出入于酒店、写字楼、会议室、候机楼、商务会所,然后优雅地和客户握手,微笑,交换名片,签署合作意向。他们留给人们的总体印象是:穿“高级灰”、说“洋泾滨”、吃西餐、喝红酒、看《ELLE》杂志,读MBA……

总之,在无限风光的雅皮士身上,集中地代表着一个时代的时尚、品味以及格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