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是沿袭前人的错误,习而不以为错而成的。于是,孔丘的丘,读时读成“某”,写时写成“丘”(缺横间短竖)。 ”,李渊祖父李虎的虎字,也写成“”。

中文名

破体字

拼音

pò tǐ zì

解释

旧指不合正体的俗字

首次合法

太平天国时期

字体简介

献之书变其父行体而为行草并用

字体简介

拼音:pò tǐ zì

解释:旧指不合正体的俗字

【破体字】

字体之一。

唐张彦远《法书要录三·徐浩论书》“厥后钟(繇)善真书,张(旭)称草圣,右军(王羲之)行法,小令(王献之)破体,皆一时之妙。”

献之书变其父行体而为行草并用,故称破体。王献之的一些书法作品中的与规范汉字不一样的字被称为破体字。

何谓“破体字”

自甲骨文发明之日起,汉字字形就面临着两种截然相反的选择——繁化与简化,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又各有所偏重。

早在南北朝时,常用的楷体汉字中已有部分在形体简化后流行于民间,如“尔(尔) ”,“盖(盖)”,“刘(刘)”等,时谓“破体字”,意为不合正体(符合“六书”规定之书写体)的俗字。然而直到清朝时,破体字的使用范围仍然相当有限。当时的朝考殿试十分看重楷法,规定朝考时用白折,殿试用大卷,官员阅卷时亦偏喜楷法,若有一字破体,都极可能使考生与翰林无缘。虽然“破体字”一直不为历朝文化阶层所认可,但是由于其书写方便,还是得到了广泛的流传和不断的改进。

“破体字”首次被赋予合法地位,是在太平天国时期,但将汉字简化推向高潮的,应该是新文化运动。随着白话文逐渐取代文言文,汉字改革的呼声也高涨起来,一些进步人士纷纷要求对汉字进行简化。他们之中,或有过于偏激如钱玄同者,他提出“废除古文”、“废除汉字”、“改用拼音文字”、“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主张“自左向右横写”,并认为“废记载孔门学说,及道教妖言的汉文,尤为根本解决之解决”。胡适也于1923年在《国语月刊》汉字改革号的《刊头语》中提到:“中国小百姓做了一件惊人的革新事业,就是汉字形体上的大改革,就是‘破体字’的创造与提倡。”于是,汉字简化运动引起巨大的反响。朱自清先生对此回应道:“破体俗字虽然是不登大雅之堂,不值通人一笑的,但在一般社会生活里,倒也有些重要,似非全无理由可言。”魏建功当时也认为“破体字”“并非全无条例,如‘欢’省作‘欢’,‘观’省作‘观’,‘权’省作‘权’,‘劝’省作‘劝’,是很整齐的”。在这场有诸多进步文士参与、推动的运动中,古时未被完全认可的“破体字”得到了广泛普及,并取得了政府的承认。1935年国民政府正式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并在学校、政府机关、新闻报纸行业中大力推行,但翌年却由于保守势力的强烈阻挠而被迫中止。当代,中央政府多次对常用汉字进行简化,并于1986发布了《简化字总表》。

张东荪先生曾言:“凡文明都是有价值的;凡价值都是有时代性的。”其实,不管是破体字还是正体字,都贵在规范,二者共同承载着我们悠悠古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都有利于我们加深对民族文化的了解。

破体字的产生

破体字是怎样产生的呢?大体有这样几种情况:

1.是文化低造成的。这从简牍文中可以见到不少,也可以从写经和龙门造像中看到许多。简牍文是民间的,写它的人文化有高低。文化水平低,识字不多,易写错字。写经手大多是为了谋生,也有是为了祈求菩萨保佑,若文化低的,也易写成错字。造像记的字,有些是雕刻匠刻的字,即使施主写成后由石工刻,上石后字迹模糊时,如遇文化低或竟无文化的石工刻,也容易刻成错字。

另一种是少数民族的知识分子写的字。这些人,如果学习汉文化,有时略一粗心便会写成错字,这就是为什么北朝碑志和云南的二碑错字多的原因。

2.是沿袭前人的错误,习而不以为错而成的。临习古代的碑帖,有些知其错而改正,有些便把错字也接受过来而不知其错。到自己创作时,使错字继续传下去。

以下两点,错了也不知,是无意中的错误;后两种则是有意造成的,而且还被当时社会所认可。

3.是为了避讳造成的。古人有名还有字,字是同辈称呼用的,后辈也可以称;名是对尊长用的。知识分子考功名要用名。名,同辈、小辈及后代都不能用,要避开,所以把它叫做“讳”。这一来,皇帝的名,天下人都不能喊,也不能写了,因皇帝是最尊的尊长,所以也要“讳”。圣人如孔子的也要“讳”。说话、书写,都必须“避讳”。于是,孔丘的丘,读时读成“某”,写时写成“丘”(缺横间短竖)。皇帝如唐太宗李世民的世和民,读时也读成“某”,写时便各缺一笔(见前面)。其父太祖李渊,在唐陆柬之写的《文赋》中写成“氵”,以“氵”代渊,离开具体的文句,谁能知道?因在唐初,《文赋》中的“世”字,也写成“ ”,李渊祖父李虎的虎字,也写成“”。帝王的名,因避讳而缺笔,当代也许还能了解;书写人还要避自己父祖的“讳”,于是,这一类的错字就不断孳生,且为世人所许可。后人对于当时应避的,过了一定时间,可以不避了,但已写成的却已存在,且已发生影响了。

假使说,避讳造成的错字,迫于当时的传统而不得不然的话,那么下一种原因造成的错字,则应该是没有道理的,但是,也被认可了。这就是因求结体的平衡或求疏密的得当而造成的错字。

4.古代书法家公然提出“繁则减除、疏当补续”的结体法则。这8个字,是隋代和尚智果在其《心成颂》中提出来的。光看这8个字,还看不出问题。这8个字是两句,在“繁则减除”下注道:“王(羲之)书‘悬’字,虞书‘’字,皆去下一点;张书‘盛’字,必血从皿也。”在“疏当补续”下注道:“王书‘神’字‘处’皆加一点,‘却’字‘卩’从‘阝’是也。”其后欧阳询在他的《三十六法》中,合上8字为“增减”,注道:“字有难结体者,或因笔画少而增添,如‘新’之为‘新’,‘建’之为‘建’是也。或因笔画多而减者,如‘曹’之为‘曺’,‘美’之为‘ ’。但欲体势茂美,不论古字当如何书也。”他还在“借换”一项中说“灵”:“又如‘灵’字,法帖中或作‘ ’,或作‘小’,亦借换也。”“ ”是指中部的横三口和下部的“巫”部,用“ ”借换;“小”则指“雨”字头或下部“巫”的中间各由5笔改成3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