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途车是指泛指具有四轮驱动的高性能轻便“汽车”。最早出现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美军为适应欧洲泥泞的战场而提出设计要求,由美国政府召集135家汽车厂,要求生产一种既灵活、又结实的全轮驱动军用车。经多次修改,美国威力斯-奥弗兰公司等开发生产出一种外形低矮、具有可折放风挡和钢管支撑的顶篷、无车门、底盘坚固、离地间隙大、整备质量小、通过能力强、型号叫“方形”的四轮驱动轻型战斗、指挥车,通称威力斯万能车(generalpurposeWillys),缩写为GPW,后被美军士兵称之为“Jeep”,中文译为“吉普车”。二战结束,吉普车作为一种军事用车因功劳显赫而风靡世界。

基本介绍

随着使用范围的扩大和车型的完善,吉普车的型式也多种多样。按结构可分为固定硬顶式和软顶可折式;按用途可分为军用式和旅行式;按外形尺寸和载人多少可分为小型和中型。现代吉普车有两大类:明显带有军人粗矿风味和男子汉形象的4X4军用型。20世纪70年代由德国奥迪公司以大功率跑车为基础,移置军用吉普传动系而构成常啮四轮驱动系统的轿车型。因此,吉普车不再具有传统的含义,已成为对全轮驱动轻型车的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