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是中宣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名单。[2]

政府文件

文物政发〔2019〕8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按照集中连片、突出重点、国家统筹、区划完整的原则,坚持以革命史实为基础、以党史文献为参考、以革命文物为依据,依托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革命根据地和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日根据地,确定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计15个片区、645个县。现将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予以公布。

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为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更好发挥革命文物资源在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

中央宣传部 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

2019年3月6日

具体名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印发的《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中宣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近日发出关于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确定了15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

据介绍,本批公布的15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别是:井冈山片区、原中央苏区片区、湘鄂西片区、海陆丰片区、鄂豫皖片区、琼崖片区、闽浙赣片区、湘鄂赣片区、湘赣片区、左右江片区、川陕片区、陕甘片区、湘鄂川黔片区、晋冀豫片区和苏北片区。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是按照集中连片、突出重点、国家统筹、区划完整的原则,以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革命史实为基础,以革命文物为依据,以党史文献和中共党史研究最新成果为参考,依托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革命根据地和抗日战争时期的部分抗日根据地,经过深入研究和部门协商而确定。

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涉及20个省份的110个市、645个县。有关部门将适时公布其他批次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1]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

序号分区省名市名县名
1井冈山片区(8)江西(6)萍乡市莲花县
吉安市吉安县、遂川县、安福县、永新县、井冈山市
湖南(2)株洲市茶陵县、炎陵县
2原中央苏区片区(101)江西(49)萍乡市莲花县
新余市渝水区、分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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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省,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指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县,指县、县级市、市辖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矿区、林区、特区。

附件

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现将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确定公布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片区确定

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是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重点项目之一。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的确定,按照集中连片、突出重点、国家统筹、区划完整的原则,以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革命史实为基础,以党史文献和中共党史研究最新成果为参考,以革命文物为依据。

以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及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中央革命根据地和湘鄂西、海陆丰、鄂豫皖、琼崖、闽浙赣、湘鄂赣、湘赣、左右江、川陕、陕甘、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为基础,确定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为13个。

以1945年6月19日中共七届一中全会《关于召开中国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及其筹备事项的决议》和1945年7月13日《周恩来关于中国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事项的决议草案的说明》明确提及的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晋绥、晋察冀、冀热辽、晋冀豫、冀鲁豫、山东、苏北、苏中、苏南、淮北、淮南、皖中、浙东、广东、琼崖、湘鄂赣、鄂豫皖、河南抗日根据地(解放区)为基础,确定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为19个。

遵循革命史实,参考党史文献和中共党史研究最新成果,依据革命文物,统筹考虑红军长征、东北抗日联军和建党时期、大革命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的革命史实,确定若干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

为弘扬革命精神,体现革命文物工作特点,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名称,采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名称加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的方式。例如,涵盖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称为井冈山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简称“井冈山片区”。

二、关于分县名单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以县级行政单位的革命文物资源状况为主要依据,按照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确定。

被列入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的县级行政单位,应有相应的革命史实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上级别的革命文物。为保持片区完整性,部分县级行政单位只要符合条件,都可列入不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其中重复列入的县级行政单位计102个。

三、关于分批公布

考虑到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的实施进程,分批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

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计15个片区,包括基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而确定的13个片区和基于抗日战争时期晋冀豫抗日根据地(八路军总部所在)、苏北抗日根据地(新四军总部所在)而确定的2个片区,即井冈山、原中央苏区、湘鄂西、海陆丰、鄂豫皖、琼崖、闽浙赣、湘鄂赣、湘赣、左右江、川陕、陕甘、湘鄂川黔、晋冀豫、苏北片区。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涉及20个省110个市645个县。

后续将适时公布其他批次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