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是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人员的通行证明。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式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定,并统一印制。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申领条件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

作用

前往边境地区必需的通行证件

签发机关

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证件类型

边境地区通行证明

依据法规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简介

1999年9月4日,公安部令第42号发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国家在陆地边境地区划定边境管理区(含深圳、珠海经济特区),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以下简称《边境通行证》)验查管理制度。”“凡进出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进出边境管理区证件:

• 第五条 凡常住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在本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 第六条 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 第七条 凡经由边境管理区出入国(边)境的人员,凭其出入境有效证件通行。外国人、无国籍人前往未对外国人开放的边境管理区,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旅行证》。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前往未对外开放的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 第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进出边境管理区,须分别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通行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通行证》和本人有效证件;驻在边境管理区内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凭本人有效证件进出边境管理区。

边境地区管理通行证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该《办法》还规定了《边境通行证》的申领、签发、查验以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罚等等。《边境通行证》式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定,并统一印制。

边境管理区列表

2010年时,边境管理区所在地的名单如下: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漠河县、塔河县;

• 黑河市:孙吴县、爱辉区、逊克县;

• 伊春市:乌伊岭区、汤旺河区、新青区、上甘岭区、友好区、嘉荫县;

• 鹤岗市:萝北县、绥滨县;

• 佳木斯市:同江市、抚远县;

• 双鸭山市:饶河县;

• 鸡西市:鸡东县、密山市、虎林市;

• 牡丹江市:穆棱市、东宁县、绥芬河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地区:哈密市、伊吾县、巴里坤县;

•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奇台县;

•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富蕴县、福海县、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哈巴河县、吉木乃县;

• 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额敏县、塔城市、裕民县、托里县;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行政区、博乐市、温泉县;

• 伊犁地区:霍城县、察布查尔县、昭苏县;

• 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乌什县;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乌恰县、阿合奇县、阿克陶县;

• 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叶城县。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地区:仲巴县、萨嘎县、聂拉木县、定日县、康马县、亚东县、岗巴县、定结县、吉隆县;

•山南地区:错那县、隆子县、洛扎县、浪卡子县;

• 林芝地区:米林县、朗县、察隅县、墨脱县;

• 阿里地区:普兰县、札达县、日土县、噶尔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那坡县、靖西县、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防城县、凭祥市、东兴市。

广东省

• 深圳市、珠海市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麻栗坡县、马关县;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县、金平县、绿春县;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景洪市、勐海县;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潞西县、畹町市、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梁河县;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县、福贡县、贡山县;

• 普洱市:孟连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

• 临沧市:沧源县、耿马县、镇康县;

• 保山市:龙陵县、腾冲县。

甘肃省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

内蒙古自治区

•阿拉善盟:额济纳旗、阿拉善右旗、阿拉善左旗;

•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乌拉特中旗;

• 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

•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二连浩特市、苏尼特左旗、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

•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阿尔山市;

• 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满洲里市、陈巴尔虎旗、额尔古纳市。

深圳、珠海特区

概述

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边防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发〔1985〕109号)。2000年,为执行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广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启用〈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的通知》(粤公通字〔2000〕417号)。因居住、工作或旅游参观需要前往深圳沙头角或珠海茂盛围边境特别管理区的人员,需办理《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该证的核发由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主办。

2003年5月28日,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在广州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决定自2003年5月28日起对深圳、珠海特区管理线(俗称“二线”)及粤港粤澳边界管理线(俗称“一线”)的边防管理工作加以改革,简化《边境通行证》办理手续,部分内地居民可以免办《边境通行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

2003年,为配合此次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发《关于简化办理深圳、珠海特区〈边境通行证〉手续等问题的通知》,对前往深圳、珠海特区人员办理《边境通行证》采取简化手续,取消了凭介绍信办理《边境通行证》等审批手续。内地居民前往深圳、珠海特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边境通行证》,该证件有效期最长可达一年。

2008年2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取消10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北京市公安局取消了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边境通行证》核发,自此北京市民赴深圳、珠海经济特区不必再办理《边境通行证》   。

证件样式

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

2009年时,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为一张天蓝色的纸质证件,正面印有“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广东省公安厅”字样以及“注意事项”。

1、此证只限在证件填写的省内边境特别管理区和边境管理区内通行。

2、此证与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同时使用。

3、此证不得擅自涂改、转借,有效期满向发证机关缴销。

4、请保持条码的整洁和完整,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反面为资料页,最上行标注有证件编号,最左边为证件与存根的裁剪处,除此以外还有如下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出生:yyyy年mm月

• 身份证住址:一般只记录居民身份证号码,不记录住址;

• 前往地点:一般印有“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或“茂盛围边境特别管理区”;

• 有效日期:一般用大写数字记录,例:贰零零玖年叁月壹日起贰零零玖年叁月壹日止;

• 签发人:为签名印章盖印上;

• 签发机关:盖印“广东省公安厅边境通行证专用章”,此印为印刷上去;

• 签发日期:yyyy年mm月dd日;

• 备注:为一长条形二维条码PDF417码。

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内页

申办

边境特别管理区通行证分为一次和多次两种。

一次性的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属即办即得,即当场申办即可得到证件。只需凭申办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办理。深圳、珠海的申办受理地址分别为:

• 深圳市: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深沙路瀚海翠庭一楼的广东边防办证中心。

• 珠海市:珠海市炮台山的边防五支队边境科。

广东边防办证中心

多次性的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办理方式与一次性的通行证相似,但因需逐级审批,因此需多个工作日完成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