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地区是中国广东省曾经存在的一个旧地级行政区名字,由汕头专区改名而来,存在于1968年3月16日到1983年7月13日,已经撤销,管辖范围为今地级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 梅州市于1965年独立为梅县专区。

1983年7月13日,中共广东省委决定:撤销汕头地区建制,实行地市合并,市领导县的体制,汕头市为省直辖市。

中文名

汕头地区

外文名

shantou

下辖地区

汕头

所属地区

中国广东省

行政范围

1949年10月24日汕头市解放后,定为省辖市,市设置第一、二、三、四、五、六区公所。次年辟澄海县的金砂、岐山、大窖3乡并入汕头市郊。1950年10月成立潮汕专员公署,辖潮安、潮阳、揭阳、饶平、南澳、普宁、惠来、澄海8个县。1951年7月按广东省第19次委员会议决定,成立粤东办事处。1951年工农业总产值67998万元,比增112.34%。

1952年11月14日撤销粤东办事处,成立粤东行政公署,潮安、饶平、普宁、澄海、揭阳、惠来、梅县、丰顺、兴宁、蕉岭、紫金、龙川、陆丰、大埔、五华、平远、惠阳、河源、海丰、南澳21个县和汕头市。是历史上辖县最多的一次。1952年工农业总产值74797万元,比增110%。1955年9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粤东行政公署治所,由潮州市迁至汕头市。

1956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粤东行政公署,设立汕头专区,治所设在汕头市,汕头市为省辖市,市第一区改为“安平区”,第二区为“同平区”,第三区为“公园区”,第四区改为“市郊区”,并将石风景区并入安平区。汕头专区辖潮安、潮阳、揭阳、饶平、惠来、普宁、澄海、南澳、大埔、丰顺、海丰、陆丰、梅县、兴宁、五华、蕉岭、平远、镇平。1957年工农业总产值达112870万元,比增104.5%。

1958年11月25日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撤销潮州市,改设为潮安县城关人民公社,汕头市由省辖改为汕头专区管辖,同时扩大市区,将澄海的下蓬乡、浦乡,潮阳的河浦乡、珠园乡和达濠镇划入汕头市,撤销汕头市郊区区公所,成立汕头市郊区办事处。1958年市工农业总产值达127984万元,比增113.39%。

1958年12月海丰县、陆丰县2县(今汕尾市)划归汕头地区专员公署(汕头专区)。

1965年7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以揭阳、陆丰两县各一部分地域,设置揭西县;同年,析梅县、大埔、丰顺、蕉岭、平远、兴宁、五华7个县,设立梅县专区。汕头专区管辖潮安、潮阳、普宁、饶平、揭阳、澄海、惠来、南澳、揭西、陆丰、海丰11个县。1965年工农业总产值139339万元,比增116.51%。

1968年3月16日经广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汕头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5年11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汕头市恢复为省辖市。

1979年3月2日中共广东省委通知设立汕头地区行政公署,1980年1月1日正式挂牌,启用印章,原汕头地区革命委员会印章、衔牌同时作废。

1980年8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于汕头市区东面龙湖片划出1.6平方公里,建立汕头经济特区;1981年11月14日经上级批准,广东省汕头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1984年11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面积由原1.6平方公里扩大为52.6平方公里。其中龙湖片区(含妈屿岛)22.6平方公里,广澳片区30平方公里。1986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设立汕头经济特区。

撤销建制

1983年7月13日,中共广东省委决定:撤销汕头地区建制,实行地市合并,市领导县的体制,汕头市为省直辖市(国务院12月22日正式批准)。汕头市管辖区为揭阳、饶平、澄海、潮阳、普宁、惠来、南澳、揭西、海丰、陆丰、县级潮州市等10县1市以及安平、同平、公园、金砂、市郊5个市辖区和一个经济特区。27日,省委通知,从9月1日起,海丰县、陆丰县2县划归惠州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