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统治”或者“恐怖”,是一些历史学家对法国大革命的一个阶段的称呼。不同历史学家对恐怖开始时间有不同的看法,包括1793年9月、1793年6月、1793年3月(创立革命法庭)、1792年9月(九月大屠杀)或1789年7月(第一次斩首),但一般同意恐怖结束于1794年7月。

1793年6月至1794年7月底,法国共有16594人被判处死刑,其中2639人在巴黎。但全法国境内死亡人数要远远高于这个数字,其中包括死于监禁中、自杀或死于国内外战争。

中文名

恐怖统治

外文名

Reign of terror

法语

la Terreur

结束标志

热月政变

历史沿革

1793~1794年,法国在内外都面临着许多敌人。国内,贵族反对革命,因为革命剥夺了他们的世袭特权;天主教会也反对革命,因为革命将教士变成国家公务员,要求教士宣誓效忠国家(通过《教士公民组织法》)。同时,法国面临着与周边国家的一系列战争,法国境内部分地区还在进行与保王党和联邦主义叛乱的内战。内战的扩大与对外战争的失利加剧了政治危机,使吉伦特派与山岳派间的党争更加激烈。此外,民众也感到不满,因为革命并没有实现其社会平等的承诺。

原因

革命当局认为,恐怖是面对内外战争的压力迫不得已采取的临时措施。同时,他们希望通过国家暴力来避免九月大屠杀这样的街头暴力。

历史学家对于恐怖产生的原因有许多争议。许多历史学家认为恐怖是面对形势采取的必要措施。另一些学者则认为还有其它原因,包括意识形态方面的和心理方面的。

主要事件

1793年3月10日,国民公会建立革命法庭。在此后所有被革命法庭起诉的人中,有大约一半被无罪释放(但牧月法令通过后这个数字降到大约四分之一)。在被判处死刑的人中,大约8%为贵族,6%为教士,14%为中产阶级,72%为工人和农民。3月,面对大举征兵,旺代地区爆发叛乱,并最终发展成为内战,一直持续到恐怖结束之后。

4月6日,救国委员会成立,该委员会逐步演变为事实上的战时政府。

6月2日,巴黎无套裤汉与国民卫队包围国民公会,要求逮捕29名吉伦特派代表。对吉伦特派代表的清洗导致大约13个省份爆发了反对巴黎国民公会的联邦主义叛乱,叛乱最终被镇压。6月24日,国民公会通过了法国的第一部共和宪法,即法国1793年宪法。宪法经全民公投通过,但从未付诸实行。

7月13日,雅各宾派领袖、记者马拉被刺杀,进一步增强了山岳派的政治影响力。丹东被移出救国委员会。7月27日,罗伯斯庇尔进入救国委员会。

8月23日,国民公会通过全民征兵法(Leveéenmasse)。

9月9日,国民公会建立革命军,用于强制农民根据政府

恐怖统治

要求上交粮食。9月17日,《嫌疑分子法案》通过,该法案允许监禁定义模糊的“嫌疑分子”。9月29日,国民公会将限价范围从粮食扩大到其它日用品,同时限制工资。

10月10日,国民公会宣布临时政府将一直保持革命状态,直到和平来临。10月24日,法兰西共和历开始实行。同日开始对吉伦特派进行审判,他们于10月31日被处决。

1793年期间,反教士情绪不断增长,出现破除基督教运动。11月10日(共和二年雾月20日),埃贝尔派组织理性崇拜节。

霜月14日(1793年12月5日),通过霜月十四日法令,加强了中央政府对特派员的控制。

雨月14日(1794年2月4日),国民公会宣布在法国及所有法国殖民地境内废除奴隶制。

风月8日和13日(2月26日和3月3日),国民公会分别通过圣茹斯特提出的法令,没收流亡者和革命敌人的财产,分给“赤贫的爱国者”,即风月法令。

至1794年底,出现了两大主要派别,两者都威胁到革命政府:埃贝尔派要求加强恐怖,并以起义相威胁;丹东党人主张温和与宽容。救国委员会对两者都采取了行动。埃贝尔派领袖被革命法庭审判并于3月24日被处死。丹东党人于3月30日被逮捕,4月3~5日被审判,4月5日被处决。

牧月20日(6月8日)全国各地庆祝至高无上者节,至高无上者信仰是一种自然神论的国教。牧月22日(6月10日),国民公会通过库东提出的法案,即牧月22日法令,该法案极大简化了司法程序,提高了革命法庭的工作效率。该法令通过后,处决人数大规模增加,从法令通过到热月政变的时间段被称为“大恐怖”。

获月8日(6月26日),法军赢得弗勒吕斯战役,这是法国军事行动的转折点,削弱了战时政策的必要性和革命政府的正当性。

热月10日(7月28日),罗伯斯庇尔及其支持者被处决,是为热月政变。此后革命政府的权力迅速瓦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