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国,中国西南古代民族。居于蜀郡西北境外,分布于今四川西部西藏地区东部昌都地区。

《隋书·附国传》称,附国属汉代西南夷,距蜀郡2000余里,其地南北800里,东西1500里,近山谷,有水南流。产青稞、小麦、牛、马、白雉、细鳞鱼等,并出产金、银。因避部落间复仇,傍山垒石为以居,高10余丈,下开小门,由内上通。居民2万余户,有王者及酋帅,无姓氏。俗好歌舞,鼓簧,吹长笛。戴圆钵形皮帽或幂,穿毛毼皮裘及漆皮甲,着牛皮靴,饰铁制项锁、手钏,首领用金饰。婚姻行转房制;丧事无服制,行土瘗二次葬;习俗重鬼神。重罪处死,轻刑罚牛。其地东与嘉良夷、南与薄缘夷相邻。其西为女国,东北连山数千里为党项。

中文名

附国

性质

古代民族

朝代

出处

《隋书·附国传》

简介

隋大业四年(608)其王宜缯遣素福等8人为使朝隋,翌年又遣使宜林等率嘉良夷60人朝隋。隋朝于西南边置诸道总管遥控之。其邻接诸部落或附吐谷浑,或附附国。唐初吐蕃兼并东边诸部后,附国名称遂不复见于记载。

历史沿革

据《北史·附国传》记载,附国以道孚县城为中心。在其南部,有个小国“婢药”,也写作“弭药”、“木雅”。7世纪,吐蕃王松赞干布东扩时,首先与木雅人联姻,共同消灭了附国。

木雅人的中心在“哈达”(也写作“合达”、“噶达”),从唐代到清代地名一直保留下来,也就是今天的道孚县协德乡。协德惠远寺大门外的《御制惠远寺碑》(1731年)、《泰宁惠远寺碑记》(1870年)均称此地为“噶达”。藏族史学家蔡巴·贡嘎多吉(1309—1364)的名著《红史》(成书于1346年)中,所记述的“木雅噶”,也就是指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