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作舞,是云南省红河县传统舞蹈,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乐作舞是哈尼族和彝族共有的一种歌、舞、乐一体的古老民间舞蹈,流传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南岸红河县的哈尼族、彝族村寨。跳乐作舞,彝族民间称为“载比”;哈尼族民间称为“哈塞塞”,又名“龙纵撮”。

2008年6月7日,乐作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Ⅲ-74。

中文名

乐作舞

流行地域

红河南岸

遗产编号

Ⅲ-74

非遗级别

国家级

批准时间

2008年6月7日

遗产类型

传统舞蹈

申报地区

云南省红河县

历史沿革

“乐作”的称谓至少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根据哈尼语音译,“乐”是大家之意,“作”是玩跳之意。“乐作”就是大家来跳乐。据说在彝族中“乐作”这一名称是石屏、建水人称红河南岸彝族舞蹈的别称。经过近百年的演变,“乐作”在哈尼族、彝族群众中已成为约定俗成的舞蹈名称。

乐作舞流行于红河南岸,故又称为“江外”哈尼族舞蹈。彝语称“载比”,意思是成双成对跳起来。当地汉族人民称这种舞蹈为“龙纵”,又认为是欢乐的动作,故也叫“乐作”。乐作舞的动作颇似蜻蜓飞舞,因此还有叫做“蜻蜓舞”的。

新中国成立以后又经文艺工作者学习交流,把江外“乐作”的名称传播到云南省乃至全国的文艺界,成为大家对江河南岸哈尼族摆放跳乐的统称。

20世纪60年代初期,哈尼族女歌手李莫努一曲《太阳没有照不到的地方》唱响北京城,阿扎河乡的民族民间“乐作舞”也跳进北京城,从此有红河县“歌舞之乡”。

舞蹈特色

表演形式

乐作舞不受时间、地点、人数和形式的限制,却有一定的程序。乐作舞必须以偶数男女搭配围成圆圈来跳。舞前先是有乐队伴奏的抒情性歌唱,乐队人员不参加舞蹈,但往往会随着伴奏的节拍摇晃身体,并以高昂的帮腔助兴。然后人们多呈双数围成圆圈起舞,边跳边唱,忽动忽停,间或拍手,有时交错对穿,有时翻身自转,但总体上始终保持圆圈的外观。舞者姿态优美,动作柔和而轻盈,舞动的手臂如同蜻蜓振翅,膝盖富有弹性地屈伸运动,舞步的套路丰富而完整,显示出鲜明的民族风格和浓郁的地方特色。

舞蹈动作

收集的表现劳动和生活内容的12套舞蹈:舍哧、踩荞、撵调、三步弦、斗脚、经线、找对象、擦背、游调、摸螺蛳、翻身、作瑟。舞蹈以踩荞步法、撵调步法为基础,贯穿12套舞,每套变化不同。踩荞步法为逆时针或顺时针的进三步退一步,轻盈舒展,舞姿飘逸;撵调步法在前行或后退一步时有一个小垫步,轻快敏捷,节奏明快。

表演道具

乐作舞伴奏乐器有笛子、巴乌、二胡、三弦、四弦、草杆、树叶等,配以手掌拍打节奏。

历史传承

传承价值

乐作舞是哈尼族和彝族人民的精神纽带,它在边疆各民族男女青年的社交活动中发挥着媒介作用,增进了边疆各民族的友谊和团结。

传承现状

由于保护措施不够健全,加上外来文化的影响,乐作舞已面临生存危机,亟待保护传承。

传承人物

李阿胖,女,彝族,云南省红河县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彝族葫芦笙舞代表性传承人,由云南省红河县申报。

传承保护

2013年9月,红河县宝华镇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办了哈尼族“乐作舞”舞蹈班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红河县文化馆获得“乐作舞”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社会影响

重要演出

2019年06月10日,在2019年云南省“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活动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上,乐作舞得到展出。

2019年09月10日,在“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第十五届云南省新剧目展演”活动上,乐作舞得到展出。

2019年12月,在“唱游红河梯田上的多声部”活动上,乐作舞得到展出。[1]

获得荣誉

2018年10月01日,在云南省红河州“舞蹈红河”新创广场舞集中举行上,由乐作舞编排的《乐作啊悠悠》荣获一等奖。

文化轶事

很久很久以前,彝族人家茶余饭后或逢年过节都喜欢在一起相聚,聚拢聊天、议事。有一次,一个勤劳的孤儿来到大家相聚的场所,他一边手舞足蹈,一边津津乐道地告诉大家,今年他栽种的荞子丰收了,大家看他跳的动作既形象又优美,若如割荞子、捆荞子、掼荞子、踩荞子簸荞子等动作。大家就跟他跳起了踩荞舞。从此以后,只要彝族人相聚在一起,总要跳拍手舞,庆祝来年的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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