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县制是隋开皇三年(583年)废天下诸郡,改变存在近六百年的州郡县制后施行的行政体制。

正文

在开皇九年(589年)平定南朝的陈以后,统一了全国,隋文帝又将州县制行于全国。大业三年 (607)﹐又改州为郡﹐实行郡县制。唐武德元年(618)﹐复称为州。唐玄宗天宝元年 (742)﹐改州为郡。后又改回。至元﹐郡名完全废弃,实行州县制直到清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