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广西道宣慰司,至元十四年(1277年)设立,治静江路,隶属湖广行省。辖静江、南宁、梧州、浔州、柳州五路和郁林、容、象、宾、横、融、藤、贺、贵九州。大体是接收原南宋广南西路北部中部地区。元贞元年(1295年)与左右两江道宣慰司合并为广西两江道宣慰司都元帅府。

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五月 设立左右两江宣慰司都元帅府于邕州。

元贞元年(1295年) 并左右两江宣慰司都元帅府和广南西路宣慰司为广西两江道宣慰司都元帅府。以

静江为治所,仍分司邕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