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乐美》是英国唯美主义作家奥斯卡·王尔德于1893年创作的戏剧。

莎乐美的故事最早记载于《圣经·新约》,讲述了莎乐美听从母亲希罗底的指使,在为希律王跳舞后,要求以施洗者约翰的头颅为奖赏。王尔德的《莎乐美》虽然是采用了《圣经》中莎乐美故事的框架,但是作者彻底改变了故事的原意,融入了自己的唯美主义叙事手法,表达“爱”与“美”、“爱”与“罪”的唯美理念。

中文名

莎乐美

作者

【英】奥斯卡·王尔德

外文名

Salomé

字数

128000

首版时间

1893年

作品体裁

戏剧

作品简介

莎乐美是希罗底(希律王的第二任妻子)的女儿,希律王(巴勒斯坦伽里黎的统治者)的继女。其母因施洗约翰指责她通奸,阻止希律王娶她为妻,而对施洗约翰怀恨在心。遂将莎乐美作为其复仇工具,指示她以跳舞取悦希律王,以换取圣人的人头。[1]

不久,希律王难以控制他的感情,对继女莎乐美产生迷恋。而莎乐美自己对圣人施洗约翰的爱被遭到拒绝后,因爱生恨,在为希律王跳七重纱舞时乘机索要圣人的首级,最后亲吻其头颅。最后,莎乐美得到了与圣人相同的命运,被处以死刑。[1]

角色介绍

莎乐美

在王尔德的笔下,少女莎乐美因为爱而利用了希律做出允诺,杀死了约翰,而莎乐美亲吻了死去约翰的头颅,完成了她的爱,毁灭爱的同时也毁灭了自己。这也体现了王尔德对艺术的追求。

在《莎乐美》中塑造了一个令人又爱又恨、又迷恋又迷惑的人物——莎乐美。但是,如果透过莎乐美淫荡、肉欲的表象,呈现出的却是一个令人震撼的灵魂。

她对约翰执拗的追求,为爱而不惜将爱人置于死地,以及最后捧着约翰头颅那惊世骇俗的一吻,折射出莎美乐极其丰富而又复杂的心理,她像谜一样,吸引人们去探索和解读。

作品鉴赏

主题

《莎乐美》是王尔德的一部唯美主义代表性作品。它表现出强烈的非理性主义和肉体崇拜主义,是反映唯美主义当前即永久的代表作。

在《莎乐美》中,莎乐美主动提出要约翰的人头,是由于她内心的激情,为了她个人的私欲,为了满足她内心对爱和美的疯狂无忌的追求。所以莎乐美人物形象的最初来源于圣经,由王尔德依据唯美主义文学理念对之进行了再创作。他把莎乐美这个本来是被动杀人的角色改为主动寻求爱情,敢于追求真理,勇于反抗男性权威,具有自我意识的女性。尽管她身上包含了许多唯美主义的信息,尽管她“把颓废倾向与狂放的享乐主义调和起来,追求感官享受的美和精神价值的美”有其变态和偏执的心理,然而这一血肉丰满、感情挚热的形象却引得了众多艺术家的青睐。

刚出场的莎乐美年轻貌美,还是个纯情圣洁的少女。在当时的宫廷生活中,追求者无数,其中不凡有下等人那些随从,士兵,甚至是荒淫的继父希律王也对她有着不伦之恋。而她早已厌倦了王宫里的一切,对这些追求者毫无感情,为了躲避父王贪婪的目光,独自以明月自比。“看月亮多好啊。她像一枚小硬币,你会以为她就是一朵银色的花朵。月亮清冷,娴静。我敢说她是一个处女,具有处女的美。是的,她是一位处女。她永远不会糟蹋自己。她永远不会像其他的仙子那样,心甘情愿地委身那些臭男人。”由此可见,她内心的长期孤独,因为找不到一个满意的男人而使自己的欲望长期压抑,当她听见囚在地牢中的约翰的声音时,立刻被深深打动,当她看到约翰憔悴而苍白的身体时,心神激荡,立刻爱上了他。当约翰不畏强权,坚持指责王后与希律王的乱伦之罪,那种洁身自爱的气质立刻就让莎乐美产生了占有的欲望。约翰的拒绝愈冷酷愈坚决,她的这种欲望愈强烈。这种心理的转变在弗洛伊德心理学中也有体现:“精神分析把这些爱的本能称作性本能,并根据它们的起源称作占有。”最后莎乐美的要求被再三拒绝,她对约翰的爱变成了恨,宁愿死也要得到约翰的一吻。也就是说当原欲的无限发展或受极度压抑阻挠时,它不可避免的走向另一个极端。开场时的纯洁少女现在已经完全被欲望和复仇的烈焰所吞噬。对于得不到的所爱之人,莎乐美采取了彻底毁灭的方式占有了对方。

莎乐美的生母与希律王的乱伦之恋,再加上希律王是一个荒淫的专制君主形象,对莎乐美的心理有着极大影响。母亲改嫁,继父的荒淫,这种家境很容易让她产生要寻找一个心中理想的“父亲”角色的人物而获得被爱的意识。这在心理学上有一专有名词,叫伊谛普斯情结(Oedipuscomplex)。女孩子的这种心理则刚好相反,把母亲看作是阻碍,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恋父情结(Electracomplex)。莎乐美正是由于这种心理,对约翰的出现立即爱上了他,这种恋父情结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早年失去父亲的关怀和爱,加上荒淫无度意欲乱伦的继父,与约翰那义正言辞的话语,洁身自爱的品质相比,后者让莎乐美瞬间找到了她苦苦追寻的那种爱的对象,让她感到约翰就是她所要爱的人。在刚获得希望的同时由于约翰的拒绝又让她感到绝望,在悲喜交加的情况下,她不愿意放弃这来之不易的爱情,宁愿以死的代价也要完全地拥有他,这样才能满足她心中的渴望。

在莎乐美眼中唯一的存在只有约翰,约翰是《莎乐美》的关键。并不是他的存在影响了莎乐美的命运,而是莎乐美打破了约翰的信仰。最起码,莎乐美得到了自己最想要的—亲吻约翰。先知约翰不相信自己面前这个美丽的存在,却相信那些没有实现的虚无的信仰。他的信仰没有阻止他入狱,更没能让他远离死亡或者死而复生,那么“先知”“知”的又是什么呢?

和约翰相比较,莎乐美敢于正视自己的感情。莎乐美爱上了约翰并用自己最爱的“月光”来比喻约翰。她告诉自己要去亲吻约翰,并且用了“must”这个词。虽然莎乐美是位公主,但是她并没有运用公主的特权去要求什么,而是通过给国王献舞,赢得了自己的愿望。莎乐美对约翰的爱是纯洁的,因为她只怀有微不足道的愿望——亲吻约翰。如果是罪孽,那么她完全可以要求更多——希律王允诺给她任何她想要的。希律王对莎乐美存有不可告人的欲望,因而对她百依百顺,导致约翰的死亡。莎乐美本身并无罪孽,而那些渴望得到罪孽的诸如希律王的男性,才是真正的罪孽的象征。

王尔德指出,艺术以追求美为目标,而美是超越一切现实而存在的。他认为所有的艺术都毫无用处,因此竭力反对用道德标准衡量艺术作品的价值。“他说,为艺术而艺术,你就有了所需要的一切,他强调美的超功利性、主观性和享乐性。这种美是超越的美、升华的美、空灵的美、神秘的美,由这种美产生的快乐,不单纯是官能感觉上的快乐,而是游离人生的快乐,是对于美之乐园的神往与沉浸其中的快乐。”在《莎乐美》中所揭示的灵与肉的尖锐冲突,正体现了王尔德的艺术主张。《莎乐美》的主人公的爱情观与王尔德的自身以及作者所处时代的文学思潮有着不可舍弃的必然联系,也是影响其创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以说是唯美主义运动使王尔德发挥了极大的创作灵感从而诞生了历史上最有影响最有代表的唯美主义作品《莎乐美》。

为了实现这种艺术形象的艺术美,作家必须撇开社会的现实状况及道德影响,而按艺术独立性的原则来创造。莎乐美这个“纯美”的形象是区别于传统的美的形象的,因为传统的美的形象特别是在小说中,往往会形成以道德美为基础的美,或者说以善为基础的美。从夏洛蒂·勃朗特在《简·爱》中所塑造的简·爱到哈代在《德伯家的苔丝》中所塑造的苔丝来看,无一不包含对人物善的描写而凸显人物的“美”,而这正是王尔德的审美理想所摒弃的元素。按照王尔德的创作原则,莎乐美显然是一个“艺术”的人,而非“道德”的人。为了增强她的艺术性,王尔德采用了非常极端的手段(或者说独特的方法)予以处理,甚至可以说,她的美有如雕像、绘画艺术中的美,具有非常强的视觉上的美感。我们感受到的这种美并不是因她对爱情的热烈追求与渴望,也不是因为她的善良与纯洁而产生的美(这就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以善为基础的美),而是通过王尔德独特的对艺术的处理才感受出来的,是一种纯艺术的美。莎乐美对约翰的爱可以说是畸形的爱,也是超越任何束缚的爱,与伦理、道德无关。她渴望去追求约翰的肉体、头发和嘴唇,在这一切努力都归于失败的时候,她诱使希律王砍下了约翰的头,进而吻他的嘴,吻他的血,这种突出和强化非但没有带来任何残酷的感觉,相反正是这种恐怖强化了艺术所表现的美。

虽然王尔德仍然企图把莎乐美塑造成一个所谓的唯美艺术形象,并且她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唯美艺术形象的某些特征,但是莎乐美身上强烈的道德特征使她逐步地脱离了唯美的形象,而变成道德的形象。这是因为莎乐美始终处于复杂的道德环境中,她既受到先知的谴责,又受到继父乱伦的威胁,她无力也无法斩断同道德千丝万缕的联系。她承担着本不应当由她来承担的责任,这使莎乐美这个人物形象的道德特征得以加强。王尔德本想塑造的唯美艺术形象也逐步演化成了道德形象。

从王尔德的《莎乐美》我们可以看出:莎乐美对于爱情的追求是真挚并且纯洁的,虽然她追求爱情的手段有些激进。莎乐美最初的愿望是单一而纯洁的,只是在罪恶的环境中,被罪恶的人推动,最终导致了一个悲剧的结局。但是,这些都不能掩盖住莎乐美纯洁的本身。莎乐美就像她最爱的“月光”一样纯洁,她的爱情亦如此。

手法

王尔德运用戏剧这一艺术形式,恣意发挥自己的语言优势,或歌颂,或讽刺,把现实生活中的幻想与虚幻世界的美妙恰到好处地结合在表演中。其实,王尔德对戏剧也有自己独特的理解:“戏剧能在同一时刻使用了所有的手段,既悦耳又悦目;形体和色彩,声调和外貌,文字和敏捷的动作以及肉眼能看见的浓缩的活生生的现实,戏剧都能运用自如,让他们俯首听命”。在王尔德看来,“戏剧,这本是最为客观的艺术形式,在我手里却成为像抒情诗和十四行诗那样抒发个人情怀的表达方式,同时范围更为开阔、人物更为丰富”。王尔德的戏剧创作,正是这种艺术主张的实践与证明。

王尔德唯美主义审美主张特别强调撒谎的艺术,即讲述美而不真实的东西。《莎乐美》取材于《圣经》原型,他反对摹仿现实的现实主义,正如他在《道连·葛雷的画像》的序言中所说“十九世纪对现实主义的憎恶,犹如从镜子里照见自己的面孔的凯列班的狂怒”。把《圣经》中“美而不真实”的故事移植到唯美主义的艺术作品中,也就成为王尔德自然的选择。当然,王尔德进行了一些较大胆的改变,但这丝毫不影响王尔德对这一艺术主张的发挥。王尔德大胆运用想象、象征等艺术手法,合力地完善了唯美主义主张在《莎乐美》中的实现。

作品影响

1902年,理查·施特劳斯在柏林观看了戏剧《莎乐美》,认为它非常适合被改编成歌剧,于是创作了同名歌剧。

《莎乐美》可以说是影响了中国20世纪舞台艺术风格的剧目。其中的艺术形象得到五四一代启蒙作家的厚爱。从郭沫若到田汉,从白薇到王统照,《莎乐美》的影响无所不在。根据现有的材料统计,《莎乐美》在1949年之前一共有七个译本,一个剧情梗概。其中最有名的是田汉的译本,直到1980年还不断再版。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的很多戏剧家们纷纷以话剧的形式将《莎乐美》搬上舞台,并且引起很大的轰动。同时,《莎乐美》在创作上也影响了很多中国剧作家。《莎乐美》在中国翻译出版和演出之后,许多作家都把它用作自己创作的素材。特别是剧中最后一个场景莎乐美亲吻约翰的头颅而死的情节,对于中国作家有着极大的震撼力,成为许多人创作灵感的源泉。

作者简介

奥斯卡·王尔德

奥斯卡·王尔德(OscarWilde,1854年—1900年),英国作家、戏剧家、诗人。他生于都柏林,毕业于牛津大学。虽然他主要以成人作家而著称,但他的早期作品中有两本童话集:《快乐王子》和《石榴之家》已载入英国儿童文学史册。[2]

在王尔德的墓碑上,他被誉为“才子和戏剧家”。的确,他是当之无愧的戏剧家。在他事业的顶峰,最具代表的是他的几部大戏,如《温德摩尔夫人的扇子》、《理想的丈夫》等,都是一时绝唱。说到“才子”,早在王尔德为世人所知之前,年仅二十四岁,他的诗作就荣获大奖;在他短短的创作生涯中(享年四十六岁),行文演论,无处不是智趣横生。然而他事业的起飞,风格的形成,可以说都源于童话,也正是他的第一部童话集问世之后,人们才真正将他视为有影响的作家。英国《典雅》杂志将他和安徒生相提并论,说他的《自私的巨人》堪称“完美之作”,整本童话集更是纯正英语的结晶。他的“为艺术而艺术”的美学观点影响颇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