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族民歌,主要流传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所属的伊犁州直属八县两市和塔城、阿尔泰地区,木垒、巴里坤,甘肃省的阿克塞等三个哈萨克自治县,少数分布在乌鲁木齐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的哈萨克人聚居区的传统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哈萨克族民歌有两种调式体系相融合下的混合调式,源自于人种学和族源。哈萨克族民歌内容丰富、旋律热情、曲调优美、奔放粗犷,是哈萨克族人在各种喜庆节日、家庭聚会中不可缺少的一种主要民间娱乐方式,代表作品主要有《玛依拉》《我的东不拉》等。

2011年5月23日,哈萨克族民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

中文名

哈萨克族民歌

批准时间

2011年5月23日

非遗级别

国家级

审批文号

国发〔2011〕14号

遗产编号

Ⅱ-148

申报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遗产类型

传统音乐

保护单位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艺术研究所

历史沿革

哈萨克族多从事畜牧业生产,他们千百年来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具有浓厚、独特而绚丽多彩的草原文化特征。哈萨克族是“歌的民族”,他们喜欢把对生活中的各种感受编成美丽的诗歌,用流利的歌声表达。

哈萨克族民歌中既有欧洲音乐体系,又有蒙古利亚音乐体系;既有欧洲大小调式,又有中国五声性调式;另外还有两种调式体系相融合下的混合调式,源自于人种学和族源。

公元前2世纪,乌孙人在伊犁河谷和七河流域繁衍生息,融合了原本居住在伊犁河流域的塞种人和月氏人,成为了哈萨克族的先世而乌孙西迁伊犁河流域后融入的部分塞人,则属于南俄、西亚、北欧及黑海沿岸的欧洲人。

公元前108年,汉武帝封江都王刘建的女儿细君为公主,远嫁乌孙昆莫猎骄靡。汉武帝十分重视与乌孙联姻,在遣送细君之时,除赠送大量车骑、服饰、用具外,还打破常规,为细君配备官属、宦官、侍御数百人。同时,还另赐琵琶,“为马上乐,以慰其乡国之思”。

公元前66年,乌孙昆莫翁归靡与解忧公主所生长女弟史在京师长安学习鼓琴。次年,弟史与龟兹王绛宾结婚,婚后夫妇二人同去长安朝见皇帝,他们仰慕汉朝的文明,归国时朝廷赐给他们“车骑旗鼓,歌吹数十人,绮绣杂璔琦,珍反数十万”,后来屡次入朝学习音乐。绛宾不但在龟兹国修建汉式宫殿,还模仿汉朝的制度礼仪服装,欣赏汉朝的音乐舞蹈

公元前60年,西域都护府建立,标志着西汉对西域统治的完全确立。从此,西域地区正式列入汉朝版图。哈萨克族的祖先乌孙不但自西汉起与汉朝联姻,具有血缘融合,而且在以后的厉朝历代中始终和中原保持着密切的隶属关系。因此,民族间在文化上的交流、融合,中原文化对于哈萨克族文化包括音乐艺术在内的影响和渗透是毋庸质疑的。

魏晋南北朝时,康居乐器乐舞传入中原,唐代时康居乐舞十分盛行,唐代伟大诗人白居易在其《胡旋女》一诗中有生动描写:“胡旋女,胡旋女,心应弦,手应鼓。弦鼓一声双袖举,迥雪飘飘转蓬舞。胡旋女,出康居,徒劳东来万里余。”

20世纪中叶,文艺工作者到新疆采风,对不同地域风格的哈萨克族民歌进行初步收集与整理,并对部分作品进行了改编。随即,各种刊物上陆续刊登了一些哈萨克族民歌的记谱、歌词或编曲的作品,这对推动哈萨克族民歌为世人所知并广泛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比如,《玛依拉》《嘎俄丽泰》等迅速传播。

20世纪80年代之后,改革开放对文化建设的推动,使得对哈萨克族民歌的研究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研究范围逐渐扩大,内容与形式也更加多样化,从族源、文化、民俗、人种以及音乐作品等多方面对哈萨克族民歌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拓展。

基本特征

内容题材

哈萨克族民歌从内容上分为劳动歌曲、颂赞歌曲、爱情歌曲、习俗歌曲和其他歌曲五类。劳动歌曲包括牧歌、狩猎歌、幼畜歌等,许多民歌以家畜、飞禽走兽和许多的野生动物为起兴的对象。颂赞歌曲主要以赞颂家乡、歌唱英雄、赞美美丽山河为题材和内容。爱情歌曲在哈萨克族民歌中占有较大比重,很多情歌用丰富的艺术手法表达了情人之间的思念、离别、愿望和懊悔的心情,赞扬了忠贞不渝而富有感情的人物。

旋律曲调

哈萨克族民歌旋律热情优美,奔放粗犷。旋律多以扩展、模进、重复与变化重复等手法发展,旋律中的跳进较为多见,有时还出现调式交替和置换的现象。在音乐旋律方面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带有呼唤性音调,这种呼唤性音调通常用四度或五度的音程关系以不同的形态出现在歌曲的曲首部分,往往是歌曲的核心音调。这种呼唤性音调还可以发展成为六度或八度的音程关系,用不同的曲调变体出现在民歌旋律的结构内部,特别是某一首歌曲的内容转折处和句逗的地方。

哈萨克族民歌乐曲都是单个的小型乐曲,也有由若干个乐曲联结的套曲。从音乐上讲,一般比较短小,曲调优美动听,易于上口。节拍有自由与规整两种复合形态,规整节拍中以2/4、4/4等居多,还有3/8、3/4、6/8拍和混合复节拍如5/8、7/8等,此外,更多变化的复杂节拍都可见到。

音乐风格

哈萨克族民歌统称为“安”,从音乐风格上“安”又包括二级分类的“安”“约令”和婚礼歌曲的“托依吉尔”等。

“安”,就是指有固定的曲调和唱词的歌曲,可根据内容和场合分成若干类。“安”类民歌一般曲调优美,易于上口,节奏有明朗、急促的特点,音域宽广而高亢,感情真挚,欢快热烈,旋律有跳跃、悠长之感,多为独唱歌曲。演唱“安”的歌手称为“安奇”,为“安”伴奏的乐器通常使用“冬不拉”。

“约令”,是“诗歌”“歌谣”之意,一般无固定曲名和唱词,歌手随意即兴编唱,歌词内容可以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这类民歌短而精,节拍多变,节奏灵活,乐句长短比较自由,旋律简洁明快悠扬。在哈萨克族传统节日用人生礼仪庆典等大型娱乐集会中经常会唱“约令”。哈萨克族民歌

“托依吉尔”,是哈萨克族婚礼仪式歌曲,带有古老游牧民族的贵遗风,古朴而典雅,婚礼仪式上除举行传统的民俗礼仪外,还要进行各种民族文娱活动,现场气氛热烈而庄重。婚礼歌曲以组歌的形式贯穿婚礼全过程,其中有《怨嫁歌》《哭嫁歌》《劝嫁歌》《送嫁歌》《挑面纱》《加尔加尔》等。

代表作品

哈萨克族民歌的代表作品主要有《玛依拉》《我的东不拉》《我的黑眼睛》《阿尔达克》《送嫁歌》《白鹿》《婚礼歌》《谜语歌》《询问家谱歌》《求歌》《我的花儿》等。

哈萨克族民歌

传承保护

传承价值

哈萨克族民歌不仅是哈萨克族人民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生活的真实写照,也是反映社会和历史的一面镜子,集中体现了哈萨克族的历史文化、民族精神、风土人情、生活习俗、心理素质和审美情趣,具有很强的教育功能。

传承状况

近年来,由于汉语盛行,哈萨克母语式微,哈萨克族民歌面临前所未有的生存困境,尤其是哈萨克族古老的民间艺术形式瑰宝之一——托勒傲处在面临消失、变形、失调走样的濒危状态,急需保护与传承。

传承人物

居马西·依斯木汗,男,哈萨克族。居马西·依斯木汗2011年成为自治区级哈萨克族民歌传承人,2018年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哈萨克族民歌代表性传承人。

保护措施

20世纪中叶,特别是50年代初期、中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文艺工作者搜集和整理了大量的哈萨克族民歌并陆续出版,如《哈萨克民间歌曲集》收录了121首哈萨克族民歌,《哈萨克民歌》译配了73首优秀的哈萨克族民歌,《新疆少数民族歌曲选-哈萨克族歌曲专辑》收录了45首歌曲。

2019年9月22日至9月28日,由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主办的2019年度第三期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在宁夏银川举行,哈萨克族民歌等几十个非遗项目参与培训。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艺术研究所获得“哈萨克族民歌”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社会影响

重要演出

2014年4月28日,第14届“相约北京”艺术节在国家大剧院开幕,哈萨克族民歌《玛依拉》上演。

2019年7月22日,由文化和旅游部、云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2019中国原生民歌节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启幕,哈萨克族民歌等50个传统民歌种类进行展演。

哈萨克族民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