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等蒙古族乡位于肇源县境西部,距县城33公里,地理座标北纬45度36分,东经124度45分。乡境东邻古恰乡,西界茂兴镇,北与头台镇和县畜牧场相接,南隔松花江与吉林省扶余县相望,面积247平方公里。居民4189户,人口17765人,其中农业人口16865人。超等乡是肇源县蒙古族主要居住地区之一。全乡设7个行政村,管辖36个自然屯。

基本介绍

超等乡,原称“新宿”,译为“新苏”,蒙古语,“新建屯”之意。清末,蒙古族逐渐西移放牧到此,扩建为屯。中华民国时期,隶属郭尔罗斯后旗第十二区(茂兴站)管辖。东北沦陷后,初属茂兴镇,后设超等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末,隶属茂兴区和头台区管辖。1951年划归第十二区管辖。1956年3月,并村划乡,设立超等民族乡。同年4月,改隶肇源县。1958年9月,改称超等人民公社。1984年3月,改为超等乡,同年11月改为超等蒙古族乡。蒙古族人口占全乡总人口的10.8%。

超等乡辖境地处松花江北岸,地势平坦,北部是天然牧场和粮豆产区。全乡总面积247平方公里,其中牧地面积16.3万亩,耕地面积7.5万亩,是肇源县牧业重点发展地区之一。乡政府驻地有利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