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副职是一个公务员级别,领导职务层次对应级别为十级至六级。主要岗位包括组织部、纪检、财政,金融、工业等领域副部级。

中文名

省部级副职

类型

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位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主要岗位

组织部、纪检、财政,金融、工业等领域副部级

类别

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领导、企业领导、院校领导等

对应级别

十级至六级

职位介绍

省部级副职领导层次对应级别为十级至六级。[1]主要包括: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级别划分

行政级别原则上与党内职务无关,但是地方官员同时任上一级党委常委的,级别按上一级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