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殖民地」是获得自治权但未取得独立的殖民地,很多时候还可以由本地政党组成责任政府。不列颠是最早设置「自治殖民地」的国家,早在1662年它便给予其在北美洲之殖民地康涅狄格以内部自治权。但不列颠最初的「自治殖民地」只限于由白人占居民大多数的殖民地,包括今美国东部、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的殖民地。后来这些殖民地成为最早独立的不列颠殖民地。随著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民族独立运动风起云涌,很多殖民宗主国为了挽留其殖民地,都会给予其殖民地以不同程度的自治权。有些国家更会停止使用「殖民地」的名称,而代之以「海外省」、「海外领地」等名称,以作为一种迈向「非殖民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