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户齐民是历代中原王朝政府实行的户籍制度,规定凡政府控制的户口都必须按姓名、年龄、籍贯、身份、相貌、财富情况等项目一一载入户籍,被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称为“编户齐民”。

中文名

编户齐民

对象

地主、自耕农、佣工、雇农

主体

西汉政府

形式

田租

概念

何谓“编户齐民” (1)被西汉政府正式编入户藉的地主、自耕农、佣工、雇农等,称为编户齐民。 (2)编户齐民既是行政管理制度,又是赋税制度。编户齐民对封建国家的义务(农民的主要负担): ①田租:三十税一; ②人头税:A.算赋:15-56岁120钱;B.口赋:7-14岁20钱; ③徭役:每年一个月,并戌边三日,戌边三日不去则交更赋(300钱)代役; ④兵役:一生服役2年。评价:汉初的赋税制度,对农民的剥削较轻,但随着汉王朝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统治阶级生活日益奢侈腐化。国家、地主和官吏对农民的剥削也日益加重,汉末,终于导致阶级矛盾的激化。集权制度的本质就是剥削压迫农民的制度。

编户制度

汉代封建国家直接控制的平民。两汉对百姓的管理,由汉武帝时期开始推行的编户制度。为保证赋役制度的实行,汉代政府实行极严密的户籍制度。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居延汉简》曾记载编户齐民户籍情况,如户主徐宗:“居延西道里徐宗,年50,妻1人。男同产2人,妇同产2人。宅一区值3000。田50亩值5000。用牛2值5000。”

对“编户齐民”释义

秦献公十年,实行“为户籍相伍”的措施,打散了国野制的区分,把个体小农按五家为一伍的编制,编入国家的户籍,使所有的人都成了国家的“民”,即所称的“编户齐民”。编入国家的户籍,加强了封建国家对劳动人民的控制。“齐民”即所有的百姓,在法律面前都是地位平等的(即“齐”)。

汉代的田租较轻,但人口赋税和更赋很重。除了基本的赋税外,统治者还征收各种附加税,百姓还要为官服役妇女也不能幸免,超期服役很常见。

意义

进步性: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提供稳定的兵源。

局限性:这些成为农民沉重的负担,严重的影响了正常的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