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倬(1447年—1521年),字用检,号质庵,江苏太仓人,王世贞的祖父。王倬为王辂第四子,王梦声七世孙。明成化十四年(1497年)进士,授浙江山阴知县。其以文官领兵,屡立战功;曾任贵州、琼崖兵备副使,广西按察使,广东右布政使、四川左布政使等职,后被命为右副都御史、南京兵部右侍郎。编修《兰溪县志》。

中文名

王倬

性别

出生日期

1447

去世日期

1521

民族

汉人

出生地

江苏太仓

所处时代

明朝

主要成就

曾先后担任山阴

字号

字用检,号质庵

质庵

用检

生平

王倬(1447—1521),字用检,号质庵,辂四子。弘治、正德年间名臣。甫七岁,外祖素庵先生授以小学,数月悉成诵,无一字舛遗。素庵语女曰:“是儿必昌大汝家”。

成化十四年登进士,历知山阴、余干、兰溪三县,任内以善于断狱而著称。而使他在仕途上平步青云的却是他的赫赫武功。

明朝中期吏治败坏,各地民众暴动此起彼伏。王倬以文官领兵,机敏过人,用兵如神,东征西讨,屡立战功。其官职也由县令历迁御史,贵州、琼崖兵备副使,广西按察使,广东右布政使、四川左布政使,以治军实功,被命为右副都御史,巡抚顺天,后终南京兵部右侍郎。

王倬的优异表现得到了明朝政府的高度评价:“所至称循良吏,民思之。”王倬孝友天性,豁达大度,家产不能及中豪,而割田千亩仿范氏义庄养赡族人。自奉俭薄而厚于济物,禄俸之余,每分及族党。故旧师资执友,罔不周到。虽远戍之卒,行役之氓,饥寒患难,告于公,必满所欲。居官清廉,不求虚名,务图实效,公事之余,则好与诸生讲论经义。

正德年间,宦官刘瑾权擅天下,不少官员为保全自身而贿赂刘瑾。王倬却不为所动,认为“生死贵贱命也,贿则使我尽丧其平生”。刘瑾倒台后,朝廷为褒奖其名节,在家乡赐建都宪、方伯两坊,筑石牌楼以铭之,乡人聚而成市,牌楼镇因此而得名。

家居时扩建先祖留下的王家花园,开辟广达十余亩的鹿场,饲养麋鹿,因此又名麋泾园。妻陈氏,有二子三女。《明史》言其以谨厚称。

政绩

王倬是兰溪历史上功德兼隆的知县之一,在明、清两朝,入祀兰溪名宦祠。他任兰溪知县前,曾先后担任山阴、余干知县,以善于断狱和平定变乱著称。《通议大夫南京兵部右侍郎王公神道碑》记载,王倬在余干知县任上,“凡疑狱刃迎缕解,未期月间,囹圄为空。赣盗杀信丰尹,公督兵讨之……生擒三百余人,斩首千级,遂平其地”。弘治五年(1492年)春,兰溪大饥荒,王倬就是这时候来任兰溪知县的,可见上级对他的信任和期望。

王倬就任兰溪知县时,兰溪县监狱里人满为患,其中有100多位“犯罪嫌疑人”拥有相同身份,他们是来自基层的里长,且全是因为拖欠租税被关押的,初次审问后,王倬把他们全部释放,且免除他们被关押前所拖欠的租税,一时“人情大欢”。同时又在十天之内,抓获盗贼十多位,令不法分子不敢为所欲为。

弘治五年(1492年)之春,兰溪大饥荒,新任知县王倬开仓赈济,但打开城南预备仓:“视其仓屋,皆坏漏弗支,所储之谷,失亡大半,而在庾者,又皆陈腐不可食矣”,面对被糟蹋的粮食和饿得奄奄一息的贫苦百姓,王倬泪如雨下,事后决定迁建该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