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国家条约,全称《重建独立和民主的奥地利的国家条约》,亦称《维也纳国家条约》。苏联在斯大林逝世后采取了放宽占领制度和同奥地利关系正常化的措施。在经过协商之后,奥政府与苏美英法四国的外交代表于1955年5月15日签署了该条约。条约规定,占领国从奥地利撤出军队,恢复奥地利的领土与主权完整。条约还明确了奥地利法西斯组织的非法性,并限制奥地利发展军事力量。1955年10月26日,奥地利国民议会通过了关于奥地利作为永久中立国的联邦宪法,这一法律与《奥地利国家条约》一起构成了奥地利外交政策框架的法律基础。该条约结束了四国对奥的军事占领及管制,消除了一个紧张源,有助于缓和欧洲的紧张局势。

别名

维也纳国家条约

历史背景

为了生存的斗争

1938年3月,法西斯德国通过使用伪造的文件和大肆的宣传实施了对奥地利的吞并,而从道德和战略上觉得自己太弱小的奥地利方面并没有采取军事行动予以回敬。国际上对此几乎就没有什么反响,只有墨西哥,苏联,智利和中国表示抗议。依靠奥地利民族社会主义党的势力,权力交接进行得非常顺利。迄今为止的奥地利领导精英被关押和送进集中营里。在后来的几个月里,奥地利犹太人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恐怖折磨,心理蒙受耻辱,身体惨遭蹂躏,财产被抢劫,四处被驱逐。为了给这整个暴行冠以所谓名正言顺的法律依据,1938年3月3日,在被人一手导演的部长会议上通过了合并法,1938年4月10日,全德国举行了公民表决。依靠骇人听闻的大肆宣传,公民的投票权被滥用,一桩暴力行为因此被合法化了。

反省的黑暗年月

在战争最后几个月里,当反抗战士从蒂罗尔开始可以和美国的通讯部队接上联系时,才出现了比较有效的反抗行动。奥地利人虽然不可能得到军事援助,但可以把战争形势的最新消息传递给同盟国。1944年秋天,“奥地利临时全国委员会”宣告成立,不同政治方向的派别第一次联合起来了。武装反抗运动逃脱掉了1944年7月20日刺杀希特勒未遂后遭受追捕的灾难,也和这些政治派别保持联系。正是武装反抗的代表,他们首先与挺进的苏联军队接上了头,并向他们提供了德国人的前进计划。尽管如此,直到1945年4月13日,维也纳周围的战役依然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对奥地利来说,纳粹统治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局是十分令人沮丧的:这期间,2,700名奥地利人被处决,1.6万人在集中营里惨遭杀害,1.6万人死于监狱,6.7万多奥地利犹太人被发配到灭绝营里,几乎不到2,000人熬过了战争结束。另外外在第三帝国军队里服役的24.7万奥地利人要么阵亡,要么失踪,2.4万平民死于炸弹之下。

一个重新独立的国家

奥地利国家条约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几乎没有一个流亡者愿意回到这个驱赶走他们的国家来。“合并”不久,在各个政治派别里出现了反抗的势头,共产党人和王权主义者,当年的社会民主党人和家乡卫队成员不愿意接受新政府。然而,却从来没有组成一个全国性的反抗组织,因此对纳粹掌权者来说,揭穿和残酷迫害反对者易如反掌。由于各个政治派别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在国外也不可能产生一个有效和被人接受的流亡政府。各个反抗组织都表明了不同的政治主张,有些几乎带有乌托邦色彩。由于同盟国把重建一个主权的奥地利国家宣布为战争的目的,因此,1943年的莫斯科宣言才带来了一个方向性的定义。

二战后,同盟国制定战后时期各项计划的基础就是全面彻底地战胜希特勒德国。奥地利被四个同盟国军队占领,被划分成四个占领区。在首都维也纳,占领区的划分以城区为界,内城轮流管理。

战争未正式结束前的1945年5月,奥地利的政党就已经相继建立了,她们和各联邦州是独立声明的发起者。苏联人在奥地利东部扶植起了一个由前总理卡尔•雷纳领导的政府,西方同盟国在经过了一阵因形势所决定的迟疑之后也认可了。这个临时内阁的首要任务是恢复国民生活秩序,解决民众生计问题。由于同盟国的推动,建立一个正常和民主的政治体制大踏步地向前迈进。1945年11月25日,经过了十多年之后,奥地利终于举行了首次民主选举。当年的国家社会主义党被排除在选举以外,他们在一个由奥地利有关当局进行的清理纳粹的审判中被指控对历史负有罪过。赔偿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一揽子计划在逐步进行着,尤其涉及到对犹太公民的赔偿—1946到1949年间,颁布了7个赔偿法,涉及到已经为国家占有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价值—,关键的赔偿措施是最近几年才部分地得到实施,如2000年就奥地利自愿为当年被迫在今天奥地利共和国领土上当奴役做苦工的人支付赔偿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有关就“雅利安化的”私人财产赔偿问题的谈判目前仍在进行之中。

条约签订

奥地利国家条约

1945年春,奥地利本身也成为战场,苏联红军从东边进入维也纳,英军从意大利向克恩滕进驻,美军开进萨尔斯堡,法军则占据福拉尔贝格。于是奥地利被划分为苏、美、英、法四个占领区,而在苏占区的维也纳市,四国各占领一个地段,当时奥地利的政党已经开始筹建政府,并于1945年4月24日组成了临时政府,接着进行了各邦议会的选举,卡尔·伦纳当选为联邦总统。为了签订奥地利国家条约,恢复奥地利主权,撤退占领军,结束被四国占领的局面,四个占领国之间和奥地利政府的谈判几乎持续了10年,最后,奥地利为了换取国家独立,同意永久中立。

1955年5月15日由苏、美、英、法4国与奥地利的外交部长在维也纳签订的和平条约。宣布撤走盟国战斗部队,尊重奥地利国家的主权与独立,奥地利终于在1955年10月26日完全恢复独立。

1955年11月28日,南斯拉夫加入此条约。1938年,奥地利被纳粹德国吞并,后作为德国的组成部分参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1945年作为战败国被苏、美、英、法四国分区占领。本条约确认奥地利重新独立并对有关战后问题作了规定。条约正文计38条,其主要内容为:

(1)宣布1938年同纳粹德国吞并奥地利有关的条约、规定均为非法;恢复合并前的领土主权;

(2)禁止从经济和政治上同德国合并;

(3)成立民主政府,尊重人权和境内的少数民族(指斯洛文尼亚人和克罗地亚人)的平等权利,承认一切民主机构的合法权利;

(4)解散法西斯组织,杜绝其复活;

(5)不得拥有、制造和试验原子武器及条约规定的其他武器;

(6)1946、1947年盟军占领当局的管理规定于本条约生效之日废止;

(7)其他关于多瑙河航行权以及财产、经济等问题的处理办法。

根据条约,1955年10月25日,四国占领军全部撤离。次日,奥地利国民议会通过了关于奥永久中立的根本法。宣布不参加任何军事联盟,不允许在其领土上设立外国军事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