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政,指我国历代政府对官用马匹的牧养﹑训练﹑使用和采购等的管理制度。既然马政为国家重务,马政即成为政府行政的重要内容,养马即成为百姓的重要义务。此项义务从明初开始。明代民间养马有三种形式:种马、表马、寄养马。民间养官马,马户不仅要保证马的健壮,而且完成孳息之额,否则要如数赔偿。

骑兵代表古代战略投送能力,定为相同于今天的战斗机。在古代中国只有两个地方出产。一在东北,一在西北。一是所谓蓟北之野,即今热察一带。一是甘凉河套一带。一定要高寒之地,才能养好马。养马又不能一匹一匹分散养,要在长山大谷,有美草,有甘泉,有旷地,才能成群养,才能为骑兵出塞长途追击之用。据当时人估计,养一匹马所需的土地,拿来种田,可以养活二十五个人,这是在农业社会里要准备战争一大缺点。所以漠南天然牧场一旦失去,中原地区想养马,就要从人的嘴里夺粮食去给马匹,代价太大,农耕民族只能用丝绸去游牧民族那里换马匹,战力掌握在游牧民族手里。历史上一旦农耕或游牧政权建立起农耕+游牧复合型帝国就碾压对方。

中文名

马政

外文名

相关内容

简介

“马政”一词最早见于《礼记·月令》:仲夏之月,‘游化别群,则萦腾驹,班马政二又。是月也(指季秋之月),天子乃教于田猎,以习五戒,班马政,”该书注日:马政,谓养马之政教也。’ 把一般的养马业上升为马政,则萌芽于商代。商人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部落,畜牧业很早就比较发达,传说相土(商始祖契之孙)作乘马,王亥作服牛,就是驯养牛马,用以负重。奴隶饲养’商代立国后,继续大量驯养六畜,而马是奴隶主贵族在战争和狩猎时用来驾车的重要工具,同时又以其作为祭祀鬼神的牺牲品,受到奴隶主贵族的特别重视,由成批的奴隶饲养。

历代古代中原地区因为缺乏大量优秀的战马而无法消灭周围众多的威胁力量。在冷兵器时代,战马不仅是冲锋陷阵、克敌制胜的极为重要的军事装备,也是驿站、后勤保障的主要战略投送能力运输工具,直接关系到战争的胜负,因而备受关注。龙兴江南的朱元璋在逐鹿中原的进程中,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战马的重要性,曾谆谆告诫中书省臣曰:

自古有天下国家者,莫不以马政为重。故问国君之当者,必数马以对……其下太仆及诸牧监各令修职,毋怠所事。因此,定都金陵之初,他便“令应天、太平、镇江、庐州、凤阳、扬州六府,滁、和二州民牧马”但以上诸地皆为长江下游的农耕区,牧地狭窄,又无专业牧民,仅以农民兼营,其数量远不足以供军事之需甚明。随着战事北移中原,直面装备精良的朝廷骑兵,朱元璋对战马的渴求更加迫切。“太祖起江左,所急惟马,屡遣使市于四方”但所得仍然有限。此后,元顺帝虽然北迁, “而名号尚存”,与周边各国仍保持着传统的宗藩关系。朱元璋在洪武二年(1369)遣使展开外交活动,试图通过购买方式获得战马,结果是“四夷未报”,努力受挫。不得已,洪武四年(1371)“置郡( 群) 牧监于答答失里营所,随水草利便,立官署,专职牧餋”,设立了专职的机构以加强对马匹的蓄养,不过牧监级别太低,且只一处,成效不可能太大。

年代事件

秦朝

秦王流传着这样一种思想,即:“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用。”马是一个国家实力的象征,秦朝统治阶级的这种思想更为强烈,因此,秦朝政府在边郡地区大力发展官营马场,同时也在内地大建官马厩(秦代养马场一般被称为“厩苑”,)。其祖既在渭水之地为周王室养马,精心牧养,繁殖甚多。秦朝颁布《厩苑律》“盗马者死,盗牛者加(枷)”, 意思是 盗马的人处死,盗牛的人判枷刑,可见对马的重视,秦骑兵天下闻名离不开他的养马业。

汉初

“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用。安宁则以别尊卑之序,有变则以济远近之难”。马是汉朝军队作战的重要工具和军事装备,在诸多的兵种之中,骑兵是最具战斗力的兵种之一。但是,西汉初年,皇室仅有“厩马百余匹”。由于缺乏马匹,难以编置一支强有力的骑兵,无法抵抗匈奴的入侵。为此,西汉王朝从一开始,便致力于马政建设,大力发展养马事业。

汉初统治者在建国之初,便着手建立一整套马匹牧养和管理的严格制度。汉高祖时,丞相萧何作汉律九章,创加厩律,制定了 有关养马的法律。吕后时,又明令禁止母马外流,以防止军资遗敌。汉文帝即位后,曾因养马费粮,一度限制马匹的发展,晁错发现后,马上建议“令民有车骑马者,复卒三人”,鼓励民间养马。汉文帝接受他的建议,下令用免役的办法促使民间养马,史称“马复令”,民间养马之风再兴。汉景帝时,卫绾建议,“禁马高五尺九寸以上,齿未平,不得出关”,史称“马弩关”。汉景帝又在秦边郡牧马苑的基础上,“益造苑马以广用”,扩大边境游牧地区军马牧场的规模。国家的军马养殖因此有了长足的进步。

汉初的马政,基本上包括官马管理制度和民间养马政策两大内容。就官营养马而言,汉初已建立完整的养马机构,形成分布较广的养马管理体系。中央的太仆是国家掌管车马的最高机关。太仆位列九卿,其助手初太仆丞外,还有下属养马厩的令、丞或长、丞。汉景帝时,西北边郡养马范围扩大,又在边郡地区增设了六牧师苑令,每令之下,设三丞为辅助。此外,中央的一些部门如廷尉,也辖有一定数量的牧场。在郡县也设有主持马政的官吏,称马丞,诸侯国则设“仆”官,下领“厩长”及“厩丞”,负责马政。中央到地方主持马政的机构和官吏,平时与传驿系统相结合,战时则向军队提供战马。官马场的分布一在京师及近郊,一在边郡地区,尤以后者规模最大。京师的天子六厩,专供皇室专用;边郡六牧师苑令所领36所马场,集中在天水、陇西、安定、北地、西河、上郡等地,供军马之用。

汉初的马政制度虽然还不甚完备,但它的建立有力地推动了养马事业的发展,从而为西汉王朝组建大规模的骑兵集团、反击匈奴的进犯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隋朝

杜甫《房兵曹胡马诗》说:"胡马大宛(yuān,大宛国在今乌兹别克斯坦的费尔干纳盆地)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耳似竹竿斜削),风入四蹄轻。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钱注杜诗》卷9)其实,马匹何止乘托个人的生死,在某种意义上,甚至乘托国家的安危存亡,因为马匹在冷兵器时代的强大军事功能,是人和别的动物不能比拟的,定为相当于今天的战斗机。中原政权以农耕立国,受到周边马背上民族的威胁和侵扰,自战国迄明代,一方面以修筑长城、城堡等消极手段隔绝敌方,一方面师夷之长技以制夷,采取积极手段,养马购马。隋唐两代,较之秦汉以来,养马业臻于极盛。

在隋代,胡马质量依然优于内地马匹。隋文帝时期,大宛国献上一匹千里马,鬃毛垂地,捷足先登,"朝发西京,暮至东洛",人称"狮子骢"。(张鷟《朝野佥载》卷5)但隋朝的马匹主要靠国内繁衍豢养,陇右地区(今甘肃、青海)是养马区。隋初,这里经常遭受吐谷浑的寇掠,隋文帝命上大将军贺娄子干修筑城堡,把民众集中到城中居住,放弃畜牧业,屯田积粮。贺娄子干上书反对,说:"陇右、河西,土旷民稀,边境未宁,不可广佃。……陇右之人以畜牧为事,若更屯聚,弥(更加)不自安。但使镇戍连接,烽堠相望,民虽散居,必谓无虑。"(《资治通鉴》卷176)隋文帝同意,这里才没有改为农耕区。这里的养马业是全国的重头戏,集中着大量的养马人员和马匹。十多年后,隋文帝派亲卫大都督屈突通去陇右检查群牧,"得隐匿马二万馀匹"。(《资治通鉴》卷178)隋文帝大怒,经屈突通再三劝谏,才放弃杀掉太仆卿慕容悉达和诸监官一千五百人的决定。民间相传将母马放到青海中的小山上,可受孕龙种。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在青海设置马牧,"纵牝马二千匹于川谷以求龙种,无效而止"。(《资治通鉴》卷181)隋朝的马匹肯定很多,仅大业三年(607)隋炀帝在北方巡边,其出行队伍便是"甲士五十馀万,马十万匹,旌旗辎重,千里不绝"。(《资治通鉴》卷180)隋末群雄逐鹿,唐朝建立之初,只能掌握关中地区,所能继承的隋马,当然也只能是这里的遗存,"鸠括残烬,仅得牝牡三千,从赤岸泽徙之陇右"。(《张燕公集》卷7,《大唐开元十三年陇右监牧颂德碑》)赤岸泽的具体位置,岑仲勉先生指出"在旧长安城东数十里,即长安、同州(今陕西省大荔县)之间"。(岑仲勉《隋唐史》上册第313页,北京:中华书局,1982)

隋末李渊驻守太原,伺机夺取全国政权,痛感马匹的匮乏制约自己的力量。他为了达到政治目的,甚至不惜失节辱国,向突厥称臣,许诺突厥兵随自己行动,随意抢劫珍宝子女,这才得到突厥提供的战马前后二千五百匹。唐朝建立后,发展马匹生产成为当务之急。全国府兵共有六十八万人,十人为一火,备六匹驮马,共计四十二万八千匹,加上皇室、文武官僚和各地驿传所需,估计六十万匹国马才能满足供应。于是,政府把赤岸泽的三千匹隋马作为种马,迁到陇右地区从事繁殖。

唐朝

最初的马政确实专为了统治阶级所占享有,究因马匹是国防上的利器,所以历代也特别重视它,列它为经国要政之一。在周官里描写着杖人及太濮等职,原是封建主的马弁头目,这也就是中国亦是世界上马政职官制度的嚆矢,那个时候自封建主以下,已有法定的养马制度,而且把马匹别为种、戎、齐(仪仗用)、道(驿马用)、田(佃猎用)、驽(杂役)六种。秦汉以降制定了以太仆卿掌舆马,从此亦逐渐树立完备的马政机构及设施,特别在唐朝,马政建设的规模更是空前的,太仆寺统全国厮牧车马之政,由乘黄、典厩、典牧、车府四署组成,辖各地国有牧马场(当时称牧监)多至六十余所,还有驾部掌全国驿马,及官私马的簿籍。

汉朝几百年以后的撤马尔罕马属大宛国马种,据《唐会要》记:“康同马……是大宛马种.形容极大”.《册府元龟》记。撒马尔罕马“精力异常”:7世纪,撒马尔罕马远近闻名:“凡诸胡国,此马其中.进止威仪.近远取则:”当然,唐朝也希望获取撒马尔罕马。撒马尔罕进贡的马匹大大地影响了唐朝马政唐初马匹缺乏,耕畜严重不足.“大唐接周隋乱离之后,承天下征战之弊,鸠括残烬.仅得牝牡三千”在618—626年间.康国向唐朝献马4000匹,撒马尔罕良马的输入有力地解决了唐初缺马的困难 良马的引进改良了中国西北地区的马种:“既杂胡种,马乃益壮:”撒马尔罕马的输入提高了唐军的威力.“秦汉以来,唐马最盛”在较长时间内,唐朝对撒马尔罕马的需求都是迫切的。一直到唐德宗时,官马“犹是其种”时隔六七百年以后,明代的中国仍然存在着对撒马尔罕马的需求:明代的中国官员多次谈到撤马尔罕等中亚国家所贡之物“惟有马国家所需。余无裨益于国”。

宋朝

宋朝缺少燕云十六洲的养马地,但王安石,是合格的宰相。他知道宋朝君臣早已被敌人吓破了胆,病态式的失败主义情绪极其严重,一听到“用兵”两个字,就吓得要死,军队官兵也很不自信。为此,王安石采取了“先易后难”的战略,先开边熙河,一举吃掉最弱的吐蕃青唐政权大半地盘,杀敌数万。胜利喜讯传来,宋朝、宋军,精神面貌为之一振!一扫多年来的晦气。终于明白:宋军并不是不能打胜仗。然后,推行“将兵法”军改,再挥师进逼西夏,不断挫败夏军,攻城略地,西夏逐渐陷入危局。如若不是元祐老奸误国,被一懦弱的老娘们白白浪费了八年的宝贵时间,宋朝抢在金朝崛起之前打垮西夏,完全是有可能的。打垮西夏,宋军的士气、战斗力,就能彻底起来,宋朝的历史就能改写。宋朝多年没打过仗的军队,能不能打赢,当然是个未知数,对用兵很谨慎,是正确的,但更好的办法是效仿王安石,先捏个软柿子捏捏,开始步子不要太大,最好先打容易打胜的仗,关键是使军队得以提升士气、积累经验,越打越强,再投入大战、恶战。须知:实战是最好的训练,实战最能提升战斗力;反过来再多的训练也只是训练,没有实战就成了演戏。社会,也可以增强对战争的信心和承受能力。当时王安石是软硬件一起升级的,马政是决定一个国家军队强弱的主要条件,没有产马地就像一群战斗机没有发动机制造厂一样,用丝绸绢布换马匹生死只能掌握在别人手中或被对方消耗碾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王安石变法,如果保马法、户马法真认真施行起来马匹质量不提数量肯定是够了。然而户马法如此短命,完全是由于王安石罢相后,宋神宗主持变法期间,改变了王安石原来的宗旨,把变法改革引到加强军事力量和夺取对外战争的胜利的方向去,一切为这一目的服务,一当军事需要,就不惜破坏其他法规。关于神宗的这一动向,漆侠先生已有详细的阐述可以参阅,就不多费笔墨了。自古“变法”者又有谁最后有善终。历史的时空隧道中空余“过河,过河,过河!”;“天日昭昭,天日昭昭!”;“杀贼,杀贼,杀贼!”的回响。

元朝

大漠南北的畜牧业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发展过程。当蒙古人的祖先——蒙兀室韦的母族——室韦处于部落联盟阶段时,其畜牧业还停留在“无羊少马.有牛不用”(《新唐书·北狄·室韦》)的状态。大概从七世纪初开始,附属于突厥的部分室韦人随同契丹、奚等北方部族迁入大青山地区。九世纪中叶以后,室韦一达怛人又大批进入大漠南北,于是,受突厥、契丹和女真等族畜牧业和中原经济文化的影响,蒙古人的畜牧业获得长足的进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重要标志的铁制工具的数量和种类有了进一步扩充①。畜产品中,马成为占据首要地位的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又是狩猎和战争的重要工具;羊的乳、肉、皮毛则成为牧民生活不可须臾或缺的生活资料;牛是仅次于羊的食物来源和交通工具;骆驼主要使用于交通,特殊情况下可充作饮食之用。与此同时.逐步形成了驾驭、畜养牲畜的技术特色。于是,10至13世纪初,畜牧业已占据草原地区社会经济生活的主导地位,并且,漠北森林狩猎民也逐渐向游牧经济转化,从而使蒙古畜牧业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据出使北方的宋代使臣所见.“往来草地.未尝见有一人步者。其出军,头目骑一马,又有五、六匹或三、四匹马自随,常以准备缓急,无者亦一、二匹”;“凡马多是四、五百匹为群队”;”彼国中有一马者。必有六、七羊,谓如有百马者,必有六、七百羊群也”②。以十世纪后半叶的札剌亦儿部为例,该部物力达七十库伦(一千车为一库伦),以一车一马计算,仅马匹一项就至少达七万头,盛况可见一斑。到了窝阔台时代,大漠南北的社会经济据说已达到“羊马成群,旅不赍粮”(《元史·太宗纪》)的程度。

元朝统一后,作为祖宗“龙兴”之地,大漠南北在全国占有特殊地位,元廷在立行省、派镇王的同时,频繁调动内地人力财力、采取多项措施.支援牧区经济。这些措施主要有以下几项,首先是不断派遣内地各族人民.给予牛具种子进入牧区,打井开渠,在和林、称海、谦州、吉利吉思、五条河及杭海、金山之北等地大力兴办屯田。武宗、仁宗时期。元廷还多次发放农具种子,令蒙古贫民“屯田以自赡”⑨.并采取积草、储粮措施,预防凶荒,又责成内地制造合符规格的马槽.定期提供给蒙古部民。而从内地调粮食钞帛赈济灾民和贫民的事例更是不胜枚举。这些举措对稳定、改善或复苏牧区经济多少起到一些作用。此外,元廷又制定“重利诱商贾,致谷帛用物”和“急募富商大家”致粟实边①政策,使单一的游牧经济不断得到补给和改善。元人描述道:“和林百年来,生殖殷富埒内地”②,又说,漠北地区“数十年来.婚嫁耕植,比于土著;牛羊马驼之属,射猎贸易之利,自金山、称海沿边诸塞,蒙被涵照,咸安乐富庶,忘战士转徙之苦。”③就史料反映的情况看,统一以后的草原经济获得了多方面的发展,这是一个新的特点。尽管记载畜牧业本身发展状况的史料尚嫌不足,但就这一特点而言,入元以来草原畜牧业经济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区仍有相当程度的发展.这个结论是比较符合逻辑的④。

蒙元时代的牧场、牧地的范围呈明显扩大的趋势。除大漠南北(包括窝阔台子阔端以西凉府为中心的“分子”)外,牧地以比较大的规模向南北推进。牧地扩大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皇帝和各大斡耳朵等名义下广建十四道官牧场。按其大体方位,属于大漠南北的牧地有:“折连怯呆儿等处”⑤,含千户十九个,百户一个和其他牧地五处;“玉你伯牙等处”(从上都西北往南至张家口一带)⑥,百户八个,另有十处牧地。漠北中部两道,自东向西:“斡斤川等处”,千户六个,另有四处牧地;“阿察脱不罕等处”,共十一处牧地①。漠北至上都附近、陕西一道:“哈剌木连等处”②,共十五处牧地。漠北怯绿连、斡难河至内蒙中部一道:“阿剌忽马乞等处”⑧,百户七个,另有四处牧地。贝加尔湖东西之地一道:“火里秃麻”地。甘肃境内一道:“甘州等处”,共十二处牧地。此外,河北北部有京津地区的“左手永平(治今河北卢龙)等处”(含七处牧地)和“右手固安州等处”(含四处牧地)。“芦州”牧场(“芦”似应作“庐”,在今安徽合肥地区).山东境内有“益都”牧场。云、贵有“亦奚不薛”牧场。南韩境内有“高丽耽罗”(指今南韩济州岛)牧场。大漠南北的官牧场均拥有多处牧地,这些牧地一般不集中成片,而是散处各地;并且,每一道牧场的牧地散布地域比较广阔,分布于原有的封地之间。并且,往北新辟了火里秃麻牧场.向南在农耕区增置了一些牧场。

国有牧场牧养的牲畜有马、牛、驼、骡、羊,以马为主。马匹“或千百,或三五十”为群,左股烙有官印,号“大印子马”。从夏到冬,“随地之宜,行逐水草”,十月返回本牧场。元廷于九、十月差太仆寺官往各处点视所产之驹,烙上官印。各地牲口数造蒙、回、汉字文册存档、上报,“其总数盖不可知也”。牧人称哈赤、哈剌赤,“父子相承任事”,设千户、百户管领。另有昔宝赤、火你赤等怯薛职官掌管牧场。如有三马病死,牧人必须赔偿大牝马一匹,死二匹偿二岁马一匹,死一匹偿牝羊一只,“其无马者以羊、驼、牛折纳”。泰定年间还为皇家特需的黑玉面、赤花、赤玉面等“有毛色之马”(号“异样马”)“别赐牧地,自为一群”。

元代一批宗王南下进驻各地,是牧地扩大的又一重要原因。这些宗王们一般都拥有相当规模的围猎场所,其中便包含一定数量的牧地。宗王们可分为军事出镇和因故留驻两种类型,前者从忽必烈时代开始分封,一般以各自的投下分地为基点,分镇陕甘、云南、吐蕃、河西、江淮、漠北、辽东等要害地区(辖区往往有所变动),其中除去分镇漠北等地的宗王外,南下的主要有安西王(驻京兆)、云南王和梁王(镇云南)、西平王(镇吐蕃)、镇南王(镇江淮)、威顺王(镇武昌)、宣靖王(镇益都)、宣让王(镇庐州)等。另有几名曾被放逐的宗王:仁宗分镇怀州,文宗先后被安置在海南、金陵、江陵,顺帝被安置在桂林。据《大元马政记》载,陕西行省“无牧地”,至元三十年曾为所拘刷马匹的交纳地点请示元廷,答复是:“先有成言,与阿难答(即安西王)。”同书记载,江淮地区拘刷到的马匹按例交镇南王,而云南的贡马也往往就地拨给云南王①。可见,镇王一般都在辖地内置有牧地,有的还采取种种手段,大幅度扩充牧地②。

少数宗王一度留驻位下分地,较著名的有察合台曾孙阿只吉大王(驻管卅I,治今山西静乐县)、贵由后人大名王(驻大名)、窝阔台后王小薛大王(驻汴梁等地)、别里古台后王霍历极(驻恩州,治今山东恩城)等,这些宗王同样保留原有的游猎风俗,他们的牧地多由朝廷颁赐,并且,“诸藩牧马地,民不敢犯”。以小薛大王为例。他的分地原在睢州(治今河南睢县),至元二十八年,朝廷特赐潞州一带作为他的牧地③。搠只哈撒儿后人八不沙大王也是留驻宗王,拥有包括牧地在内的“营盘地土”一万一千余顷④。值得一提的是,诸王、公主、驸马多数留驻蒙古本土而遥领征服地区的分地,但他们往往派遣“随营诸色户计”,“前来随处看守庄子,放牧头匹”⑤,因而,可以肯定,为数众多的分地,特别在中原、华北的广大地域内的分地中,散布着许多贵族的牧地。

驿站也拥有牧地。据马可·波罗记述,驿站站马一半应役,一半留牧地牧养,以一月为周期,互相取代①。因而,在有条件地带,置有不得“侵冒”的“牧马草地”②的情况应该比较普遍。

以上列举了蒙元时代牧地形成的几个主要成因,从中可约略看出全国牧地的分布状况,而这种状况又与畜牧业的发展水平基本一致,即与各地牲畜的多寡基本一致。就全国范围而言。北方、西北地区自不待言;江南地区“养马者少”。所以牧地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北。从《大元马政记》记载的“和市”及“拘刷”数额综合考察(“和市”、“拘刷”的对象不仅是汉地民户,更主要的是诸王、贵戚乃至包括蒙古、色目人在内的官员、军士和站户),以马为主要标志的畜产品的数量最多的是腹里地区,其中河北有大都、兴和、真定、河间、保定、大名、广平、顺德、永平诸地,山东有益都、般阳、济南、泰安、东平、济宁、德州、淄莱、曹州、东昌、恩州、濮州、宁海、冠州、高唐诸地,山西有冀宁、晋宁、大同诸地。河南行省有汴梁、卫辉、淮东、荆湖北道、汝宁、安丰、泸州、南阳、安庆、德安、归德等地。辽阳、陕西、湖广则次于上述地区。

游牧民族的价值观念在蒙元时代影响深广。从文献和文艺作品反映的情况看,畜产品已在全国范围内被当作“准折”财产的重要依据,政府亦将“多养柠牛、母羊”作为劝农桑、正风俗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号召“各县乡有宜畜牧去处”的“有力之家”,“随时牧放,如法栅圈”③,因而,寺院、官僚、地主甚至一般百姓比较普遍地从事牲畜的牧养,从而为农业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蒙元时代的畜牧业也具有明显的时代特色.或者说,它虽是一个统治民族的优势,但其规划与发展又存在无法克服的弱点,这可从以下两个主要方面体现出来。

首先,蒙元时代的畜牧业以官营和贵族经营为主,建立全国性的统一政权后,元廷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改善牧区的条件,但仅限于利用中原的人力物力弥补畜牧业的不足,而没有像重视农桑那样,从发展经济角度,着眼于农业与畜牧业的优势互补,全面组织规划畜牧业的发展,当然更不可能注重生产关系的改善。忽必烈统治后期,卢世荣看到了当时的供求矛盾,提出一个大胆的规划,这就是,用官方财力在上都、隆兴等路组织币、帛,到牧区贸易羊马,选蒙古人牧养,收取皮、毛、筋、角、酪酥等物,给牧人二分,官取八分;“马以供军兴,羊以充赐予”(《元史·卢世荣传》)。卢世荣这一设想的积极意义在于,通过承包方式,将牲畜交给牧民放养,从而使之摆脱对贵族的隶属关系①。这样,元廷所必需的牲畜就有了可靠来源。显然,卢世荣的计划并未得到推行,终元一代,“军兴”与“赐予”这两项最大的畜产品支出总是采取消极手段,即通过大规模所谓的“和市”、“拘刷”等方式去实现的。官营与贵族经营畜牧业不但没有为元廷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反而给农耕区带来了很大的骚扰与破坏。在征服中原前后,由于生活和军马饲养的需要,部队及其随营团体(奥鲁营)大量废耕田为牧地,一些贵族与军将还乘势抢占、扩充牧地。

明代

马与戎事相联,马的数量是国家富强的象征,因而为朱氏皇帝所重视。洪武十年2月,增置涂阳、仪真等五牧监。成祖登极后即问马政,洪武三十五年12月,上问兵部尚书刘俊曰:“今天下畜马几何?”何俊对曰:“比年以兵兴耗损,所存者二万三千七百余匹。”上曰:“古者掌兵政委之司马。问国君之富,数马以对。是马于国为重。”

洪武6年2月,定养马之法就规定了养马的数量与孳息数。政府令民共养马匹,洪武二十八年榜示:“江南十一户,江北五户共养马一匹。”

民间养马不仅拖累了人民,而且困扰了政府。

相反,北元却因战马后备充足,仍保持了相当的军事实力。

“元太尉李思齐总关陕、秦陇之兵,西至吐蕃,南至矶头关,东至商雒,北至环庆,皆思齐主之,精兵不下十余万。”纳哈出盘踞辽东,拥有精兵二十余万。扩廓帖木儿则屯重兵于山西,总制各路军马,对大明形成了半弧形的战略包围。虽然不久李思齐降灭,扩廓帖木儿也兵败山西,但扩廓主力尚存,败遁甘肃,拥兵塞上,成为大明西北的劲敌。这些残元军事力量之所以能与明军周旋抗衡,倚仗的主要是速度快、冲击力强的骑兵。元朝十四处牧地大多数仍然有效地控制于北元之手。扩廓帖木儿屡战屡败,旋又复振,军马的有效供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而另一方面,明军在长期的征战过程中,战马的消耗却十分巨大。特别是洪武五年岭北之战,明军骑兵损失极为惨重。

元朝岭北行省驻地。洪武五年(1372)正月,朱元璋命魏国公徐达为征虏大将军,由木怜道出发,赴和林为中路军;曹国公李文忠为副将军,由帖里干道出发为东路军;宋国公冯胜为右副将军,由纳怜道出发为西路军,合骑兵15万,三道并进,出征漠北。骑兵15万,用于后勤运输保障的马匹更当倍之,因此,此次出征所用马匹至少在30万匹以上,规模之壮,在洪武一朝空前绝后。久经沙场的扩廓利用明军胜兵易骄的心理,诱敌深入。徐达冒进于扩廓与贺宗哲联军的伏击圈中,‘骤与之战不利,死者一数万。”同样,明军则损失惨重。据《草木子余录》 载,“分三路出讨漠北,大败,死者前后约四十万” 。相对于人员,战马损失应该更加惨重。根据《明史》记载,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明朝清点全国兵马数,计官兵1204923人,马仅45080匹,可见岭北之战后明朝军马的缺少。“与虏战失利,敛兵守塞”只能用步兵固垒。“马悉数不过二万,若逢十万之骑,虽古名将,亦难于野战。所以必欲知己,筭我马数如是。纵有步军,但可夹马以助声势,若欲追北擒寇,则不能矣。”其结果是步兵的战略投送能力远远弱于骑兵。“明军自是希出塞矣”。明军骑兵的严重缺失让朱元璋继承元朝最后一个行省的计划严重受挫。“按此和林之偏师也,我军鲜利,高皇盖数悔之。”最后只能在漠南设置诸多卫所,借地利屯田牧马助军资,以图反攻岭北。

岭北惨败,明军骑兵损失殆尽,已失去了主动攻击北元残军的能力。北元则趁势展开了一系列主动出击。明军疲于应付,被迫由战略进攻转入战略防御,将洪武二、三年一度占领的宜于牧马的今内蒙古南部地区放弃,至多年后才恢复牧马地区。

洪武六年(1373)十月, “上以山西弘州、蔚州、安定、武朔、天城、白登、东胜、丰州、云内等州县北边沙漠,屡为胡虏寇掠,乃命指挥江文徙其民居于中立府( 安徽凤阳) ,凡八千二百三十八户,计口三万九千三百四十九”[ 1] (1516) 。随后,明朝在沿边地带相继设立了一系列用于防御的卫所。七年(1374)二月,设大同前卫和歧宁卫,六月,在今青海一带设立撒里畏兀儿四卫,七月,置察罕脑儿卫。

如果说此时的朱元璋畏惧于被他称之为天下第一奇男子的王保保( 即扩廓帖木儿) 而不敢主动出击,那么“在洪武八年八月, ( 北元) 丧失了大将王保保,十一年四月,元主昭宗又逝世,但明军还不敢乘机大举”日本学者和田清敏锐地觉察出这一现象,但没有给出答案。不仅如此,在以后长达 15 年的时间里,也未见明军大规模出击的举动,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洪武二十年。从各方面分析,战马的匮乏应是制约明朝大规模军事行动的主要因素。

直到洪武三十年(1397)六月,朱元璋仍告诫晋王:

我朝自辽东至于甘肃,东西六千余里,可战之马仅得十万,京师、河南、山东三处马虽有之,若欲赴战,猝难收集。苟事势警急,北平口外马悉数不过二万,若逢十万之骑,虽古名将,亦难于野战。所以必欲知己,筭我马数如是。 (3655 -3656)

明朝马匹的匮乏由此可见。

在岭北之役开始之前,如何能迅速而有效地获取大批现成的马匹成为明关乎全局的战略问题。情急之下,朱元璋将目光投向了盛产良马的西域和耽罗。但是,西域当时被实力强大的残元势力兀纳失里控制而未果。

岭北之战后,朱元璋采取一系列措施加紧筹措马匹。洪武六年,明朝“设太仆寺于滁州,统于兵部。后增滁阳五牧监,领四十八群……岁终考马政,以法治府州县官吏”。

太仆寺的设立标志着明朝战马繁殖与管理体系的形成和完善。最高长官太仆寺卿秩从三品,直属于兵部管辖,成为管理马政的最高领导机构,下设牧监、牧群等部门分管马匹的牧养和使用事宜,有力地促进了明朝养马业的发展。至洪武七年,明朝共设了五个牧监,下辖九十八群马。此距离岭北之战仅仅过了两年多的时间,凸显了岭北之战后明朝对战马的急迫需求。但是养马需一定周期,一匹训练有素的战马至少要三年的时间,这对于战事急需的明军来说无疑是远水难解近渴。

洪武二十四年(1391),明军西征哈密,都督刘真先期创建甘肃城池,加备军马屯种,哈密城破之后, “我军争取其马”就是这种情况的生动写照。西域之马既难以觅及,耽罗便成为朱元璋的期望之所在。

耽罗即济州岛,古称州胡、东瀛州。幅员四百余里,气候温暖湿润,盛产柑橘和良马,所谓“家家桔柚,处处骅骡”② 。元世祖至元十年(1273),忽必烈以讨高丽权臣林衍叛党为名,将其占领,“于其地立耽罗国招讨 司,屯 镇 边 军 千 七 百人”。济州遂由元朝直接管辖,成为十四处牧地之一,即 《元史》 所云:“其牧地,东越耽罗,北逾火里秃麻,西至甘肃,南暨云南等地,凡一十四处,自上都、大都以至玉你伯牙、折连怯呆儿,周回万里,无非牧地。”之后,济州的主权虽屡经变动,但盛产良马却是不争的事实。

洪武五年七月庚午, 《明太祖实录》 首次出现高丽“贡马”的记载:高丽国王王颛遣其礼部尚书吴季南、民部尚书张子温等奉表贡马及方物。

与此相应, 《高丽史》 也提供了一条重要的信息。高丽于恭愍王二十一年( 即洪武五年) 夏四月壬寅,“遣 民 部 尚 书 张 子 温 如 京 师 请 讨 耽罗”。显然,洪武五年七月庚午到达金陵的吴季南、张子温使团,就是四月壬寅从王京出发之张子温使团,期间相距三月。一般情况,王京至金陵为一至两月的路程,由于海路风潮的影响,迟至三个月是完全正常的。

与明朝方面简略记载不同的是,高丽方面详细记述了上述表文:

海邦虽陋,唯知事上之心……于本年三月,差陪臣礼部尚书吴季南前往耽罗粧载马匹,赴京进献。以倭贼在海,差弓兵四百二十五人防送。不期鞑靼牧子等将先差去秘书监刘景元及济州牧使李用藏、判官文瑞凤、权万户、安邦彦等尽杀之。及季南至,又将弓兵先上岸者三百余名,亦皆杀之,以此季南不能前进回还。如斯变故,义当往讯,其由未及奏陈,礼无擅兴之理。祇增愧赧,庸切吁呼。伏望远垂日月之明,一视舆图之广,明臣效忠之实,愍臣抱屈之情,俯颁德音,为之区处。则臣之感戴,粉骨何忘!

将明朝与高丽双方的记载加以考察,可以看出,早在洪武五年三月以前,以臣自称的高丽即已派官员率弓兵 425 人前往耽罗取马,所取马匹遣送的目的地为大明京师,结果两次差人登陆的三四百人皆被杀,耽罗取马不成,最终从他处筹措马匹,四月从王京出发,七月到达南京进贡。明丽双方关于吴季南、张子温使团贡马的记载,所透漏的历史信息还不仅仅是这些。洪武五年前,高丽从未向明朝贡马。高丽之请讨耽罗表,首云“海邦虽陋,唯知事上之心” ,在叙述官员兵丁数百人被杀以后,有“如斯变故,义当往讯,其由未及奏陈,礼无擅兴之理”云云,此证洪武五年三月高丽派礼部尚书吴季南至耽罗取马是应明朝方面的要求而采取的行动。如果这种情况分析得可靠,那么,朱元璋要求高丽耽罗取马“前往耽罗粧载马匹,赴京进献”应在洪武五年正月,亦正是他决策派遣徐达将 15 万骑出征岭北之时。尽管此次耽罗贡马因元朝牧子的作梗而未果,但这一标志性的事件拉开了明丽“贡马”外交的序幕,由此引发的“贡马之争”成为双方关系的晴雨表。[1]

清朝

中国的畜牧一般的说来是落后的,而没有跟随时代的要求去改进它,至于落后的原因,特别是在马产方面懒然有些和其他家畜不同。亦有不少的老生常谈,提出马产的衰落,不外乎天灾人祸、马种不良、卫生不备等,甚至於归咎於本阈人饲养管理及育种不合科学的纶调。其实造成衰落的原因何止於此,我们应指出它引起衰落的主要根源,第一个远因恐已被大众遗忘了,这耽是满清残暴专制统治的遗毒,这是指的禁止汉人养马及徵括民马的痛史,这事到清末虽巳弛了禁,但原来在黄河中下游及江淮各省的马产却全被破坏了;同时利用宗教,将牧区的养马页受了同样的束缚,结果也不知好好选种及保育,这些都造成塞外马产不振的因素。以及军阀混战。至民国时期世界进入工业化时代战斗机走上舞台。

中原实施困难

其一、使行政事务繁重

马政事项包括督养、点视、印烙、编马户、交兑、发表等。而且每项事务必须付出巨大的努力才能有所成。如督养要勤,编审要公平。《明实录》中关于马政的奏章可谓连篇累牍,即可见马政之难之繁。

其二、加大制度成本

马政繁杂,难以应付,官往往就轻避重,如令下户养马,不行验印,不行编审马户。嘉靖十年4月,太仆寺卿冼光条陈马政,“马头之编系于地亩,而地亩之数载于马册,所以验人户之消长,稽地亩之典,责也。今郡县马册经久不编,地亩人丁,漫不可考。”为提高马政效率,明政府加强对管马管的监督,如重处渎职官员、兵部官亲临督察、太仆寺官复查马匹,成化十六年4月,“申严马政之禁”就要求重处不尽职者、兵部官监收马价,“凡马非管马太仆寺丞等官印验者不收,其通同作弊者以枷项编戍之罪,而折收马价之际必兵部官亲莅之,仍交盘其存留者以数上闻。”而且对马匹的数目进行复查,《 明世宗实录》就记有太仆寺官先后查验马匹之事。嘉靖二年6月兵部言:“国家养马,民间岁遣,太仆寺卿佐行所部,分理其事,顷寺丞徐宪等验报七分膘马一万六千余匹,越三四月,责令李浑复验则止一千六百三十八匹,升降相去什百,法当究治。”这些制度无疑加大了执行成本。

其三、难以调和马政与民政的矛盾

在行马政之初,太仆寺官管马,府州县官管民,似乎各有所职。其实马为民牧,二职难分。太仆寺官责在马,地方官责在民。因民而困马政,为太仆寺官不容;因马而疲民,是地方官所不忍,双方难以调和。

其四、增加行政难度

民为马困,必然拒绝养马,派养马匹就遇到困难。嘉靖5年,就发生了拒养马匹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