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前司,宋代禁军官司,与侍卫亲军司合称“两司”。其下属机构殿前都指挥使司与侍卫亲军司下属机构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合称“三衙”。 “两司三衙”体制为宋代禁军最高指挥机构。

中文名

殿前司

别名

殿司、殿前

类型

宋代禁军官署

性质

禁军最高指挥机构之一

拼音

diàn qián sī

沿革

“殿前”之名,最早见唐肃宗至德二年,“又择便骑射者置衙前射生手千人……又曰殿前射生,分左右厢……贞元二年,……又改殿前射生左右厢曰殿前左右射生军,亦置大将军以下。”[1]被作为禁卫军号。

后周广顺二年,置殿前都指挥使职,“……以殿前都指挥使李重进领泗州防御使……以殿前都指挥使、泗州防御使李重进为武信军节度使、检校太保,典军如故”[2]

后周显德元年,周世宗“自高平之役,睹诸军未甚严整,遂有退却”,于是命令赵匡胤“一概简阅,选武艺超绝者,署为殿前诸班”[3]建立殿前军,殿前司正式成型。

显德三年,置殿前都点检。“壬申,以滑州节度使兼殿前都指挥使、驸马都尉张永德为殿前都点检……”[4]

显德六年,赵匡胤“为宋州节度使,依前检校太尉、殿前都点检,进封开国侯”[5]。次年,陈桥驿兵变,北宋建立。

两宋沿置殿前司。

南宋建炎初,三衙体制沦于废坏,殿前都指挥并侍卫马、步都指挥渐成空置。

自绍兴五年至绍兴七年,逐步恢复建制。“五年冬,废神武中军隶殿前司,……又以都督府兵分隶三衙。七年夏,复合马司馀军及八字军为六军十二将,命刘信叔主之;解承宣潜典步军如故。自是三衙始复矣。”

职掌

殿前司

殿前司为殿前诸班直,步、骑诸指挥的直接统领机构。掌握殿前诸班直及步骑诸指挥官兵名籍,总领其统制、训练、轮班宿卫与戍守、迁补、赏罚之政令。[6]

殿前司所属诸班直、步骑诸指挥在内为皇宫禁卫,随驾出行则为皇帝近卫,随侍左右。国家大型祭典,执行仪仗、引导、安保、护卫任务。[6]

职位

殿前司都点检

后周及北宋初为殿前司

最高统领官

[4]从二品,位在殿前司副都点检、殿前司都指挥使之上。

宋太祖建隆二年闰三月初一,“殿前都点检、镇宁军节度使慕容延钊罢为山南西道节度使……自是,殿前都点检遂不复除授”[7]。建隆二年七月九日,“殿前副都点检、忠武节度使高怀德为归德节度使,……皆罢军职。”[8]自此,殿前司都点检职不复设立。

殿前司指挥使

三衙统领官与宰执俸禄对照表

殿前司

最高统领官

。从二品,位在节度使上。

自太祖朝不复设立都点检、副都点检后,即为殿前司最高统领官。[6]

殿前司公事

南宋时,殿前司

最高统领官

。从二品以下(官阶不至节度使、或新任节度使)。

南宋时,殿前都指挥使或虚置或空缺。实际以资浅者为主管殿前司

公事

,统领殿前司事务。[6]更为资浅者统领殿前司,则冠以“权”字称“

权主管殿前司公事

”。

殿前司虞候

殿前司

统领官

之一,从五品,序位在正任防御使之上。

在殿前司指挥序列中,仅次于殿前都指挥使、殿前副指挥使。三衙管军中,位于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侍卫亲军步军都虞候之上。

南宋时,三衙都指挥使不常设。禁军最高指挥序列为八人,殿前都虞候仅次于殿前、马军、步军副都指挥使,位列第四。

诸班指挥使

殿前司诸班本班

最高长官

。位次于殿前司都虞候,高于诸班都虞候。[9]

诸班都虞候

殿前司诸班本班

长官

。位次于诸班都指挥使。[10]

殿前司诸班本班

长官

,位次于诸班都虞候。[10]

主管公事司

主管殿前司公事/权主管殿前公事治所。殿前司

管理官司

之一。

吏额有:都吏、副都吏、典吏、副典吏各一员;书吏六人、典书二十一人、副典书二十人、抄写四人。[10]

殿前司兵案

殿前司

事务机构

之一。主管行政,掌殿前司“诸军、直、班功赏,大教阅转资,内外转补、排连,新旧行门拍试,换官等事。”[10]

殿前司差使

殿前司

事务机构

之一。主管人事,掌殿前司“过茶殿侍年满出职,使人到阙差入驿殿侍,诸宫院下差抱笏殿侍,并磨勘奏补逐班祇应参班。”[10]

殿前司仓案

殿前司

事务机构

之一。主管财务,掌殿前司“关支诸军班应干请受,尚书省斋筵,并使人到阙差祗应人等”[10]

殿前司骑胄案

殿前司

事务机构

之一。主管军械,掌殿前司“诸军班教阅,收支将校兵级鞍马,关请军兵军器并衣甲,请纳将校朱记。”[10]

殿前司推案

殿前司

事务机构

之一。主管刑狱,掌殿前司“勘鞫取会追呼诸军班诸般词状公事,差替诸处仓场库务巡防兵级等,收捉审验逃走人。”[10]

殿前司法司

殿前司

事务机构

之一。主管军法,掌殿前司“检引条法。”[10]

殿前司开拆司

殿前司

事务机构

之一。主管文书,掌殿前司“收接词状,及诸处发到文字等。”[10]

建制

殿前诸班

1.

殿前指挥使

2.

内殿直

3.

散员

4.

散指挥

5.

6.

外殿直

7.

散袛侯

8.金枪班

9.

东、西班

10.

散直

11.

钧容直

12.

茶酒旧班

13.

茶酒新班

14.招箭

15.

银枪班

御龙诸直

1.

御龙直

2.

御龙骨朵子直

3.

御龙弓箭直

4.

御龙弩直

骑军诸军

殿前司

捧日军左、右厢各四军,并捧日左射军、捧日(钅)屈直军、捧日弩手军、捧日左第五军、捧日左第七军,共三十五指挥。驻扎东京三十三指挥,雍丘、郑州各一指挥。旧号小底,(后)周改为铁骑,太平兴国二年改为日骑,雍熙四年改今名。雍熙三年,选善枪槊者充(钅)屈直军。淳化三年,选善左射者为左射军。咸平五年,选天武、拱圣、骁骑善弩射者为弩手军。熙宁五年,废左射、(钅)屈直、弩手、左第五军,合并为二十二指挥。

拱圣军,驻扎东京共二十一指挥。太祖乾德中,选诸州骑兵送阙下,立为骁雄,后改骁猛。雍熙四年,又改拱辰。未几改今名。熙宁六年,并为十六指挥,南宋沿置。

骁骑军,驻扎东京,有上军、下军各十指挥,并骁骑弩手、上骁骑、殿前小底共二十三指挥。太平兴国四年置,后又选掉搨索兵及左右教骏兵增置。雍熙四年,改殿前司步斗弩手为骁骑弩手。淳化四年,选壮勇超绝者为上骁骑,在本军之上。咸平五年,改上、下军为左、右厢。旧又有殿前小底,至道二年,选骁骑马直及善射者充。熙宁六年,废骁骑弩手、上骁骑、殿前小底,合并为十四指挥。

契丹直,驻咸平、许县、寿县各一指挥共三指挥。开宝三年,以辽人内附之众复置。太平兴国中,因事复置。熙宁九年废。

归明渤海,驻东京共二指挥。太平兴国四年,征幽州,以渤海降兵立。元丰元年废,人员拨填拱圣军一指挥,余拨隶骁骑军。

吐浑小底,驻东京共二指挥。旧为五指挥,治平年并为二。太平兴国四年,平太原,获吐浑子弟,又选监牧诸军中所有者充。元丰元年废。南宋复置,划归步军。

龙猛军,驻东京共八指挥。太平兴国中,拣阅龙骑及诸州部送招获群盗,取其材勇者立。淳化四年,又择精悍者为教阅龙猛以备禽盗,在本军之上。景德四年,又选龙骑、骁骑兵增之。熙宁三年,并为六指挥。

神骑军,驻雍丘十三指挥,咸平五指挥,共十八指挥。端拱二年,选骁雄新配人及教骏、借事等兵立。淳化二年,废掉搨索军隶之。咸平二年,又择教骏、备征及外州增之。熙宁三年,并为十指挥,南宋沿置。

骁雄军,驻陈留、咸平各二指挥,共四指挥。太平兴国八年,迁骁猛中次等者立。景德中,以骁骑、骁胜、宁朔军年多者隶之。元丰六年,并为二指挥。

吐浑直,驻太原二指挥,潞州一指挥,共三指挥。太平兴国八年,太原迁云州及河界吐浑立,屯并、代州。雍熙三年,又得云、朔归明吐浑增立,屯潞州。熙宁二年,并为二指挥。南宋沿置,划归步军。

安庆直,驻太原一指挥,潞州三指挥,共四指挥。太平兴国四年,迁云、朔及河东归明安庆民分屯并、潞等州,给以土田。雍熙四年立。熙宁六年废。

三部落,驻太原一指挥。太平兴国四年,(太宗)亲征幽州,迁云、朔、应等州部落于并州,因立。熙宁三年废。

清朔军,驻西京二指挥,许县一指挥,汝南一指挥,共四指挥。太平兴国四年,迁云、朔州民于内地,得自置马以为骑兵,谓之家户马。雍熙四年立。

擒戎军,驻西京、许县各二指挥,汝南一指挥,共五指挥。太平兴国四年,迁云、朔州民于西京、许汝等州,给以土田,充家户马。端拱二年立。

骁胜军,驻东京,分左、右二厢各五指挥,共十指挥。咸平三年,选教骏、骁骑诸军备征子弟材勇者立。熙宁三年废。

宁朔军,驻东京、尉氏县各三指挥,雍丘、渭、河阳、河阴各一指挥,共十指挥。咸平三年,选教骏诸军备征及外州兵立。熙宁二年,废尉氏县三指挥,共余七指挥。元丰元年,驻东京三指挥并为一指挥,共余五指挥。

飞猛军,驻东京共二指挥。咸平二年,选龙猛、骁骑兵子弟之材勇者立。熙宁二年废。

步斗军,驻尉氏县、太康各一指挥,蔡州四指挥,共六指挥。庆历中增置,天圣前无。元丰元年,驻尉氏县、太康二指挥、蔡州二指挥皆拨隶步军虎翼军。十一月,蔡州余部二指挥改为新立骁捷军。

左翼军,南宋绍兴十五年始置。原为成忠郎陈敏、武翼郎周虎臣家丁,以骁勇善战者约千余人组成,初号奇兵,专事征讨虔梅盗寇。绍兴十八年,改奇兵为殿前司右(左)翼军,增为二千人。

步军诸军

殿前司

天武军,左、右厢各三军,每军五指挥,并宽衣、(钅)屈直、左射各一指挥,共三十三指挥驻东京;第四军一指挥驻咸平,总计三十四指挥。后周旧名“控鹤”,太平兴国二年正月十九日改天武。熙宁二年,并为二十三指挥。熙宁九年,废左射。元丰元年,废宽衣。元丰二年,废天武第五军。元丰四年,废(钅)屈直。绍圣元年,复宽衣。

虎翼军,驻东京共六十八指挥。太平兴国中,拣雄武弩手立为上铁林军,又于雄武、定远、宁胜床子弩手、飞山雄武等军选劲兵以增其数。雍熙四年,分左右四军改名虎翼军。淳化四年,选本军精锐者为上虎翼,以备禽盗。咸平二年,并广勇军隶之。大中祥符六年,诏在京诸军选江、淮士卒善水者习战于金明池,立为虎翼水军。元丰二年,与侍卫亲军司步军司虎翼军并置。元丰四年,改左、右军为左、右厢。

广勇军,驻东京五指挥,驻陈留二十二指挥,驻咸平、东明、太原、胙城、南京各二指挥,驻襄邑、阳武、郓城各一指挥,驻滑县三指挥,总计四十三指挥。淳化二年,选神射、鞭箭、雄武、效忠等军强壮善射者立为广武,大中祥符二年改广勇军。熙宁九年,东京增置一指挥。元祐二年八月,东京增置二指挥。

神勇军,驻东京,上、下军共二十一指挥。乾德中,拣阅诸军壮实而大体者立为雄威军。太平兴国二年,改为雄勇军。雍熙四年改神勇军。淳化四年,选武艺超绝者立为上神勇,以备擒盗。熙宁六年,并为十四指挥,废上神勇。南宋孝宗朝,改为护圣军。

宣武军,驻东京,上、下军共二十指挥。太平兴国二年,并效节、忠猛二军立,又选诸军及乡兵增之。至道二年,又选军头司步直善用枪槊掉刀者立殿前步直,后废。

广德军,驻咸平、尉氏、阳武、河阳、沧、巩县、白波各一指挥,西京三指挥,总计十指挥。开宝四年,平广南,以其兵隶殿前司,次等隶八作司,阙则选广南诸州兵补之。雍熙三年,选八作司之强壮者为拣中。熙宁六年,废拣中。

广捷军,驻陈留八指挥、咸平六指挥、雍丘四指挥,驻襄邑、尉氏、许县各三指挥,驻太康、扶沟、南京、亳州、河阴、颍、宁陵各二指挥,驻陈六指挥,驻滑、曹县、邓县、蔡、广济、谷熟、永城、襄城、叶县各一指挥,总计五十六指挥。旧名左右平远,建隆二年改广捷军。咸平五年,又选广德、神威等军教以标枪旁牌补之。熙宁三年,亳州一指挥并入广勇军,永城县一指挥调亳州。元丰元年,管城、白马县二指挥并入雄勇军。

雄威军,驻考城、襄邑、陈留各一指挥,南京四指挥,陈三指挥,总计十指挥。雍熙四年,选神勇军兵退入第二等立为神威军,后改雄威军。元丰元年,南京减一指挥。元丰二年,废襄邑指挥。

宣威军,分上、下指挥驻咸平、襄邑各一。雍熙四年,选神勇、宣武兵退入次等者立。熙宁三年,以咸平指挥转隶广捷军,以襄邑指挥转隶威猛军,四年废。

龙骑军,驻东京四指挥,驻尉氏、雍丘、咸平、郑州各二指挥,驻南京、陈、蔡、河阳、颍、单县、四波各一指挥,总计二十指挥。建隆间以诸道招致及捕获群寇立,号有马步人,见阵即步斗。淳化三年,选本军年多者为带甲剩员。咸平以后,又以本军及龙猛退兵增之。熙宁二年,并为十三指挥。

神射军,驻陈留三指挥,雍丘二指挥,共五指挥。两浙州兵,旧号腰弩。雍熙四年改神射。淳化元年,部送阙下,选其强者为广武,次等复为本军。熙宁三年废。

鞭箭军,共两指挥。雍熙三年,选两浙兵为鞭箭,次等者为忠节鞭箭。端拱二年合并为一指挥。至道元年,发此兵援灵州刍粟,丧车重兵器于浦洛河,诏免死,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