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辖区,简称“区”,中国大陆1990年代前后撤区并乡之前普遍存在的一种准行政区。属于乡级行政区,县政府在区的派出机构称区公所,但行政地位高于乡(以前的小乡镇,股级),介于县和乡之间。撤区并乡以前,绝大部分县划分为若干个“区”,数量从5个到10个,大县多的超过10个。区的最高行政官员驻地为“区公所”,“区公所”为县政府派出机构,最高行政官员称谓“区长”。“区”的权力高于乡,一个区平均管辖4~5个乡、镇,少的2~3个,多的5~8个。“撤区并乡”后基本为原来的二个乡(镇)合并为现在的一个乡(镇)。截止到2014年,全国仅有1个县辖区南山区。

中文名

县辖区

性质

准行政区

属于

乡级行政区

数量

2个

外文名

sub-county

简要介绍

县、区、公社

20世纪80年代,基层政权机构由70年代时,从公社变迁为区公所管辖下的乡镇梯级管理体制,区公所设区委书记、区长,属正科级,配合有近20名干部,每个区公所配一辆吉普车。乡镇为股级,配备8-9名干部,设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副书记、副乡镇长等。80年代末毕业分配到某区公所下辖的某乡工作,最后感受了

股级乡镇

的工作环境。

20世纪90年代,撤区并乡建镇,撤区,就是将县级设的派出机构“区”全部撤掉,减少中转环节;并乡建镇,就是扩大乡镇领辖范围,使基层一级党政直接与民众衔接,以便于行使对基层的直接领导,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并乡建镇,不是简单地改变乡镇名称,而是尽量扩大乡镇领辖范围,减少行政管理单位。仁怀县最后确定的方案是,全县由原来的50多个小乡镇合并为19乡镇。乡镇行政级别提升了,原来的

小乡镇

股级

,并乡镇以后为

科局级

辖区数量

1953年 18900个

1983年 8100个

1994年 1068个

1995年 703个

1996年 544个

1997年 398个

1998年 339个

1999年 345个

2000年 255个

2001年 78个

2014年 1个

分布变化

现存县辖区

2001年以后

县辖区

数分布变化情况
项目2002年2003年2004年2006年2008年2010年2012年2014年
河北11111111
山东8
湖南888
四川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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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018年,全国仅有1个县辖区,1个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南山区,现改名为赵家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