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术语,又称价格条件、交货条件,是国际贸易中用来表明进出口商品的价格构成、买卖双方各自应负担的责任、承担的费用和风险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术语。是外贸特有的东西。

中文名

价格术语

别名

价格条件或交货条件

作用

直接影响商品的价格

领域

外贸

分类

不同的价格术语,区别主要在于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和费用不同,因而价格术语亦称“价格条件”。目前通常采用的价格术语是“离岸价格”(FOB)、“到岸价格”(CIF)和“成本加运费”(CFR)等。采用的价格术语不同,直接影响商品的价格。

主要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价格术语,对简化磋商内容,缩短磋商过程与促进成交、节省业务费等都有积极作用。国际贸易中,解释价格术语的规则主要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其中,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具有普遍的和特别重要的意义。1936年国际商会制定了《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53午、1967年、1980年和1990年多次修补,最后制定出由13种价格术浯组成的《国际贸易术语通则1990年或1990年通则》。其中最常用的价格术语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格”(FOB)、“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价格”(CIF)和“离岸加运费价格”(CFR)。

主要价格术语

国际贸易习惯以港口码头作为交货的地点,因此就有了三种最主要的价格术语。现在就以中美贸易作例子:

1.在中国的码头交货: 术语叫做FOB 。 (中国的货物在上海准备离岸)

比如约定在上海港口交货,就叫做FOB SHANGHAI 。

在这种方式下,除了货物本身的价值以外,还要加上你把货物运到上海码头的运费,和报关出口手续费以及上海码头上产生的杂费,才是总的成本价格。

FOB价格是最基本的价格。

简便公式: FOB = 货价 + 国内运杂费。

2.在外国码头交货: 术语叫做CFR 。 (中国的货物已经离岸准备到外国码头上岸)

比如约定在美国纽约港口交货,就叫做CFR NEW YORK 。

在这种方式下,除了FOB价格之外,还要加上货物运到美国纽约的运杂费。

简便公式:CFR = FOB + 远洋运费。

3. 在外国码头交货,同时给货物买上个保险以免途中损坏: 术语叫做CIF 。上岸途中加保险

同样的,约定在纽约港口交货就叫CIF NEW YORK 。

这种方式就是在CFR(以前用CNF,但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出台后不再使用过)价格的基础上,加上一点保险费。保险费需要多少呢?由保险公司来定,根据货物类别和交货地点而略有不同。打个电话给保险公司,告诉他们你货物的种类,价值和去往的地点,他们就会告诉你保险费需要多少。保险的种类也有几个,但通常都用一切险:出什么事情保险公司都替你兜着---至少书上是这么说的。

保险费不算贵,以货物出口到美国为例,保个一切险,1000元的货物也就5元保险费...求稳妥的话,咬咬牙也就买吧

简便公式:CIF = FOB + 远洋运费+ 保险费。

小结:三种主要的价格术语分别是 FOB、CFR、CIF。术语后面要写清楚港口的名称。FOB最基本,等于货值加上国内的运杂费。添上运到国外的运费就变成CFR,再加上保险费就是CIF。

离岸和到岸价格区别

离岸价

FOB

=Free on Board):

交货地点:装运港;

运 输:买方负责;

保 险:买方负责;

出口手续:卖方负责;

进口手续:买方负责;

风险转移:装运港船舷;

所有权转移:随交单转移;

成本加运费

(CFR=Cost+Freight):

交货地点:装运港;

运 输:卖方负责;

保 险:买方负责;

出口手续:卖方负责;

进口手续:买方负责;

风险转移:装运港船舷;

所有权转移:随交单转移;

两者异同

共同点:

01,卖方负责装货并充分通知,买方负责接货;

02,卖方办理出口手续,提供证件,买方办理进口手续,提供证件;

03,卖方交单,买方受单、付款;

04,装运港交货,风险、费用划分一致,以船舷为界;

05,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

06,都适合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

不同点:

01,

FOB

: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到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

02,CFR:卖方负责租船订舱、预付运费;买方负责办理保险、支付保

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