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师范学校简称中师,是培养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中等专业学校。[8]

改革开放之初,初中毕业上中师,是不少优秀学生的选择,成绩优异的初中毕业生才能考入中等师范学校。[4]中师学生学习非常扎实,“可以说‘吹拉弹唱’什么都行”,在基础教育领域大放异彩。[7]

1980年教育部发出《关于办好中等师范教育的意见》,1988年全国中师学校数量达到1065所,1995年有897所,在校学生人数高达80多万。[5]改革开放后的20余年间,中师培养了数以百万计合格毕业生。[6]2008年,中等师范学校缩减至192所,高师院校则增至139所,中师学校在“撤并挂升”的转型改制中逐渐退出教育历史舞台。[2][3]例如:毛泽东曾于1913年至1918年就读五年的中等师范学校湖南第一师范学校于2000年升格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校,200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1]

中文名

中等师范学校

别名

中师

机构类别

公立

机构类型

培养小学和幼儿园师资的中等专业学校

学制

多为四年制,也有三年制和五年制

任务

中等师范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觉悟、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从事小学教育工作必备的文化与专业知识、技能,热爱儿童,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服务,身体健康的小学教师。

同时,中等师范学校还应根据需要和可能承担培训在职小学教师的任务。

管理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师范学校规程》,中等师范学校的设立、变更与停办,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

中等师范学校由省、市、自治区教育局(厅)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实行统一领导,省、地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管理。省、市、自治区直属师范学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其余师范学校由地、市(州、盟)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课程

中等师范学校一般设置下列课程:政治、语文及小学语文教材教法、数学及小学数学教材教法、物理、化学、生物、小学自然常识教材教法、外语、地理、历史、心理学、教育学、体育、音乐、美术、教育实习。民族师范学校还有民族语文。

教学

中等师范学校的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创造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自学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其基本组织形式是课堂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