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頫(约1695年—?),字昂友,号竹磵,曹宣第四子,曹寅嗣子,曹家最后一任江宁织造主事。曹頫小小年纪就对儒家经典和程朱理学颇有钻研,得到伯父曹寅的赞赏。雍正皇帝欣赏他的奏折文采,夸赞其为“大通家”。曹寅、曹颙去世后,曹頫过继给曹寅,接任江宁织造。雍正六年(1728),曹頫因骚扰驿站、经济亏空、转移家产等罪革职抄家,举家迁回北京,后事不详。

曹頫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叔父(一说父亲),在红学学术界颇受关注。胡适认为曹頫是小说人物贾政、甄应嘉的原型,并据此考证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当代研究者认为这是贾宝玉的原型。一些研究者考证认为曹雪芹是《红楼梦》原作者,其学说属于红学之曹学中的“非曹雪芹说”一支。

中文名

曹頫

性别

出生日期

约1695

去世日期

民族

满族(政治上)

出生地

江宁

主要成就

内务府员外郎,主管江宁织造

所处时代

清朝

旗籍

内务府汉军正白旗

相关史料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字号

字昂友,号竹居

竹磵

昂友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雍正七年七月二十九日刑部移会(局部)

曹頫,曹荃第四子,字昂友,号竹居,取自《周易》:“仰(昂)以观于天文,俯(頫)以察于地理。”

《上元县志》之《曹玺传》载曹頫:“好古嗜学,绍闻衣德,识者以为曹氏世有其人云。”

曹頫奏折称呼曹顒为兄,曹顒约生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此为曹頫生年的上限。张杰在《<红楼梦>原作者曹頫生年小议》一文中,考证曹頫生于康熙三十二年即1693年;刘传福在红学专著《曹頫,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书中认为,曹頫的生年在1693—1696年间,约为1695年;樊志宾的《曹頫生年考》一文则认为曹頫约生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

史书评曹頫:“好古嗜学,绍闻衣德,识者以为曹氏世有其人云。”(康熙六十年刊《上元县志》卷十六《曹玺传》)

《国朝耆献类征》卷一百六十四宋和《陈鹏年传》中记载:“乙酉,上南巡。……车驾至江宁,驻跸织造府。一日,织造幼子嬉而过于庭,上以其无知也,曰:‘儿知江宁有好官乎?’曰:‘知有陈鹏年’。”乙酉年为康熙四十四年,即1705年,是康熙的第五次南巡,据年代判断,学术界一般认为这个“嬉而过于庭”的小孩即是曹頫。

1704-1706年间与曹寅交集颇多的梦庵禅师《同事摄诗集》中作有一诗,名为《曹公子甫十二龄,天性醇淑,不乐纷华,因作俚语,聊当劝戒》,学界认为该诗为劝诫曹頫所作,据诗意,少年曹頫似乎也是个桀骜不驯的问题少年。其诗曰:

“忠必待壮强,孝乃弟子职。公子天性贤,乌用人劝激。善人受尽言,我固进言直。人近志学年,戒之在放逸。父命唯唯遵,趋庭如不及。云何能若斯,幼仗严训力。外傅授诗书,有闻急传习。初了四子书,经史继子集。融会其精华,滋润我卓识。发皇为诗文,光芒谁敢敌。文应法马班,诗宜陶杜则。临池如学书,右军是准的。柳骨与颜筋,苏米诸名笔。减获侍昏朝,使令勿呵叱。此亦人子也,渊明堪祖述。骄气若凌人,嘉声从此失。稼稿知难艰,世态识巨测。嗜欲渐次开,切切远声色。人生霄壤间,大节当建立。”

曹頫少时颇能作诗,曹寅常有诗词与其唱和。袁枚的《随园诗话》卷十六也有记载:“丁未八月,余答客之便,见秦淮壁上题云:‘一溪烟水露华凝,别院笙歌转玉绳。为待凉夜新月上,曲栏深处撤银灯。’‘飞盏香含豆蔻梢,冰桃雪藕绿荷包。榜人能唱湘江浪,画桨临风当板敲。’‘早潮退后晚潮催,潮去潮来日几回。潮去不能将妾去,潮来可肯送郎来?’三首,深得竹枝风趣。尾署‘翠云道人’,访之,乃织造成公之子啸崖所作,名延福。有才如此,可与雪芹公子前后辉映。雪芹者,曹楝亭(曹寅)织造之嗣君也,相隔已百年矣。”袁枚认为“雪芹”是曹頫的号,尽管是近百年前的人和事,但袁枚却有耳闻,可见曹寅嗣子曹頫少时在南京作诗闻名。

管理织造

曹寅、曹顒去世后,曹寅一支只遗老母孤孀,家业无以为继。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二月,在康熙皇帝的亲自过问下,曹頫过继为曹寅遗孀李氏嗣子,并补放江宁织造。曹頫虽然有读书的天分,却没有管理织造事务的才能,以致在任期间累年亏空。雍正皇帝一上台即严加催逼欠款,曹頫痛苦不堪。曹頫拖欠公款已经让雍正十分不满,并交由怡亲王胤祥督查,但是他四处托情跑门路以求减轻罪责的做法更加深了雍正的猜疑和憎恶。

曹寅代养曹荃诸子,尤偏爱四侄曹頫,曾有诗曰:“承家望犹子,成才在四三。”可见曹寅对曹頫期望颇高。曹家老仆亦言:“曹頫为人忠厚老实,孝顺我的女主人,我女主人也疼爱他。”(故:188号)

康熙五十四年(1715)正月,曹顒病逝。初九日,谕旨:“著内务府总管去问李煦,务必在曹荃诸子中,找到能奉养曹顒之母如同生母之人才好。”李煦奏曰:“曹荃第四子曹頫好。”十二日,内务府奏曰:“遵奉仁旨,详细考查,曹荃诸子中,既皆曰曹頫可以承嗣,即请将曹頫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放曹顒江宁织造之缺,亦给主事职衔。”(故:188号)

抄家失踪

雍正五年(1727年)底,曹頫终于大难临头,他被参劾骚扰驿站,雍正立即下旨交部严审,随后又将其革职。几天后,雍正得到密报,曹頫在离职受审期间竟然秘密转移家财,因此龙颜大怒,雍正六年(1728年)正月下旨抄家。曹頫被抄家,主要是他主持下的江宁织造自作孽,即一个贪字、奢侈风俗、亏空甚多、年少无才、管理不善,行为不端、骚扰驿站、转移财产等项罪名。抄家后,遭到“枷号”的处罚,曹頫一家迁到北京,居住在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再后来,曹頫的踪迹似乎从历史的舞台上,从文献的记载中彻底消失了。

个人生活

家族成员
关系人物备注
曾曾祖父曹锡远正白旗包衣人,世居沈阳地方,来归年分无考
曾祖父曹振彦原任浙江盐法道
祖父曹玺原任工部尚书
祖父曹尔正原任佐领
伯父曹荃原任司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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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官方档案载:

“曹锡远,正白旗包衣人,世居沈阳地方,来归年分无考。其子曹振彦,原任浙江盐法道。

孙:曹玺,原任工部尚书;曹尔正,原任佐领。

曾孙:曹寅,原任通政使司通政使;曹宜,原任护军参领兼佐领;曹荃,原任司库。

元孙:曹颙,原任郎中;曹頫,原任员外郎;曹颀,原任二等侍卫,兼佐领;曹天祜,原任州同。”(《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卷七十四,转引自胡适《红楼梦考证》)

雪芹之叔

曹頫与曹雪芹,是叔侄关系还是父子关系长期以来是个谜,胡适先生认为是父子关系,当代学术界普遍认为是叔侄关系,并成为共识。2015年,以中国红学会和北京曹雪芹学会为主的红学界隆重举行了纪念曹雪芹诞辰300周年的活动,确定曹雪芹是曹顒的遗腹子,生于1715年。曹頫为曹顒之弟,故曹頫为曹雪芹之叔。

裕瑞《枣窗闲笔》

清人裕瑞在《枣窗闲笔》中写到:“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

之,以是书所传叙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书删改至五次......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所谓元迎探惜者,隐寓原应叹息四字,皆诸姑辈也。”因曹顒早逝,作为宝玉原型的曹雪芹“叔辈某人”,只能是曹頫。

敦敏在《瓶湖懋斋记盛》中也记载,曹雪芹告诉敦敏:“借家叔所寓寺宇……”曹雪芹作为曹寅的孙子,他叔父辈中唯一活在世上的是曹頫,雪芹提到的家叔无疑是曹頫。雪芹有”家叔”,佐证了红学界对曹頫与曹雪芹是叔侄关系而非父子关系的定论,因为曹頫在家族中排行最小,雪芹若是他的儿子,则绝不可能有家叔。

曹頫有位姐姐嫁平郡王那尔苏为王妃,萧奭《永宪录续编》载:“寅,字子清...母为圣祖保母。二女皆为王妃。”胡适先生考证:“曹寅有一女奉旨嫁与镶红旗王子,典礼隆重,此即所谓贾妃也。”另一女则“远嫁蒙古王子为妃”。

人物年谱

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曹頫约生于是年,父曹宣(荃),祖父曹玺,祖母孙氏夫人。排行第四,三兄长依次为曹顺、曹頔、曹颀。自幼由伯父曹寅抚养,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中长大。

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春,康熙第五次南巡,驻跸江宁织造府。皇十三子胤祥随从。

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秋,曹寅长女出嫁平郡王纳尔素为王妃。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春,康熙第六次南巡,驻跸江宁织造府。皇十三子胤祥随从。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曹寅次女出嫁康熙侍卫为王妃。

康熙五十年(1711年),曹寅在扬州巡视鹾政,刻全唐诗。春,次子珍儿夭逝于南京。三月二十六日,曹寅作诗痛悼,诗题《闻珍儿殇书此忍恸兼示四侄寄西轩诸友三首》。四侄即曹頫,西轩诸友即南京幕友。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七月二十三日,曹寅病逝于扬州。曹颙接任江宁织造。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曹颙病故。正月十二日,内务府奉康熙谕旨,从曹宣四个儿子中,选曹頫过继给曹寅之妻为嗣,补放江宁织造,并任主事职街。

二月初九日,曹頫奏辞南下,于二月二十八日抵江宁省暑,省觐老母,传宣圣旨。三月初六日接印视事,敬设香案,望阙叩头,恭谢天恩,于此日正式上任。是年约曹頫十九岁。

七月十六日,曹頫向康熙覆奏家务家产摺。因康熙批示要求其汇报家中大小事,曹頫详细汇报家产情况。

八月二十日,曹頫奏请圣安并求赐稻种由摺,请求赐双季稻稻种。

九月初一日,曹頫奏捐银两以供军需摺,捐银三千两,供军需采买骆驼之用。

十一月初一日,曹頫奏报总督赫寿丁忧百姓环请保留情形摺,奏两江总督臣赫寿之母病故。阖城百姓恐其丁忧离任,俱罢布不令总督交印,环请保留。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二月初六日,曹頫奏遵旨照看熊赐履之子情形摺。曹頫的舅舅苏州织造李煦至江宁传宣圣旨,著曹頫照看前大学士臣熊赐履之子。曹頫亲往其家看视,其长子熊志伊,风痰时发,次子志契年九岁,幼子志夔年八岁。曹頫送银二百两,为其家盘费之资。

五月十九日,曹頫奏请圣安并报雨水粮价摺。康熙朱批:“朱批:知道了。闻得浙江雨水过多,民食甚艰等语,未知是否?尔细细访问,奏闻要密才好。”

七月十四日,曹頫秘奏报杭州各属被灾情形摺,奏报杭州、金华、衢州、严州一带的灾情及粮价情况。

八月初一日,曹頫奏请圣安并报盐差病故摺。康熙朱批:“知道了。米价还贵,如何说得十分收成?病故人写在请安摺内,甚属不合!”受到了康熙批评。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正月初三日,内务府奏请将两千多斤人参分交江宁织造曹頫、苏州织造李煦、杭州织造孙文成售卖。孙文成家系曹頫祖母孙氏夫人婆家。

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六月十一日,曹頫奏为筹画铜斤节省效力。请求将八省督抚承承办的七分铜,赏给自己来办。康熙朱批:“此事断不可行。当日曹寅若不亏出,两淮差如何交回?后日必至噬其不及之悔。”没能征得皇帝同意。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月二十三日,内务府奏请严催李煦曹頫送交售参银两摺。截止八月二十日,曹頫分到之六种人参七百三十八斤十一两四钱,共售银一万七千二百七十一两九钱七分七厘五毫内,收得银八千两交付藩司。孙文成全部交齐,李煦分文未交。

十一月十三日(1722年12月20日),康熙卒于畅春园。皇四子胤禛继位,是为雍正帝。皇十三子胤祥被任命为总理事务大臣,并晋升怡亲王。

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初十,复查曹頫舅舅李煦亏空一案,皇帝批准查抄李煦家产。全家二百余口皆被逮捕进京。

雍正二年(1724年),正月初七日,曹頫奏谢准允将织造补库分三年带完摺,织造亏空曹頫请求分三年补完,获雍正批准后奏谢。

四月初四日,曹頫贺边疆凯旋而归。雍正朱批:“此篇奏表,文拟甚有趣,简而备,诚而切,是个大通家作的。”文采获得雍正皇帝的赞扬。

闰四月二十六日,内务府总管来保奏曹頫等三织造售参价银比历年均少摺,称人参在京时人皆争购,南省价贵,理应比北京多得价银。实际却相反,显有猫腻。

雍正三年(1725年),九月初七日,内务府总管允禄等面奏胡凤翚曹頫呈报查问洛兴华被山东巡抚拘捕缘由。

九月三十日,内务府奏停止曹頫等承造马鞍撒袋等饰件,改由广储司铸造。

雍正四年(1726年),三月初十日,内务府总管允禄等奏孙文成曹頫等织造绸缎轻薄议处,曹頫被罚俸一年。

雍正五年(1727年),三月初九日,曹頫向管理淮安关务年希尧口传谕旨。三月初十日,曹頫向两淮巡盐御使噶尔泰口传谕旨。

六月二十四日,内务府奏御用褂面落色请将曹頫等罚俸一年摺,曹頫与内务府司库各被罚俸一年。

十二月初四日,因曹頫亲自押运送龙衣,经过山东长清县等处,因“于勘内外,多索夫马、程仪、骡价等项银两”,以勒索驿站被山东巡抚塞楞额参奏。雍正批准彻查,曹頫获罪。

十二月二十四日,因被举报有转移家产之行为,雍正谕著江南总督范时绎查封曹頫家产。此事件牵连致杭州织造孙文成遭解职。

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曹頫举家迁回北京,蒙雍正恩谕与三对家仆居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负责抄家的官员有新任江宁织造隋赫德、江南总督范时绎,由时任总理事务大臣的怡亲王胤祥总负责。

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初七日,总管内务自称称,曹頫仍在枷号中。

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二月,曹頫被赦罪,因骚扰驿站尚未赔偿完的302两银子被朝廷宽免。

乾隆十九年(1754年),以脂砚斋之名对小说进行重评,改《红楼梦》回归《石头记》,题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乾隆二十四(1759年)至二十五年(1760年),对小说进行四评,题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在此两年内定稿。并为怡亲王府亲抄己卯本。其后化名畸笏叟,并陆续作评,透露小说背景的更多内幕及后四十回中早期被“迷失”(实为被删改)的部分内容。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甲戌上作做批,感叹曹雪芹对《红楼梦》的重要,并透露其卒年为“壬午除夕”。

人物事件

奢侈风俗

家风奢靡是不争的事实,胡适《红楼梦考证》:“他一家都爱挥霍,爱摆阔架子;讲究吃喝,讲究场面;收藏精本的书,刻行精本的书;交结文人名士,交结贵族大官,招待皇帝,至于四次五次;他们又不会理财,又不肯节省;讲究挥霍惯了,收缩不回来。”

雍正性喜节俭,对织造、盐政奢侈风俗深恶痛绝。五年三月,曹頫口传谕旨:“前织造等衙门贡献物件,其所进御用绣线黄龙袍曾(增)至九件之多,又见灯帷之上有加以彩绣为饰者,朕心深为不悦……此皆靡费于无益之地,开风俗奢侈之端,朕所深恶而不取也。”(故:276号)雍正谕旨切中现实中的曹家、小说中的贾府尤其宁府的时弊。雍正整顿织造、盐政,也是为了纠正贵族阶层的不良风气。

织造亏空

曹家的亏空由来已久,关系重大,早已伏下了抄家的隐患。康熙四十九年(1710),康熙朱批曹寅的奏折:“两淮情弊多端,亏空甚多,必要设法补完,任内无事方好,不可疏忽。千万小心,小心,小心,小心!”(故,无编号)五十年(1711),朱批:“亏空太多,甚有关系,十分留心,还未知后来如何,不要看轻了。”(故:128号)五十一年(1712)七月,曹寅终因亏空压力山大而病殁。

五十六年(1717)七月十三日,曹頫、李煦将历年积欠83万两银俱已清还。这应该是经康熙宽免后,以盐课代赔曹、李两家亏空的总数,《红楼梦》道:“也不过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罢了!”(16回)

曹頫自己又不断造成新的亏空。六十一年(1722)十月二十三日,查曹頫售卖人参仍有九千二百馀两未交(故:254号)。

雍正元年(1723年),李煦获罪抄家,从经济上波及曹家。从前因李煦照顾,可以用两淮盐课代赔江宁织造的亏空。而当李煦案发后,曹家不仅丧失了盐政的援助,并且还要将是年从盐政得到的85120两退还回去。起初曹頫百般拖赖,后来移交户部,他就无计可施了。

雍正二年(1724)正月初七,曹頫立下军令状:“务期於三年之内,清补全完。”(故:256号)

年少无才

曹頫不胜江宁织造之任,任期内贡献甚少,且亏空有增无减。雍正从织造经营的角度考虑,逐渐对曹頫的业务水平失去信心,举例如下:

售卖人参价格过低。雍正二年(1724)闰四月二十六日谕旨:“人参在京时人皆争购,南省价贵,且系彼等取去後陆续出售者,理应比此地多得价银。看来反而比此地少者,显有隐瞒情形。”(故:259号)

织造工作失职。三处织造纺缎均出现质量问题,为此除苏州新任织造胡凤翚因另案革职外,江宁织造曹頫、杭州织造孙文成俱罚俸两年,并照数赔补。大约因为当时危机加重,曹頫乱了阵脚,许多事务照料不到,以至本职工作都出现疏漏。

本人性格缺点。雍正五年(1727)正月十八日两淮巡盐噶尔泰奏曰:“访得曹頫年少无才,遇事畏缩,织造事务交与管家丁汉臣料理。臣在京见过数次,人亦平常。”而在此之前,雍正对曹頫性格和能力的评估已自有主见。经过三年的观察,雍正认定曹頫甚属可恶、原不成器、岂止平常而已。朱批的语气比噶尔泰更重,证噶尔泰的访查基本属实,曹頫的性格缺点不容忽视。

清史学者冯尔康评价道:“曹頫属于好学而无行政才能的人,所用又非人,只能给曹頫添事,以致织造上用物品屡出差错,受到谴责”,“史书上记载,曹頫是一个忠厚老实有点学问的人。看来他应变能力不强,在官场上分辨不出形势,因而处事时有不妥当的地方”。(《雍正皇帝全传》)

转移财产

曹頫最大的行为不端,并直接招致抄家的是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企图隐蔽。

雍正五年(1727)织造亏空尚未赔清,眼看超过当初约定的三年期限,曹頫情知在劫难逃,早晚要出事。因此,当骚扰驿站案发,他便私自谋划后路,秘密将家产偷运出去,寄存在亲戚家里以及自家的北京老宅。

雍正向来对转移财产罪严惩不贷,宠臣隆科多已开此先例。当时雍正严词痛责道:“隆科多行为岂有此理,昏聩之极,各处藏埋运转银子东西。朕如此推诚教导,当感激乐从,今如此居心,可愧可笑。况朕岂有抄没隆科多家产之理,朕实愧见天下臣工也。”(冯尔康《雍正皇帝全传》)曹頫正好犯了这一大忌,往雍正枪口上撞。他最大最重的罪名,恰是这项转移财产罪,朱谕斥曰:“有违朕恩,甚属可恶。”(故:284号)

下旨抄家

雍正五年(1727)十二月二十四日正式下旨抄家:

87版红楼梦剧照-抄家

“江宁织造曹頫,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朕屡次施恩宽限,令其赔补。伊倘感激朕成全之恩,理应尽心效力,然伊不但不感恩图报,反而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企图隐蔽,有违朕恩,甚属可恶!著行文江南总督范时绎,将曹頫家中财物,固封看守,并将重要家人,立即严拿;家人之财产,亦著固封看守,俟新任织造官员隋赫德到彼之後办理。伊闻知织造官员易人时,说不定要暗派家人到江南送信,转移财产。倘有差遣之人到彼处,著范时绎严拿,审问该人前去的缘故,不得怠忽!”(故:284号)

六年(1728)正月范时绎对曹頫家产实施查封。二月初二,隋赫德到任后,进行了清点和接收。三月初二,隋赫德奏报抄家情况:

“查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共十九顷零六十七亩;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四十口;余则桌椅、床几、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余张外,并无别项,与总督所查册内仿佛。又家人供出外有欠曹(頫)银,连本利共计三万二千余两……查织造衙门钱粮,除在机缎纱外,尚空亏雍正五年上用、官用缎纱并户部缎匹及制帛浩敕料工等项银三万一千余两。奴才核算其外人所欠曹(頫)之项,尽足抵补其亏空……”(故:286号)

七年(1729)七月二十九日《刑部移会》载:“查曹頫因骚扰驿站获罪,现今枷号。曹頫之京城家产人口及江宁家产人口,俱奉旨赏给隋赫德。”

雍正开恩

放宽期限。曹頫是前朝旧臣,又居江宁织造要职,可雍正即位后并未立即对付他,反而对他很有耐性,不但保留他的官职,而且对他的亏空“屡次施恩宽限”。元年(1723)二月,谕吏部严查亏空案件,曹頫竟躲过这一劫。雍正将曹頫赔补亏空之期一缓再缓,拖延到次年,竟同意他请求的三年期限,期满后再缓一年。前后宽限达六年整。这就有力反驳了“曹家参与诸皇子储位之争并遭到雍正报复”的谬论。

合法保护。雍正四年(1726)十月中有个叫桑额的人与曹頫家人吴老汉打官司。五年(1727)闰三月十七日,内务府审理判决:“议将桑额枷号两月,鞭责一百,发往打牲乌拉,充打牲夫……桑额所欠之银一千三百十五两,应向桑额於枷号期内催取,俟偿完吴老汉时,再行发配。”(故:277号)吴老汉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证曹頫的政治表现基本合格。

委以重任。雍正仍旧赋予曹頫奏报密折的特权和责任,并要求他认真履行。如二年(1724)五月初六,曹頫密奏江南蝗灾事,对地方官治理蝗灾的详情未予汇报,未指出其政务得失,似乎胆量不大。雍正批评曹頫闪烁其辞的同时,又鼓励他放开胆量,访查实情,详细奏闻,不要怕得罪地方官。

雍正皇帝画像

三年(1725)七月初四奉谕审理扬州洛兴华被山东巡抚拘捕一案,与曹頫一道受命的正是雍正亲自安插在金陵地区有意培植的新任苏州织造胡凤翚。

五年(1727)二、三月间先后向苏州织造高斌、两淮巡盐御使噶尔泰、管理淮安关务年希尧等人口传谕旨,其内容为整顿官吏奢靡之风,兼有批评与信任,恩威并重。这说明雍正曾经有意栽培曹頫。

从轻处罚。雍正对曹頫的惩办可归纳为革职、抄家、枷号、追赔。曹頫治罪轻重与否,可对比雍正朝其它案件,如圈禁、流放、充军、赐死、迫害致死、畏罪自尽等严刑峻法,种种苛酷,加于李煦、年羹尧、胡凤翚、纳尔苏、赫寿、隆科多、隋赫德、海保等重臣,其中不乏雍正亲自提拔的亲信。然而曹頫可遭受到这些刑罚么?

受到的刑罚,最大不过枷号,一年后枷号都免了。虽然生活清贫,毕竟享有人身自由,还有房屋十七间半、家仆三对聊以为家。周汝昌总结:“曹家能不至是,已为万幸矣。”(《红楼梦新证》)

允祥疼怜

康熙四十二年南巡,随行的皇子仅有胤礽、允祥和胤禛(雍正)三位,其中允祥又是胤禛的同盟。曹家“把银子都得得像倘海水似的”,这笔钱也花在胤禛和允祥身上。胤禛正是通过这次南巡鉴察到织造奢靡风气,故引以为戒,即位后屡屡申饬织造及盐政厉行节约。如此看来,曹家对雍正的恩情大于对其他皇子的恩情。九子夺嫡时期,要说站队,曹家也是站在胤禛、允祥一队的。

雍正二年(1724),朱批:“朕安。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你若自己不为非,诸事王子照看得你来;你若作不法,凭谁不能与你作福。不要乱跑门路,瞎费心思力量买祸受。除怡王之外,竟可不用再求一人拖累自己。为什么不拣省事有益的做,做费事有害的事?因你们向来混帐风俗惯了,恐人指称朕意撞你,若不懂不解,错会朕意,故特谕你。若有人恐吓诈你,不妨你就求问怡亲王,况王子甚疼怜你,所以朕将你交与王子。主意要拿定,少乱一点。坏朕声名,朕就要重重处分,王子也救你不下了,特谕。”(故:264号)

冯尔康认为,曹頫有可能私下交结雍正宠臣年羹尧、隆科多,希望打通这几层关系争取雍正信任。雍正同情曹頫的处境,知道有人假传圣意恐吓讹诈,故告诫他不要乱跑门路,并指示他依附怡亲王。

怡亲王允祥是雍正最信赖的兄弟,第一个心腹膀臂。允祥曾四次去曹家,对曹家很有感情,可说是曹家的保护伞。雍正指示曹頫投靠允祥,批文关键词“疼怜”,分明指给他一条生路,对他实甚怜恤。某些红学家的监视论、惩罚论与史实不符。

《红楼梦》105回曲折记录了当年查抄曹家的很多史实。例如,锦衣府赵堂官野蛮执法、中饱私囊,与范时绎、隋赫德极似;北静王、西平王悯恤贾府,暗中周全,又与怡亲王允祥、平郡王福彭极似。

后事终难继

雍正七年(1729)七月二十九日,《刑部移会》载:“于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屋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与曹寅之妻孀妇度命。”

十年(1732),隋赫德革职回京。老平郡王纳尔苏命第六子福静向隋赫德勒索价值50两银的古董及3800两现银。十一年(1733)十月初七,隋赫德以钻营罪发往北路军台效力,比曹頫更惨。雍正惩办隋赫德,对平郡王一家则未加追究(故:294号)。

雍正十三年(1735),乾隆帝登基,连降三旨对前朝经济亏空案予以宽免。十月二十一日,宽免曹頫骚扰驿站案内欠银三百二两二钱。

人物争议

原型之疑

陈林在其红学论文《破译红楼时间之谜》中做出了不同于主流观点的结论:百二十回《红楼梦》是一个有机整体;其真正作者是曹雪芹之父曹頫,也即小说早期抄本上著名的批语者“脂砚斋”;而曹雪芹只是小说中部分诗词的创作者;小说是按照从1706年到1724年这样一个真实的年代序列来逐年叙事的。在关于曹頫的红学专著《曹頫,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中,直指曹頫是贾宝玉原型:

1.贾宝玉有个英年早逝的哥哥贾珠,留下一个年幼的儿子贾兰,贾家因罪被抄家时贾兰十三岁;曹頫有个英年早逝的哥哥曹颙,留下一个年幼的儿子曹天佑,曹家因罪被抄家时曹天佑十三岁。

2.小说透露贾宝玉有两个当王妃的姊妹;史料记载曹頫有两个当王妃的姊妹。

3.贾宝玉的父亲贾政可以决定应天府知府的命运,有两个当王妃的女儿,长子早丧,留下一个遗腹子,他造过船,赈过灾,晚年名利大灰,脂砚斋透露他曾做过巡盐御史,曾带贾宝玉赴外地出外差,曾在坐船路过毘陵驿(江苏常州)时遇到下雪;曹頫的父亲曹寅可以决定江宁府知府的命运,有两个当王妃的女儿,长子早丧,留下一个遗腹子,他造过船,赈过灾,晚年名利大灰,做过巡盐御史,曾带曹頫出外差赴扬州刻书,曾在坐船路过毘陵驿(江苏常州)时遇到下雪,作《毘陵舟中雪霁》一诗。

4.贾宝玉有位风光排场、一生享福的高寿老奶奶史老太君,丈夫早逝,一品夫人,其侄子“迁委外省大员”,贾家被抄后,侄子被罢官。;曹頫有位受皇上关爱、一生享福的高寿老奶奶孙老太君,丈夫早逝,一品夫人,其侄子1705年出任杭州织造,曹家被抄后,侄子被罢官。

5.曹頫有位居官多年的舅舅李煦,因亏空罢官而落败,死于流放中,结局悲惨。王子腾的父亲管着“粤、闽、滇、浙所有的洋船货物”,李煦的父亲曾出任东南沿海的浙江布政使、广东巡抚等职,海外贸易由其管辖。

6.贾宝玉被皇上关心过、恤悯过;曹頫被皇上关心过,呵护过。

7.贾宝玉是贾家事业的继承人;曹頫是曹家事业的继承人。

8.贾宝玉“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曹頫既败了曹家,又负了朝廷。(“不肖”,最标准而通俗的解释是“败家子”的意思。)

9.贾宝玉家住北京,甄(真)宝玉家住南京;曹頫家住南京。甄(真)宝玉后来“改邪归正”,大讲“文章经济”;曹頫承嗣补天,为文章经济而忙。

10.贾宝玉家接驾一次,甄(真)宝玉家接驾四次;曹頫家接驾四次。

11.贾宝玉住过有山、有河、有稻田的美丽大观园,园内有村庄,有庙庵,有石洞,有竹林,有梅林,有水闸(名曰“沁芳闸”);甄(真)宝玉家在南京有个一模一样的大观园;曹頫在南京住过有山、有河、有稻田的美丽曹家花园(随园),园内有村庄,有庙庵,有石洞,有竹林,有梅林,有水闸(名曰“回波闸”)。

12.贾宝玉在少年时,几大家族的亲戚都很显赫;曹頫少年时的几大亲戚也都很牛气。

13.贾宝玉少年时,贾家有家庙,有戏班子,有几百佣人,周围美女如云(这一点相当重要,没有美女就谈不上金陵十二钗,谈不上红楼梦曲十二支,谈不上《红楼梦》),锦衣纨袴;曹頫年少时,曹家有家庙,有戏班子,有几百佣人,正处家族最繁荣时期,周围不乏美女,锦衣纨袴更是情理之中。

14.贾宝玉被抄没后,脂批透露其进了曾有仆人探视的“狱神庙”,实际是进了监狱(87版的《红楼梦》电视剧即是按贾宝玉坐牢拍摄的),后来当了和尚;曹頫被抄没后进了监狱,后来当了和尚。

15.贾宝玉有位挚友北静王水溶,长贾宝玉七八岁,对宝玉很呵护,曹家被抄时北静王颇为照顾。曹頫有位挚友怡亲王胤祥,长曹頫七八岁,对曹頫“甚疼怜”,曹家被抄时,由任总理大臣的怡亲王总负责,对曹家颇为照顾,没有像李煦那样全家被逮捕、插草拍卖。

16.贾宝玉住大观园的年代在小说中被透露,与曹頫相合。《红楼梦》第二十七回,写到饯春会,“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来这日未时交芒种节……所以大观园中之人都早起来了……满园里绣带飘飘,花枝招展”。查黄历,在整个清朝的近三百年间,只有一个年份的“四月二十六日”是“芒种节”交在“未时”,那就是康熙四十五年的1706年,此年曹頫正好十二三岁。这是作者在小说中透露的唯一一个历史现实中的年代,正是曹寅长女1706年出嫁为妃,康熙1705年和1707年连续两次南巡(脂砚斋语:“省亲实写南巡”),曹家最兴旺热闹的时候,小说中描述:“热闹到不堪的田地”。

与曹頫相关的文献,在曹雪芹的好友敦敏《瓶湖懋斋记盛》中也有记载,曹雪芹告诉敦敏:“借家叔所寓寺宇。”这佐证了曹雪芹在现实中是有个叔叔存在的。从逻辑上讲,由于曹颙死了,这个与其关系密切的叔叔只能是曹頫。关于曹雪芹和曹頫的关系,红学界一般认为曹雪芹要么是曹頫儿子,要么是其侄子,即曹颙的儿子。据以上文献史料判断,二人是叔侄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红楼之疑

曹雪芹作为《红楼梦》的作者,是由胡适先生考证出来的,但在近些年,曹雪芹的著作权遭受到学术界越来越多的质疑,同时,根据历史文献,曹頫被不少研究者考证认为是《红楼梦》的原作者。

袁枚在《随园诗话》中记载:“康熙间,曹楝亭为江宁织造,每出,拥八驺,必携书一本,观玩不辍……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楝亭"是曹頫嗣父曹寅的号,袁枚做过江宁知县,他知道曹寅出门爱带本书,可见袁枚对曹家是非常熟悉的。袁枚称是曹寅的儿子雪芹写了《红楼梦》,而且他还专门介绍“雪芹"是谁,“雪芹者,曹楝亭(曹寅)织造之嗣君也,相隔已百年矣。”“嗣君”是过继子的尊称,曹頫是曹寅的过继子,由此可知,是曹頫写作了《红楼梦》。

袁枚心目中的《红楼梦》作者是曹頫,体现他所记载的身份和时代两个方面:一、《红楼梦》作者是曹寅的儿子,而且是嗣子。曹頫是曹寅的嗣子。二、“相隔已百年矣”,也说明袁枚所指是曹頫。尽管袁枚写此文的时间是在晚年,但他比曹雪芹只小一岁,少年曹雪芹若在秦淮河边作诗,再怎么说也不可能“相隔已百年”。

胡适先生当年考证《红楼梦》作者,所依据的就是袁枚的记载。他推断曹雪芹是贾宝玉的人物原型,便断定是曹寅的孙子而不是儿子写出的《红楼梦》。因曹雪芹12岁时曹家被罢官,13岁时被抄家而迁居北京,他不可能经历贾宝玉那样风花雪月的生活,主流红学的观点是,曹雪芹不是贾宝玉的原型,胡适关于"《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的论断,由此也引起了很多红学研究者的质疑和否定。裕瑞也说曹雪芹仅是《红楼梦》的批阅增删者,他“宝玉系雪芹叔辈某人”的说法,也证明了这一点,因为《红楼梦》开篇的“作者自云”和脂砚斋批语,都强调小说是根据作者自身经历写成的,如“借省亲事写南巡”,“作者亲历之现成文字”,“作者曾经”,“非经历过写不出”等等,作为唯一叔辈人的曹頫经历过,但曹雪芹没有,康熙南巡时,他还没出生。以袁枚和裕瑞的记载为依据,身为“曹楝亭(曹寅)织造之嗣君”的曹頫被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认定为《红楼梦》的作者。

脂砚斋

1.脂砚斋与贾宝玉的关系很不一般。宝玉陪父亲晋见元妃时,贾政说:“岂意得征风鸾之瑞”,庚辰本侧批:“此语犹在耳。”本是宝玉听到的话,却犹在脂砚之耳。在第二十八回小说写贾宝玉分别与王熙凤和林黛玉交往言谈时,庚辰本分别侧批道:“有是语,有是事”,“有是语,真有是事。”这些私房话也不是谁都可以听到的。写宝玉“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庚辰本侧批:“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不禁放声大哭。俺先姊先(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至于小说中看戏一节,批语称“凤姐点戏,脂砚执笔”,更让人大跌眼镜。

2.与曹雪芹关系密切,了解作者的意图,了解创作内幕,在写书的十年中一直都在参加意见,使曹雪芹有增删五次之举。在写马道婆“又向贾母道:祖宗老菩萨哪里知道,那经典佛法上说的利害”处甲戌本侧批道:“一段无伦无理信口开河的混话,却句句都是耳闻目睹者,并非杜撰而有。作者与余实实经过。”写贾琏借当时,庚辰本夹批:“盖此等事,作者曾经,批者曾经,实系一写往事,非特造出,故弄新笔,究竟不即不离也。”“‘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3.是曹雪芹的长辈或近亲,熟悉贾(曹)府的兴衰,见过世面,庚辰本第四十八回写到薛蟠想出去经商,宝钗说了一大段话后,脂砚斋评道:“作书者曾吃此亏,批书者亦曾吃此亏,故特于此注明,使后来人深思默戒。脂砚斋。”说明脂砚斋和作者都有做大生意的经历。赵嬷嬷讲到江南甄家接驾四次:“凭是世上所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塞海的,‘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庚辰本侧批:“真有是事,经过见过。”

4.脂砚斋对《红楼梦》怀有超乎想象的别样感情,二十年如一日,亲自抄评至少五次,动辄痛苦流涕。例如称小说中的“无材补天,幻形入世”八字是“作者一生惭恨!”诸如此类的批语有很多:“伤心笔,堕泪笔”,“一句一滴血,一句一滴血之文”,“今阅至此,放声一哭”,“我读至此,不觉放声大哭”,“四字是血泪盈面”,“作者眼泪同我泪”,“四字是作者痛哭”,“哭杀幼而丧父母者”,“可怜、可叹、可恨、可气,变作一把眼泪也”,“伤哉,宁不恸杀”,“作者有多少眼泪,写此一句”,“今读此文直欲拔剑劈纸,又不知作者多少眼泪洒出此回也”;“所谓此书真是哭成的”,“语语见道,字字伤心,读此一段,几不知此身为何物矣”,“作者发无量愿,欲演出真情种,性地光圆,遍示三千,遂滴泪为墨,研血成字,画一幅大慈大悲图”,“我不仅泪流一斗,湿地三尺”;“不忍下阅看完,想作者此时泪下如豆矣”,“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此句令批书人哭死”,“此作者刺心笔也”,“字字看来皆是血”,“一字化一泪,一泪化一血珠”。

4.“脂砚斋”是代用名,本人不便出名(曾是戴罪之身?怕犯禁忌?)为何脂砚斋要将本是一人的作者和批者分开呢?“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四句诗以及批语中的数个“瞒”字,或许道出了脂砚斋的苦衷和纠结。作者是心酸的,痴狂的。“为人要老实,为文要狡猾”的批语告诉我们,作者是“狡猾”的,“烟云模糊”的。和不想让读者知道脂砚斋是作者,而故意将作者和批者分开一样,批语后期又化名畸笏叟,同时也特意将其与脂砚斋分开,为了烟云模糊之目的,可谓煞费苦心。

脂砚斋是个和尚。庚辰本一句侧批可证:“呆兄亦有此话!批书人至此,诵《往生咒》至恒河沙数也。”

5.是什么促使脂砚斋腰斩《红楼梦》,改为《石头记》呢?

既然“脂砚斋”早已参与《红楼梦》的成书,构思的方针就早己讨论过,十年大功告成才来个大改动,原因无非是:出现意想不到的政治气候,不得不改;他比作者老成持重,经历更丰富,比作者更强烈地感到必须修改。

首先,要给《红楼梦》全壁本加上政治外包装。重写(或大改)了前五回,更加入“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用朝廷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还有石头记载、空、幻……连名字也改为《石头记》。一于来个与今天常用的“本书内容纯熟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相类似的卷标,免得给抓到把柄。

其后,删改不当字句。有些以往作者舍不得删的,这次都大刀砍去。17、18、67、78回都可能是删得较多的。到后四十回,写到贾府衰亡,大量语句都会有政治问题。一再删除,失去完整性。进退两难,干脆不拿出来算了。是故《石头记》就只得八十回。这一删除,显然是“脂砚斋”作的主,而且不会留下原稿,曹雪芹只好默许。是什么力量做成这样呢?关键是乾隆十八年的一桩“文字狱”:

可见,使这部巨著成为残稿的,完全不是“最平淡无奇的偶然原因”──借阅迷失。迷失只是托辞而已。这样说了,可以免露破绽。能够做到这一点的“脂砚斋”是谁呢?——只能是曹頫。

荒原意识

1922年10月,T·S·艾略特发表长篇诗作《荒原》(TheWasteLand),在英美诗坛上引起了巨大的震动,在现代派诗人那里引起了思想共识和艺术趋同,有人将这种批判荒谬与黑暗现实社会的文化心态称之为“荒原意识”。

将《红楼梦》的批判意识与《荒原》作一番比较,我们就会发现:中国作家与诗人的“荒原意识”在曹頫笔下已经构筑了完整的思想体系。

曹頫对社会、时代和历史的批判是全面的、彻底的和义无返顾的,“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恰恰是“荒原意识”曹頫式的表达。与艾略特不同的是,曹頫在现实社会的任何宗教活动中都找不到精神的寄托。在曹頫的笔下,寺院、道观和庵堂都是流氓、骗子、杀人犯和拐子等作奸犯科之辈的庇护所。这表明曹頫注定不会与社会达成任何妥协。

没有宗教信仰的曹頫如果不愿意调和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他又是依靠什么来维系自己的精神世界,使其不至于崩溃呢?由太史公司马迁所总结的“发愤著述”的人文传统可能是曹頫精神世界的重要支柱;而从根本上来说,中华文化里那种博大、刚健、豪迈的君子之风和浩然之气已经内化为曹頫个人的精神气质。

这种精神气质是不可复制的,但它又似曾相识;是个人的,而又归类于群体;是历史的,却将再现于未来。这种精神气质的内涵,就是傲然独得的个体敢于反抗历史进程中的一切暴政、强权和谎言。

作为一个思想者,曹頫遗憾地没有艾略特那样多元选择的天空,但是作为一个文学家,曹頫绽放了他最绚烂的才华,完成了一个伟大的文学家应尽的义务和使命——用奔流的血泪去作诚实的见证。在曹頫的时代里,我们看不到希望;但是在曹頫的文采和风骨中,我们却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一个民族、一种文化实现伟大复兴的优良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