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界中只存在两种电。实验发现:用丝绸摩擦过的玻璃棒带电的电叫正电,用符号“+”表示;用毛皮摩擦过的胶棒带的电叫做负电,用符号“-”表示。电荷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是:同种电荷互相排斥,异种电荷互相吸引·

中文名

正电和负电

符号

“+”“-”

发现人

法国人杜菲

规律

同种互相排斥,异种互相吸引

基本介绍

人们对电现象进行观察研究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两个相同的物体与其他某一物体摩擦后,这两个相同物体之间不是相吸而是相斥。比如两根玻璃棒用丝绸摩擦后,玻璃棒之间是相互排斥的。同时还观察到,同一个带电体如果与用毛皮摩擦过的火漆棒相吸,它就一定与用丝绸摩擦过的玻璃棒相斥。

历史故事

1733 年法国人杜菲用实验发现,带电的玻璃和带电的琥珀是相互吸引的,但是两块带电的琥珀或者两块带电的玻璃则是相互排斥的。这些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他猜想很可能是由于相互排斥的带电体带的是相同种类的电荷,而相互吸引的两个带电体带的是异种电荷。也就是说,自然界存在着不同种类的电荷。那么存在几种电荷呢?如何进行电荷的分类呢?

杜菲根据大量的实验事实,经过比较分析,大胆地断定:电有两种:一种是与琥珀带的电性质相同,叫做“琥珀电”;一种是与玻璃带的电性质相同,叫做“玻璃电”。

由于“琥珀电”和“玻璃电”对其他带电体的作用恰恰相反──被“琥珀电”吸引的带电体一定被“玻璃电”排斥,所以人们就分别称它们为阳电(也叫正电)和阴电(也叫负电)。就好比我们人有男、女之分一样。当时只是用阳和阴或正和负来说明两种性质不同的电,至于称谁为正电或负电,完全是任意的。

为了统一起见,到了1747 年,美国的佛兰克林便把丝绸摩擦过的玻璃棒带的电称为“正电”,用“+”号表示;把毛皮摩擦过的火漆棒(或琥珀)带的电称为“负电”,用“-”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