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孩,是中国实行计划生育的一项政策,即允许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经夫妻双方申请,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3年12月28日,《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施。

中文名

单独二孩

外文名

selective two-child policy

实施时间

2013年

含义

允许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

影响

更好的生活

政策类型

计划生育

关联凭证

《生育服务证》

涉及文件

《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

政策出台

中国人口结构性问题日渐突出

据统计,2012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比上年减少345万人;2023年以后,年均减少约800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

单独两孩政策不会造成大的压力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不会对我国粮食安全以及教育、卫生、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造成大的压力。我国粮食安全以及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规划,均是以2020年总人口14.3亿人、2033年前后总人口达到峰值15亿人左右作为基数制定的。

国家统计总局数据显示

2002年至2012年这十年间中国平均每年出生的人口超过1600万,考虑自2010年起人口出生率呈现的上升趋势来推算,2013年出生人口应该仍然不少于这个数字。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及年度人口变动调查数据推算,按照现行生育政策,人口增长惯性趋弱。2011年,15岁至49岁育龄妇女人数达到3.8亿的峰值,20岁至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人数达到1.1亿的“小高峰”,之后趋于减少。育龄妇女结构的变化,加上人口老龄化导致人口死亡率上升的影响,将使人口自然增长率不断下降

2014年中国共有20多个省将出台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经过测算,一年中国增加的新生儿将不会超过200万。中国有可能在2014年迎来1700~1800万新生儿。

生育政策调整,必然带来人口数量增加。预计政策调整后,今后一个时期,出生人口将适当增加。2015年总人口在13.8亿人以内,不超过13.9亿人的“十二五”规划控制目标,在未来的5到6年中,如果每年都会有不少于1700万的新生儿,必将带来社会、经济等各个层面的影响。

政策方案

中央决议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单独两孩政策依法启动实施。[1]

地方执行

天津

2014年2月14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后的《条例》将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并对第十六条第二款做了相应调整,标志着国家“单独两孩”政策在天津市正式落地。

在天津,按该市《条例》规定,经批准生育二孩的,应当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但女方年满二十八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这三种情况除外。

浙江

2014年1月27日,浙江省建德市第一例“单独二孩”申请完成了受理审批。工作人员来到申请人家里,为徐振兴和肖芳夫妇办理“单独二孩”申请。

当时已有9个省份就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通过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备案,其中浙江、安徽、江西三省已正式启动实施生育新政。

北京

2014年2月21日起,北京正式启动“单独两孩”政策,成为继浙江、江西、安徽、天津之后中国第五个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值得关注的是,各省份有关新政的落地政策不尽相同,在上述5省份中,北京和天津设置了4年生育间隔的限制。

2015年1月11日上午,北京市卫计委宣布,2014年为北京实行“单独二孩”政策首年,申请人数已达30305例,审批28778例。

北京市继续坚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的规定。

广西

广西于2014年3月1日起启动实施“单独两孩”。2014年1月13日,广西人大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广东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正式提交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2014年3月27日,该“条例”修法议案经表决通过后实施。在广东之前,已有11省份启动新政。

贵州

贵州在2014年3月份启动。贵州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3月或5月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2014年5月17日,经表决通过后公布施行。

山东

人口大省山东在2014年5月30日启动实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2014年5月份进入审议程序,5月30日,“单独两孩”政策通过。

海南

2014年2月20日,《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被提请至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新政策3个月后的5月30日,在海南正式落地。

湖南

2014年3月28日上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决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由省人民政府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本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决议的有效实施;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

河北

河北“单独二孩”政策方案已报批,于2014年5月30日正式实施。

内蒙

内蒙古“单独两孩”政策于2014年4月15日落地。

青海

青海于2014年4月3日实施。

山西

山西则于2014年5月29日正式实施。

四川

四川则将继续执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前对其他生育政策的规定: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

甘肃

2014年4月2日,甘肃省宣布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中国超过半数的省份已经先后公布了“单独两孩”实施的相关规定,中国正朝着“单独两孩时代”加速迈进。

可以预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短期内出生率肯定会有一定幅度的回升,这对我省人口控制将会造成影响,将会出现扎堆生育,造成人口反弹,也会对社会医疗、教育等公共资源带来压力。

政策规定,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人群为:夫妻双方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一个孩子的夫妇都可以依法申请。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符合政策规定的夫妇,在省人大常委会作出规定后,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批后持证生育。

南京

2014年3月21日,南京推出的新举措。包括:尝试名校托管办学,新设名校分校等,采取就近兼并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此外,为应对“单独两孩”,南京将投入20亿发展学前教育。4月4日正式实施。

重庆

2014年3月26日上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即日起,重庆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子女。

重庆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女方不满28周岁的,申请再生育时间应间隔3周年以上。

分析认为,设定生育间隔,可以让年轻妇女生二孩的年纪稍微往后推一推,最终实现政策的平稳过渡,今后也将逐渐取消生育间隔。

湖北

2014年3月27日起,湖北省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湖北“单独两孩”方案已获得国家备案通过,将于本月底开展试点办证,新政有望于3月份在湖北全省启动实施。

现有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中,约七成有意愿生育二孩,预计增加46.6万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预计“十三五”时期,湖北省年均出生人口相比政策调整前增加不到10万人,且逐年递减,不会对教育、卫生、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较大压力。新政策将有利于保持合理的人口结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西藏

2014年9月17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

新政策认定独生子女的条件是:

1、由收养人收养,收养人无新生子女且只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2、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亲兄弟姐妹的;

3、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双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再生育,该子女无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

4、依法从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一个育婴或儿童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该亲生子女和收养的育婴或儿童均视为独生子女;

5、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其他情形。

最后于2014年11月6日实施。

各省级行政区、解放军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时间(2014年)

代码

地区

实施时间

33浙江省1月17日
36江西省1月18日
34安徽省1月23日
12天津市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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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经夫妻双方申请,由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具体程序为:

夫妻双方如实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由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提交相关材料到本市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单独夫妇,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程序到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由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1]

申请材料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查验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申请证明

本人为独生子女的,需提交:

①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其父母存档单位出具(无存档单位的人员由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注:审批再生育时,申请人的父母是否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是界定“独生子女”的必备材料。)

特殊情况

单独夫妇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条件申请再生育的,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批准再生育次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予收回。[1]

实施现状

2014年1月中旬以来,5个省份相继启动“单独两孩”政策,过半省份在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表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结合各地最新进展,全国或有超过20个省份在2014年启动实施,2014年上半年或将出现新政启动的“小高峰”。

2014年2月10日,从中国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浙江、江西、安徽3个省已经正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上海、江苏等9个省已按要求通过备案程序。

2014年2月12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今年我国将密切跟踪“单独两孩”政策实施进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稳妥扎实有序推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密切跟踪“单独两孩”政策实施进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2014年3月以来,全国出现了“单独两孩”新政启动的小高潮。已有11省份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新政。此外,有十余省份推出了实施该政策的时间表。[3]

2014年3月底或4月初启动,海南、辽宁、广东、福建和江苏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均将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2014年5月山东实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预计5月份进入审议程序,有望5月启动。上半年实施:湖南、山西、内蒙古、河北、云南、吉林及黑龙江将“上半年”作为新政启动的目标节点。

争取下半年实施:河南人口计生委主任会议提出,争取下半年依法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或年内实施:宁夏表示将适时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该区或2014年内启动新政。[4]

2014年5月31日,全国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单独夫妇共27.16万对,已批准24.13万对,未出现大批生育潮。除西藏、新疆外的29个省份已依法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2014年3月27日至10月31日,深圳市共受理“单独”家庭再生育申请11636份,办理再生育登记10561份。申请个案从5月的最高峰2647份逐月减少,10月份申请份数为1190份。经测算,深圳提出再生育申请的家庭比例为29.09%。

社会评价

第一个问题仍然是:生还是不生?

统计数字归统计数字,即便人们对新生儿数量有着再多估计,在现实生活面前“单独”夫妻们也必然有着自己的思考。即便政策的变化给了他们前所未有的选择权,但对于是否兑现这个权利,依然存在着各种观念的交锋。

养儿防老

VS社会养老

山东威海的刘先生育有一子,他密切关注着山东省落实“单独二孩”政策的情况。刘先生说,一位独生子朋友的情况让他非常想要第二个孩子。据他介绍,这位朋友在省城济南工作,家里的父母岁数大了,照顾非常不便。有几次这位朋友的父母病了,还是刘先生帮忙送去了医院。

刘先生认为,如果有两个孩子,即使他们都在外地工作,将来有需要的时候也总能有一个人抽时间回来。此外,失独风险也是刘先生考虑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有的人在50岁左右失去了独生子女,想生也生不了了”。因而,虽然经济条件一般,但刘先生和妻子仍决定在政策允许后即生育第二个孩子。

但是,也有人认为,随着社会养老机构和服务的逐步完善,养老不一定要靠孩子。

赵先生是北京一家网站的产品经理,他与妻子符合二孩生育政策,但他们决定只要一个孩子。对于将来的养老问题,他是这样考虑的:“我们都有养老保险和退休金,可以去养老院、请保姆,方法有很多,将来不需要孩子照顾。”

赵先生表示,少生一个孩子更有时间旅游和购物,享受人生沿途的风景。

父母希望VS自由生活

大部分老人都希望子女能多生一个孩子。

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的产房外,来自天津静海的魏清香女士说:“单独两孩政策就一个字:好!”魏清香只有一个儿子,儿子又娶了个独生女,刚刚有了第三代的她,希望儿子将来能再要一个孩子。

“我们现在的家庭结构是两个年轻人,四个老年人,将来我们四个中要是有两个同时生病,他们夫妻俩就麻烦了。”魏清香说,她希望儿子能生两个,这样等他们老了就不用像自己这么发愁。

1986年出生的吴先生是山东能源集团下属公司的技术员,他的父母极力想要他生两个孩子,可他坚决不干。“两个孩子太麻烦了,我就是从独生子过来的,不也挺好嘛。”吴先生的女儿三岁多,由两家老人轮流照顾,每半个月一轮换。工作之余,吴先生喜欢玩游戏,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他的父母最终拗不过他,只能尊重他的选择。

生育政策适应国情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牵头组织的一项样本数近万人的调查显示,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中只有约50%~60%愿意生育第二个孩子,也就是说,有近一半符合新政的夫妻不想要二胎。

山东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忠武表示,从调查数据及二孩到底生还是不生的讨论来看,年轻人的生育观念确实已经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不想生”的人比想象的要多。

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生育成本和抚养成本的不断攀升,经济理性逐步占了上风,此外年轻人对生活自由度的追求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他预计,将来即使我国完全放开生育政策,生育率可能也不会上升得很快。

单独二孩政策“遇冷”了?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106.9万对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基本符合预期。预计2015年,受单独二孩政策影响,出生人口比2014年多100万左右。全国符合政策单独夫妇1100万对,其中“80后”约占70%。在我国育龄妇女趋于减少的情况下,出生人口不降反升,这表明单独二孩政策的效果正在显现。[5]

普遍二孩能缓解老龄化?

适度放宽生育政策,可以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降低人口老龄化水平。生育政策越宽松,人口老龄化缓解程度越大。如果一直实行单独二孩生育政策,2030年人口老龄化水平为24.9%,2050年为34.0%;如果在单独二孩基础上再进一步实行普遍二孩,相同时点的人口老龄化水平分别为24.7%和33.1%,后者达到同一个老龄化水平的时间比前者可推迟1—3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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