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谣娘》是唐代盛行的民间歌舞戏。属于踏歌的一种,踏歌本是一种巫歌、巫舞,后来发展成极具观赏性的歌舞和戏剧表演,其功能发生了质的变化。在踏歌的演变与传播过程中,它的基本舞步,即踏地为节、连袂而舞、且步且歌、一唱众和的特点,有时依然保存在以驱邪、娱尸为主要功能的巫歌、丧歌中;有时成为纯粹娱人性质的歌舞,且可承载和表现某种具体内容;有时掺进有故事情节的歌舞小戏如《踏谣娘》中。

中文名

踏谣娘

性质

民间歌舞戏

来源

巫歌、巫舞

盛行时期

唐代

历史记载

踏谣娘

据崔令钦《教坊记》载:“北齐有人姓苏,实不仕,而自号为郎中;嗜饮酗酒,每醉殴其妻。妻衔悲,诉于邻里。时人弄之。丈夫着妇人衣,徐步入场行歌;每一叠,旁人齐声和之云,‘踏谣和来!踏谣娘苦和来!’以其且步且歌,故谓之‘踏谣’;以其称冤,故言苦。及至夫至,则作殴斗之状,以为笑乐。”我们从这个记载中,可以知道《踏谣娘》是根据北齐时的真人真事编演的一部具有讽刺性质的歌舞小戏,有不同的性格人物,有一定的矛盾冲突,编演者有鲜明的情感爱憎态度和思想倾向。据传,这个歌舞戏,在宫廷宴会中上演,民间艺人在街头也表演,由此鲜明说明它是一出很受广大欢迎的雅俗共赏的歌舞小戏。

故事简介

隋朝末年有一个姓苏的男人,长得很难看,一无官职,二无钱财,却既好吹牛,又好喝酒,喝醉了之后呢?就回家打老婆。他的老婆是一位能歌善舞的美女,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把满肚子的愁怨通过歌舞表达出来。因为她表现得生动感人,所以这个生活中的片断就逐渐被移植到舞台上,成为唐代歌舞小戏中的代表作品。其演出情状大致如下:

一个男演员穿着女人的衣服,学着女人走路的样子,摇摇摆摆地慢慢走进场地,一边走一边唱,介绍着自己的遭遇,抒发出自己的感情。每唱完一小段,观众们就齐声呼应道:“踏摇,和来,踏摇娘苦,和来!”大概因为是一边摇摆着一边唱歌,所以大家就把那演员的身段称之为“踏摇”;又因为作品中的妇人声泪俱下地反复哭诉自己的不幸,所以大家就用“苦”字与“和”字来表示对她的同情。这时候那个姓苏的无赖男人就该出场了,接下来的内容是在这一对夫妇之间的打与被打,追与被追还有喊叫哭闹之类,其间观众们的情绪自然被调动起来,有同情的,有义愤的,更多的则是捧腹大笑、开心之极等等。再后来,于以上的二人戏中又增添出一个以台词为主要表演手段,专为造成滑稽效果的角色“典库”。于是,一种比较完整的综合性舞台表演方式,就终于脱颖而出了。

从这个记录在唐代《教坊记》中的故事可以看出,中华先祖们所创造出来的多种文学艺术形式,于唐代时正在进入一个逐步联手乃至合成的阶段。具体讲:歌、说、舞、打,已经被组织到一个具有一定长度与特定情节的故事里面。其题材的取向基本上来自于日常生活中的人情世故,其主要模式基本上习惯于以事言情,其表演的形式基本上保持在二人互动,其现场效果历来注重表演者与观看者的交流,其审美追求主要表现为诙谐滑稽,其价值标准着重于强调寓教于乐。据此,对于在中国戏曲学史上被奉为经典的、王国维所说的戏曲就是“以歌舞演故事”的名言,理应作出更为全面且具体的诠释。

艺术价值

就“踏摇娘”这个在中国舞蹈史与中国戏曲史上具备双重划时代意义的名作而言,其创新之处不仅在于“以歌舞演故事”的“情节化”突破,更在于男演员对于女性角色的艺术化饰演。因为,在“优孟衣冠”中已有“歌”,在“东海黄公”中已有“打”,在“参军戏”中已有“说”,在“踏摇娘”中已有“舞”,而男扮女装则是“踏摇娘”在表演领域中的一大开拓,它正式启动了长达千年之久的,一直沿续到现代“四大名旦”之京剧与当代“冯国佩式”民间舞蹈的反串化舞台表演之路,表现出中国古今舞台艺术家与中国历代观众对于“反性别表演”的特殊喜好,说明着艺术化表演与自然性状态在审美价值上的层次与魅力,至今依然是一个值得继续分析与解读的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