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一民,安徽人,曾是安徽省二队的替补守门员,后入读北京体育大学,之后进入中国足协,任中国足协技术部主任、中国足协联赛部主任,中超董事。

2010年3月,杨一民因操纵足球比赛涉嫌收受贿赂,经检察机关批准,予以依法逮捕;2012年2月18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前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杨一民被判10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其刑期将至2018年11月21日止)。

2015年11月,法院裁定减刑1年。此前,法院在2013年12月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

2017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关于审理中国足协原副主席杨一民减刑案件,予以公示。燕城监狱以杨一民获得6次表扬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八个月。

中文名

杨一民

性别

出生日期

1956-11-23

民族

汉族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安徽

毕业院校

北京体育大学

主要成就

中国足协原副主席

人物介绍

杨一民

杨一民,安徽蚌埠人。他曾担任安徽省二队的替补守门员,后考入北京体育大学,分别就读本科和研究生,并相继担任北京体育大学足球教研室副主任、中国足协技术部主任、中国足协联赛部主任。

1993年作为国家队助理教练征战世界杯预选赛。后来在职业部从事业务工作,然后调入技术部,并于2000年换岗到联赛部。其间,他所在的部门职能涉及到联赛、技术、国家队、女子足球、裁判、注册和青少年足球等所有领域。

2009年4月,中超公司在京召开换届选举工作,足协副主席杨一民顶替南勇,出任中超公司董事长。

2010年1月15日晚上9时,被公安机关带走。

国家体育总局于2010年1月22日上午正式宣布:原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韦迪接替南勇,担任足球管理中心主任兼党委书记,同时免去南勇与杨一民在中国足协的一切职务。

主要职务

杨一民(左)

1998年-2002年亚足联技术委员会委员。

2002年-2010年亚足联竞赛委员会委员。

2002年12月-2010年1月中国足协副主席。

受贿被捕

杨一民

2010年1月15日,足协“掌门人”南勇和分管中超联赛事务的副主席杨一民神秘“失踪”。原定1月18日下午举行的女足工作研讨会也被临时取消,那些如期抵京的地方代表只好悻悻而归。按计划,南勇、杨一民将双双出席此次会议。但现实是,别说南、杨两人,连女子部主任张建强也没有出现。1月20日,足协开了紧急会议,两人的工作暂由薛立和林晓华兼任。而据可靠消息,南勇、杨一民和张健强已被公安机关带走。2010年1月20日中午11点左右,足协内部中层以上领导开了一次会议,在会议上确认了由薛立暂时负责足协内部事务。由于现阶段南勇和杨一民都联系不上,足协有许多文件下发需要有人签字落实,为了保证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不采取应急措施。

杨一民

据了解,薛立将负责国家队事务,林晓华负责联赛方面的事务。此前由于南勇没有签字,东亚四强赛名单无法上报。1月20日的会议也意味着,至少在短时间内,南勇、杨一民可能不会回足协主持工作。

在此之前,足协专职副主席南勇全面负责足协工作并兼管国家队整个事务,而其余三个副主席各管一摊,联赛事务由杨一民负责,薛立主要负责女足、青少年和商务开发,而林晓华则负责外事方面的事务。

中国足协的相关工作人员说,“据说两位领导是出差了,但具体去什么地方不知道,我们也有一大堆事情等他们回来签字呢。”

圈内知情人士分析,“他们真正出事的可能性不大,最大的可能是去沈阳协助警方调查。毕竟此前已经有足协官员范广鸣落网,据称即将公布的第三波扫赌进展,就涉及到范广鸣的问题。”

一位足协内部人士称,“领导们真有可能去了沈阳,绝不是外界猜测的那么邪乎,协助调查的可能性最大,而且公安机关在协助调查期间,也要求断绝和外界的联系,此前已经有不少参与协助调查的先例,也没见人人都有事。”

2010年1月21日,公安部证实南勇杨一民等人被专案组传讯接受调查。

2010年1月27日,公安部公布了足坛反赌的最新进展,原足协副主席南勇、杨一民、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健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调查

2010年12月5日,知情人士透露,被反赌扫黑专案组抓进去的第一批人将在年底结案,这其中就包括南勇、杨一民和张健强等人的案子。而谢亚龙、蔚少辉和李冬生等人的涉案,有望在明年联赛开打前结案。有报道称,反赌涉案人员的审判工作将由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但知情人透露说,铁岭法院只负责审判首批归案的嫌疑人,包括南勇、杨一民、张健强,还有一些较早被逮捕的地方俱乐部官员、球员和地方足协人员。而谢亚龙、蔚少辉、李冬生等人将被送至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目前铁岭法院已经开始了阅卷工作,如果一切顺利,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本月内开庭审理南勇、杨一民等人的案件。“我们已经接到了通知,就在本月内,南杨案就会有开庭。”知情人士说。[2]

开庭审理

走进法庭

在中国足坛反赌扫黑案开庭两日后,曾被外界称作足协“三巨头”之一的原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于2011年12月21日上午走进辽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称:21日8时30分在第十四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杨一民犯受贿罪一案。

杨一民之前供述称,他曾接受原江苏舜天总经理潘强1万美元的贿赂,在体能测试中徇私舞弊。外界猜测,或有其他涉案细节会逐一浮出水面。后经公安机关侦察和审问,对杨行贿中超球队包括长春亚泰,广州医药以及江苏舜天,共计金额达到125.4万人民币。

杨一民此前在沈阳第一看守所时表示,自己作风、信念、对事业的责任都丧失了。“我确实对不起这个职位,对不起事业,对不起球迷,对不起党和国家对我的培养。我知道错了,现在非常后悔、非常痛心,用什么办法弥补,我都愿意”。

案件审判

北京时间2012年2月18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宣判,判处杨一民有期徒刑10年半。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违法所得125万元上缴国库。杨一民的代理律师表示,杨一民和他的家属对本次的判罚比较满意,他们不会提出上诉。

正式服刑

2012年5月3日,首批罪犯开始正式服刑。前中国足协官员杨一民被分到了未成年犯管教所。

杨一民

2015年11月,因为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获得表扬6次,法院裁定为杨一民减刑1年。这是入狱后杨一民第二次获得减刑,此前,法院在2013年12月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5]

足协处罚

2013年2月18日,中国足协公布反赌案处罚结果,原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终身禁止参加足球活动处罚。[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