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沉陷区治理是一个专有名词,表示治理采煤沉陷区。

中文名

采煤沉陷区治理

出处

《山西省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规划(2014—2017年)》

治理地区

山西

行业

煤炭

属性

专有名词

背景

煤炭大省山西改革开放以来累计生产原煤1000亿吨左右,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能源保障。然而巨量的煤炭开采为生态本就脆弱的当地留下了大面积的采空区和沉陷区,数千村庄房屋倒塌、饮水困难和耕地破坏。

据山西省的初步调查,全省因采煤造成的采空区面积近5000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其中沉陷区面积约3000平方公里(占采空区面积60%),受灾人口约230万人。[1]

治理

2004年至2010年,国家在山西启动了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共安置受灾人口18万余户,受益人口60余万人。山西全省仍有2000多平方公里沉陷区尚未得到治理,170万受灾群众尚未得到安置,治理任务十分艰巨。

2014年6月,山西省启动新一轮采煤沉陷区治理,治理工作将采取新的治理模式和机制,力争到2020年完成65.5万居民搬迁,110多万居民所居危房得到维修加固。

山西新一轮沉陷区治理共涉及1352个村,需要搬迁65.5万人,加固110多万人所居危房。治理工作将以镇为实施主体和建设单元,生产、生活、生态建设等工作将同步进行。与以往侧重房屋建设不同,山西此轮沉陷区治理将与新型城镇化、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完善、生态恢复相统筹,开展综合治理。[2]

2015年4月,山西省政府印发《山西省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规划(2014—2017年)》,2015年山西开始全面实施采煤沉陷区治理,到2017年,力争完成全省1352个村子的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共涉及21.8万户,65.5万人的治理搬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