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布(1036年11月3日—1107年8月21日),字子宣,江西南丰人。汉族江右民系。北宋大臣,曾易占之子,曾巩异母弟,曾任北宋右相。世称“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之一。曾作为王安石的助手推行新政,徽宗时出任丞相,谥“文肃”,《宋史》有传。

13岁时丧父,从学于兄曾巩。嘉祐二年(1057年)登进士,初任宣州司户参军、怀仁县令。熙宁二年(1069年)到开封,由知府韩维聘为开封府检校库监库,经韩维、王安石推荐,上书言政。

大观元年八月乙卯(初二)日(8月21日)卒於润州,年七十二。谥文肃。《宋史》卷四七一入《奸臣传》。[1]

中文名

曾布

性别

出生日期

1036-11-03

去世日期

1107-08-21

民族

汉族人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江西南丰

代表作品

江南好/忆江南

所处时代

北宋

追赠

观文殿大学士

职业

尚书

主要成就

支持王安石变法

谥号

文肃

字号

字子宣

子宣

人物生平

平步青云

曾布画像

十三岁时,曾布便遭遇父丧,跟着他的哥哥曾巩一同学习,二人同时考中进士,中进士后曾布接连被任职为宣州司户参军、怀仁县县令。

熙宁二年(1069年),曾布被迁往首都开封为官,因为韩维和王安石的推荐,曾布上书言政,说为政的根本有二:曰厉风俗、择人才;其要点有八:曰劝农桑、理财赋、兴学校、审选举、责吏课、叙宗室、修武备、制远人,这些政治主张基本上都是王安石所提倡的。

曾布又受到宋神宗的召见,因为他的建议符合宋神宗的施政理念,被授予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的职位,不久又授予集贤校理、判司农寺、检正中书五房的职位,在三日之内就接连收到了皇帝的五份任职文书。

因为曾布的才能受到了王安石的器重,得以和吕惠卿一同主持开创青苗、助役、保甲、农田水利等新法。新法大兴,曾布因此而得到重用,担任起居注、知制诰、翰林学士兼三司使等职。

重臣韩琦上书激烈地指责新法的危害,神宗因此而颇有动摇,曾布便替王安石逐条分析批驳韩琦的观点,使得新法更加稳固。

仗义执言

熙宁七年(1074年),天下大旱,宋神宗下诏征求直言,曾布上书奏秉市易务的判官吕嘉问在执行市易法时用重税来剥削人民,曾布论述说:“国家财用匮乏是因为货物不流通;货物不流通则是因为商贾不流动;商贾不流动,是因为兼并之家想方设法阻碍他们。所以在京城设市易务买卖各地的货物来不时调控物价,使价钱或高或低以保护普通商贩和平民的利益,官府也不失得到二分息钱,那么商贾自然就流动了。如今吕嘉问竟派官吏到各地买货物,严禁商人先交易,以收息多少作为赏罚和政绩高下等级的标准,所以官吏、牙人唯恐货物不被搜罗光和息钱不多,这是官府自己成为兼并势力,不是市易法的本意。”曾布此奏实质上是背叛了变法派,宋神宗把这事交给两制议论,吕惠卿认为曾布阻挠新法的施行,王安石气愤,曾布就被罢官。

同年,吕惠卿被任命为参知政事,设置诉案,发动弹劾之事,曾布被进一步贬为饶州知州,又转到潭州。后来又恢复曾布集贤院学士之衔,为广州知州。

元丰元年(1078年),曾布以龙图阁待制的身份出知桂州。又进为直学士,知秦州。后来又历任陈州、蔡州和庆州的知州。

重获重用

曾布书籍

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其幼子宋哲宗继位,反对变法的高太皇太后垂帘听政,旧党因此被启用。因为曾经攻击市易法,曾布复官为翰林学士,又升为户部尚书。司马光执政后,令曾布改变役法,曾布推辞说:“免役法的法令条文都出自于我,如果让我来立刻改变,从道义上讲绝不能做。“曾布因此出外。

元祐元年(1086年),以龙图阁学士的身份为太原知府,又历任真定、河阳知府和青、瀛知州。

绍圣元年(1094年),宋哲宗亲政,曾布调任江宁,路过京城时,被留在京城任翰林学士,后来又升为承旨兼侍读,拜同知枢密院,又进官为知枢密院事。

新党内斗

宋哲宗执政期间,章惇为宰相,曾布草拟制书时对他极其赞美,希望推荐他为相,但是章惇颇顾忌他,只推荐他在枢密院任职,所以他们俩越发不和睦。

成为执政后,曾布极力支持章惇继承新法的主张,请求鉴别赏赐那些在元佑年间说改变役法不利的臣僚百姓来鼓励舆论。章惇因此兴起大狱,处罚那些旧党成员,官吏被流放、贬职、降级,废罢的几乎天天都有,曾布也在其中多有陷害。皇宫中奉旨查处一桩案件,宋哲宗交付给执政判罪,法官认为他们诅咒并没有成功,不应当处以极刑,曾布说:“他们带着驴驹媚,使自己增加媚力,又出现蛇雾,这是没成吗?”众人都十分惊悸,于是处死了三个宫人。

章惇为获得士大夫的支持,推荐名士彭汝砺、陈瓘、张庭坚等人,又请求恢复被削夺的司马光、吕公著的赠谥,并保护二人的坟墓和墓碑,曾布却加以反对并认为这是无益之事。曾布又上奏说:”皇帝操持权柄不可倒持,如今从宰辅到言官都只知道怕宰相而不畏陛下,如果我不揭发此事又有谁敢言呢?”曾布是想排挤章惇却没有成功。

元符三年(1100年),宋哲宗驾崩,皇太后招来宰辅询问谁可立为皇帝,章惇厉声说:“按礼法而言,同母胞弟简王当立。”皇太后说:“我无子嗣,诸王都是神宗的庶子。”章惇复言:“既然都是庶子,按长幼应立申王。”皇太后说:“申王有疾病,不能立为帝。”章惇还想说话,曾布斥责说:“章惇,听太后处置。”太后决定立端王,乃是宋徽宗。

争败离朝

宋徽宗继位后,章惇得罪被罢免,曾布得以拜相,韩忠彦为左仆射,曾布为右仆射。韩忠彦虽然在曾布之上,但因为他的性格柔懦,事情多由曾布决定,但曾布仍不能容他为相。

当时政治气氛认为宋哲宗时期的政事有过失,想用大公至正解除朋党。第二年,就改元建中靖国,新党和旧党的人并用,韩忠彦被罢职,曾布独自掌权,逐渐献上“绍述”的政治主张。

崇宁元年(1102年),宋徽宗任用蔡京为左仆射,蔡京和曾布并不和睦。恰逢曾布想提拔他的亲家陈佑甫为户部侍郎,蔡京上奏说:“爵禄是陛下之赏,怎么能让宰相私自授予亲信呢?”曾布愤然争辩,声色都越来越严厉了。温益呵斥曾布说:“曾布你怎能在皇上面前失礼?”徽宗不悦而退,御史领会了上意去攻击曾布。曾布便被罢为观文殿大学士、润州知州。

蔡京依然对曾布存有积怨,给曾布加以贪污的罪名,又命开封府吕嘉问逮捕曾布诸子,又罗织罪名进行审讯,利诱无罪的佐证认罪使自己脱罪而加罪于曾布诸子。曾布落职,为提举太清宫,在太平州居住,后又降为分管南京的司农卿。又因为曾经推荐过的学官赵谂反叛,曾布被降为散官,衡州安置。又因为曾布在建中靖国元年执政时放弃湟州,被降为贺州别驾,又降为廉州司户。四年后,被转到舒州,恢复太中大夫的官职,提举崇福宫。

人物逝世

大观元年(1107年),在润州去世,终年七十二岁。死后被赠为观文殿大学士,谥号“文肃”。

主要成就

王安石变法

北宋期间的王安石变法,虽然在颁布后都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还是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发展,神宗时期国家收入进一步提高,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并依靠军事制度上的几个行之有效的改革取得了如熙河开边等军事成就。

曾布做为王安石变法过程中的重要助手,王安石对其的评价为:“自议新法,始终言可行者,曾布也;言不可行者,司马光也;余皆前附后叛,或出或入。”在变法期间,曾布一人身兼起居注、知制诰、翰林学士、三司使等等数职,在同为王安石的重要助手吕惠卿服丧期间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和吕惠卿一同主持开创了青苗、助役、保甲、农田水利等新法,并对反对变法的旧党进行了辩驳。

熙宁七年(1074年),曾布对市易法进行抨击,政治倾向转为中立,并与新党重要人员进行内斗,先后与章惇、韩忠彦、蔡京等人爆发矛盾,在哲宗、徽宗期间有“绍述”的政治主张。[1]

其他作品

诗词

《江南好/忆江南》《水调歌头·魏豪有冯燕》《水调歌头·袖笼鞭敲镫》《水调歌头·说良人滑将张婴》《水调歌头·一夕还家醉》《水调歌头·凤凰钗》《水调歌头·向红尘里》《水调歌头·义城元靖贤相国》《二月》等。[1]

家族成员

关系人物备注
祖父曾致尧北宋散文家,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年)进士,官至礼部郎中。后追封宁国公。
父亲曾易占字不疑,天圣二年(1024年)进士,官至太常博士。后追封封鲁国公。
兄长曾巩字子固,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北宋散文家、史学家、政治家,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
夫人魏玩字玉汝,自幼博览群书,尤以诗词见长,编有《魏夫人集》,封鲁国夫人。
儿子曾纡文学家,擅诗文、书法。一生仕途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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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评价

王安石:自议新法,始终言可行者,曾布也;言不可行者,司马光也;余皆前附后叛,或出或入。

梁启超:“曾子宣者,千古骨鲠之士”、“其才其学,皆足以辅之,南丰可云有弟,而荆公之得士,亦一夔而足者也。”并为其辩白:“荆公之冤,数百年来为之昭雪者,尚有数十人。而子宣之冤,乃万古如长夜,吾安得不表而出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