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官名。也称“南书房翰林”、 “内廷供奉”或“南斋侍从”。清代皇帝的内廷文学侍臣。康熙十六年(1677)十一月十七日,根据清圣祖的谕旨,经内阁大臣会议讨论,召翰林院侍讲学士张英及由监生充内廷书写序班的高士奇为内廷供奉,入值南书房。清圣祖并谕令张英食正四品俸;高士奇加内阁中书衔,食正六品俸。他们的住房,也交内务府于皇城之内拨给。南书房供奉之职名自此开始出现,直至清亡。有清一代,充任南书房供奉之官职者,大都为汉族翰詹儒臣或精通书画、诗赋、音乐、算学等技艺之士,不拘出身与官职,亦无定员,同时入值者,自一二人至五六人不等,通常是在两人以上。并且常有临时入召南书房,事毕即退值之例。康熙三十三年,更有谕旨令将翰林院、詹事府、国子监官员,每日轮派四员,入值南书房,以备皇帝“不时谘询,可以知其人之能否,以备擢用”。康熙四十七年,停止轮值;康熙五十三年又恢复四人轮值,与南书房供奉一处行走,五日一更换。

南书房供奉的职责

一、为皇帝讲解经史,或在皇帝阅读和研考经史精义时提供咨询。在此情况下,君臣之间,在穷经论史之余,有时亦可能涉及治道的探求和政事的垂询奏对。

二、为皇帝编纂书籍。清代一些皇帝的所谓御撰或御纂的书籍,有不少都是出之于南书房供奉之手。

三、在皇帝万机之余,陪侍御驾作文化方面的消遣娱乐。或诗赋唱和,或书法临摹,或古画鉴赏,乃至观鱼赏花、侍宴伴游等。

四、为皇帝整理、誊抄甚至代写一些文字资料,如代撰诗文或代写题联匾额之类。康熙时期的个别南书房供奉如高士奇等,甚至代皇帝撰拟某些特颁谕旨及诏制,在政治上起过某些作用。还有像王鸿绪等个别南书房供奉受命为清圣祖探听当时官场及民间隐情,用密折奏闻。

康熙朝以后历朝的南书房供奉则为单纯文学侍从之臣,不参预政务。清代南书房供奉不列入国家正式官职编制,作为临时性差使,仍按原衙门原官职品级享受俸禄待遇。但在任差期间,停止升转,作为内廷人员由内务府供给食宿,经常得获皇帝赏赐。并且于差满转任外廷官职时,升迁比一般官员为快,往往充任要职,位列显要。

因此在清代官场,均以充任南书房供奉为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