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第(1859—1898年9月28日),字裴邨,汉族,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赵化镇人,维新变法时期重要人物、戊戌六君子之一,清末维新派的著名爱国诗人。客家人,系清初湖广填四川客家后人第七代。史称“戊戌六君子”。

家贫,勤读。光绪六年(1880年),参加县考,为案首(童子试第一名),得县官陈锡囹的赏识和帮助,游学于成都锦江书院。二十三岁中举人。光绪九年(1883年),中癸未科殿试二甲第八十八名进士,授刑部候补主事。任京官期间,廉洁自律,业勤慎。公余闭门读书,不事权贵。思救国救民之策,非改革弊政,兴新学、行新政不可。光绪二十三年(1898年)9月5日,光绪下诏赏他与谭嗣同、杨锐、林旭四人四品卿衔,在军机章京上行走,参预新政。政变发生,四章京及康广仁、杨深秀同被捕。

光绪二十三年(1898年)9月28日(旧历八月十三日),被杀害于菜市口。先葬于四川省富顺县赵化镇,后迁葬于富顺县城五府山。

中文名

刘光第

外文名

Liu Guangdi

别名

刘裴邨

性别

出生日期

1859

去世日期

1898-09-28

生肖

民族

汉族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赵化镇

出生国家

清朝

所处时代

清末

职业

爱国诗人

主要成就

戊戌六君子之一戊戌变法

代表作品

衷圣斋文集

人物生平

早年仕途

清末维新变法人士,戊戌六君子之一,光绪进士。[1]

五府山刘光第纪念像

光绪六年(1880年),参加县考,为案首(童子试第一名),得到县官陈锡囹的赏识和帮助,得以继续攻读,游学于成都锦江书院。二十三岁中举人。光绪九年(1883年),中癸未科殿试二甲第八十八名进士,授刑部广西司主事,在刑部供职达十余年。

任京官期间,虽生活清贫,但廉洁自律,一尘不染。敬业勤慎,政绩甚佳。公余闭门读书,不事权贵。后因拒绝受贿,得罪上司,失去升官的机缘。使其看清清廷腐朽。

力推变法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二月,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变法维新运动,经过两年多的酝酿逐渐走向高潮。康有为发起成为以救亡图存为宗旨的“保国会”,刘光第偕同友人杨锐等欣然前往参加。四月十三日(6月11日),光绪帝在维新派的推动下,下诏“明定国是”,命康有为参赞新政,开始变法。七月,湖南巡抚陈宝箴以“器识宏远,廉正有为”,向光绪帝保荐刘光第。在召见时,刘光第向光绪帝力陈“国势艰危,与中外积弊,非力矫冗滥,无以图治”的变法主张,对论详直,为光绪帝所赏识。次日,光绪帝授予其四品卿衔,军机章京行走,与谭嗣同、杨锐、林旭合称“军机四卿”,参与维新新政,总揽朝廷的纳谏大权。

无力回天

七月二十六日(9月11日),湖南守旧党曾廉给康有为、梁启超罗织了很多罪状,谓之“叛逆”,上书请杀。

慷慨就义

光绪二十三年(1898年)八月初六(9月21日),由于袁世凯的出卖,慈禧太后采取突然袭击,将光绪帝软禁起来,并用皇上的名义发布诏书,开始大肆搜捕和屠杀维新派。三天后,在军机处被捕人狱。翌日,在京做官的四川人联名“具疏”,要求释放刘光第、杨锐等人。

八月十三日(9月28日),被斩首。

主要成就

刘光第最喜读杜甫、韩愈的诗,也擅长于作诗,其风格在韩、杜之间,题材以咏诵自然风光和感慨时事为多。他热爱故乡。巴蜀的津渡、幽林、古松、寺阁,以及生长在那里的蜻蜓、松鼠、八哥等,都成了他歌咏的对象。他留下的描写号称天下独秀的峨眉山的诗就有四十余首。

刘光第治学严谨,“醇粹严肃”。为文学昌黎,说理透彻,“气骨森辣”,文笔洗练犀利。他还书法学颜真卿,练得一手好字,“时辈难于抗手”。

其他作品

书籍

著有《衷圣斋文集》和《衷圣斋诗集》。

诗作

《梦中》《望峨嵋山》《峨眉最高顶》《上鲍爵帅春霆时方大修第》《梦中凡》《遗愤》

轶事典故

母亲送读

幼年父死家贫,母亲王氏在艰难竭蹶中,咬牙送子读书。虽然家里穷得每天只能买三文钱豆渣作菜,但她仍对刘光第督学极严,刘光第亦发愤读书,往往是三更回家,鸡鸣即起。

决去雍弊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这时的军机处,实际上成了变法维新的参谋部。当时光绪帝变法之心甚切,下诏求言,广开言路。因此,每日上奏的条陈多达数百起。刘光第与谭嗣同同值一班,整日批阅奏文,拟出处理意见呈光绪帝裁夺。在维新派的辅佐下,光绪帝颁布了“裁官、汰冗、节费、练兵、改科举之举,弛八旗之禁”等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教育诸方面一系列诏书,以“决去雍弊”,使得“民心大振”。

变法之后

维新变法触犯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派利益,朝廷内部斗争加剧。刘光第目睹“国脉一丝悬鬼手”的朝局,深感“亲贵握权,母后掣时”的严重性。他一方面憎恨以慈禧为首的守旧势力,欲摆脱“当关老虎”,希望变法尽早获得成功;一方面又想在激烈的政治漩涡中洁身自好。他在写给弟弟的信中,就曾谈到由于自己居官清廉,不接受官场风行的“炭别’一类贿赂,而在争权夺利的朝廷中处境困难的事。他说,军机处官员每年可分银五百两(贪婪者远不止此),而他不愿分一文,往年倒赔之数尚小,现在“每年须于赔五百金”。又谈到在为军机处领班的亲王做寿时,同僚们都去祝贺,惟他不往。他早有“罢去返乡井”的打算,只是苦于无钱,而“现在皇上奋发有为,改图百度”,变法尚有一线希望,自己又受到信住,因此“急切不忍去耳”。

光绪帝交谭嗣同按条驳斥。谭嗣同表示愿“以百口保康、梁之忠,若曾廉之言属实,臣嗣同请先坐罪”。刘光第在一旁见了,也挺身而出,在谭嗣同的驳语后写上“臣光第亦请先坐罪”。对于这事,梁启超后来专门谈过。他说;“裴村之在京师,闭门谢客,故过从希焉。南海先生则未尝通拜答,但于保国会识一面。而于曾廉之事,裴村以死相救。呜呼,真古之人哉!古之人哉!”

下令处斩

八月十三日(9月28日),未加审讯,慈禧就下即行处斩之命。刘光第提出强烈抗议:“未讯而诛,何哉?”在去刑场的路上,他叹息说:“吾属死,正气尽!”临刑时,他又一次提出质问:“祖制虽强盗临刑呼冤,当复讯。吾辈纵不足惜,如国体何?如祖制何?”监斩者无言以对。文质彬彬的刘光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显得异常顽强坚定。刽子手强按他跪下;他崛立不从,“神气冲夷,淡定如平日”。受刑后,头被砍了,身躯还“挺立不化’。围观的群众莫不为之惊心动魄,有的甚至拿出香蜡纸烛为他招魂。

结队相送

刘光第死后,乡人把他的灵柩寄放在莲花庵内,外省来吊唁的人数以百计,京城的吊唁者更多。人们都说“刘君不死”,看到他家十分穷困,纷纷捐款赠物,其中有个不知名的吊唁者,留下银子百两而暗暗离去。

当刘光第的灵枢运回四川船过三峡时,沿江人民结队相送,各码头纷纷燃香设供,临江祭奠。沿岸纤夫,自动帮助拉船,有时多达两百余人。由泸州转沱江,到达他的家乡富顺赵化镇,家乡人民家家执香祭奠,人人戴孝痛哭。从全省各地赶来吊唁的人,络绎不绝。在那样的时代下,一个小镇的人民能这样自发地为刘光第举行盛大的追悼会,敢说敢言,既是四川近代史上的壮举,也充分表明“刘君不死”。

后世纪念

刘光第墓,原在赵化镇罗汉寺。

1984年,经自贡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刘光第先生骨殖迁葬于县城五府山革命烈士陵园后部,供后人凭吊。由赵朴初为刘光第墓题写了墓碑。

人物评价

梁启超:为之作传。

康有为:“孤旌特表六人中”。

其他人士

:“政府寮友见者,谓君子于政事无新旧畛域,斟酌最平允焉。”

公祭文

:“汉唐遗秽,邦国其怀!沟壑能填,白刃已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