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交易( Block Trading)又称为大宗买卖,是证券交易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指的是那些由于订单数量过大从而难以用通常的交易方式进行的证券交易,即金额很大的买卖。具体来说就是每个交易所对自身的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的系统都有明确的相关定义,而且各不相同。以中国为例,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在上证和深证交易所的规定是不同的,而且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最低限额的大小。单笔大宗交易的买卖双方、成交价胶成交量在收盘后公布,并且不纳入大盘指数的,所以大宗交易对当天交易日的大盘指数是无影响的。

中文名

大宗交易

外文名

block trading

法律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有关规定

2.3万次播放01:58一分钟让你秒懂什么是大宗交易

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规定(2015年最新修订版):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万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2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在原来基础上降低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参考《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上海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接受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分别为:

(一)9:30至11:30、13:00至15:30接受意向申报;

(二)9:30至11:30、13:00至15:30、16:00至17:00接受成交申报;

(三)15:00至15:30接受固定价格申报。

交易日的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本所当日不再接受其大宗交易的申报。每个交易日9:30至15:30时段确认的成交,于当日进行清算交收。每个交易日16:00至17:00时段确认的成交,于次一交易日进行清算交收。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5年修订)

深交所规定:

1、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万元港币;

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2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4、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深交所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协议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双方互为指定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数量的交易方式。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是指证券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证券当日收盘价或证券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对大宗交易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1]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采用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5:05至15:30。当天全天停牌的证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报。[2]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该证券当日涨跌幅限制价格范围内确定。[3]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之间确定。

交易流程

(一)交易双方场外达成初步意向(也可在系统内发布交易信息),并记录证券名称、交易价格、交易数量、对方席位号、约定号(6位数字)等信息。

(二)交易双方在交易时间内到各自证券营业部,填写大宗交易委托单,由营业部大宗交易经办人员进入大宗交易系统,并按照委托单内容操作。

(三)交易系统核实该大宗交易符合相关条件后确认交易、划拨证券和资金到交易对方账户,并在下一个交易日公布该交易信息。

注意事项

大宗交易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限定时间进行,有涨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须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者当日竞价时间内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由买卖双方采用议价协商方式确定成交价,并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成交。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并且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布最后还须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纳入指数计算的,因此对于当天的指数无影响。

信息披露

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通过本交易所网站公布以下交易信息:

(一)股票和基金的成交申报大宗交易,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成交量、成交价格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

(二)债券和债券回购的成交申报大宗交易,内容包括:证券名称、成交价和成交量;

(三)单只证券的固定价格申报的成交量、成交金额,及该证券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和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另外,大宗交易涉及法定信息披露要求的,买卖双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